与09大纲对应的案例总结▲一、监理实施程序及原则 监理合同签订以后,监理企业应按如下监理程序实施建设工程监理: (1)确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成立项目监理机构 (2)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 施工阶段的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3)制定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专业工程的特点;2)监理工作的流程;3)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4)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一、监理实施程序及原则
监理合同签订以后,监理企业应按如下监理程序实施建设工程监理:
(1)确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成立项目监理机构
(2)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
施工阶段的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3)制定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专业工程的特点;2)监理工作的流程;3)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4)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4)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的规范化体现在:1)工作的时序性。2)职责分工的严密性。3)工作目标的确定性。
(5)参与验收,签署建设工程监理意见
(6)向业主提交建设工程监理档案资料
监理单位一般应提交:设计变更、工程变更资料,监理指令性文件,各种签证资料等档案资料。
(7)监理工作总结
其一,是向业主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
其二,是向监理单位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
监理实施原则:建设工程监理实施原则(掌握)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时,应遵守以下基本原则:一)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监理中必须尊重科学、尊重事实,组织各方协同配合,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为此,必须坚持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业主和承建单位追求的经济目标有差异,监理工程师应在按合同约定的权、责、利关系的基础上,协调双方的一致性。二)权责一致的原则:监理工程师承担的职责应与业主授予的权限相一致。监理工程师的监理职权,依赖于业主的授权。这种权力的授予,除体现在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之中,而且还应作为业主与承建单位之间建设工程合同的合同条件。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协商,明确相应的授权,明确反映在委托监理合同及建设工程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承担合同中确定的监理方向业主方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在委托监理合同实施中,监理单位应给总监理工程师充分授权,体现权责一致的原则。三)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原则:要建立和健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就要明确权、责、利关系,健全项目监理机构,具有科学的运行制度、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形成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首的高效能的决策指挥体系。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内涵包括:1)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的责任主体。责任是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核心,它构成了对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压力与动力,也是确定总监理工程师权力和利益的依据。所以总监理工程师应是向业主和监理单位所负责任的承担者。2)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的权力主体。总监理工程师全面领导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包括组建项目监理机构,主持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组织实施监理活动,对监理工作总结、监督、评价。四)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严格监理,就是各级监理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和合同控制建设工程的目标,依照既定的程序和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对承建单位进行严格监理。监理工程师还应为业主提供热情的服务,“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多方位、多层次地为业主提供良好服务,维护业主的正当权益;但不能损害承建单位的正当经济利益。五)综合效益的原则: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既要考虑业主的经济效益,也必须考虑与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虽经业主的委托和授权,但监理工程师应首先严格遵守国家的建设管理法律、法规、标准等,既对业主负责,又要对国家和社会负责。只有在符合宏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条件下,业主投资项目的微观经济效益才得以实现。
二、项目监理机构的建立步骤、组织形式及监理人员职责分工
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的步骤(掌握)监理单位在组建项目监理机构时,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目标:建设工程监理目标是项目监理机构建立的前提,项目监理机构的建立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中确定的监理目标,制定总目标并明确划分监理机构的分解目标。
(二)确定监理工作内容:根据监理目标和委托监理合同中规定的监理任务,明确列出监理工作内容,并进行分类归并及组合。监理工作的归并及组合应便于监理目标控制,并综合考虑监理工程的组织管理模式、工程结构特点、合同工期要求、工程复杂程度、工程管理及技术特点;还应考虑监理单位自身组织管理水平、监理人员数量、技术业务特点等。
如果建设工程进行实施阶段全过程监理,监理工作划分可按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分别归并和组合,如P125图5-11所示。
(三)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设计:1.选择组织结构形式:组织结构形式选择的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工程合同管理,有利于监理目标控制,有利于决策指挥,有利于信息沟通。2.确定管理层次与管理跨度:项目监理机构中一般应有三个层次:1)决策层,由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助手组成,主要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和监理活动内容进行科学化、程序化决定与管理;2)中间控制层(协调层和执行层),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组成,具体负责监理规划的落实,监理目标控制及合同实施的管理;3)作业层(操作层),主要由监理员、检查员等组成,具体负责监理活动的操作实施。管理跨度的确定应考虑监理人员的素质、管理活动的复杂性和相似性、监理业务的标准化程度、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建设工程的集中或分散情况等,按监理工作实际需要确定。3.划分项目监理机构部门:依据监理机构目标、监理机构可利用的人力和物力资源以及合同结构情况,将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内容按不同的职能活动或按子项分解形成相应的职能管理部门或子项目管理部门。4.制定岗位职责及考核标准:岗位职务及职责的确定,要有明确的目的性,不可因人设事。根据责权一致的原则,应进行适当的授权,以承担相应的职责;并应确定考核标准,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包括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及考核时间。见P126~127中表5-1和表5-2。5.安排监理人员:根据监理工作的任务,确定监理人员的合理分工,包括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人员的安排除应考虑个人素质外,还应考虑人员总体构成的合理性和协调性。 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3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具有2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1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并且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
(四)制定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可看一下图5-12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流程)
二、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掌握)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是指项目监理机构具体采用的管理组织结构。
(一)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这种组织形式的特点是项目监理机构中任何一个下级只接受惟一上级的命令。各级部门主管人员对所属部门的问题负责,项目监理机构中不再另设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及合同管理等职能部门。
这种组织形式适用于能划分为若干相对独立的子项目的大、中型建设工程。见P129图5-1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整个工程的规划、组织和指导,并负责整个工程范围内各方面的指挥、协调工作;子项目监理组分别负责子项目的目标控制,具体领导现场专业或专项监理组的工作。如果业主委托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监理,项目监理机构的部门还可按不同的建设阶段分解设立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如图5-14。对于小型建设工程,监理单位也可以采用按专业内容分解的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的主要优点是组织机构简单,权力集中,命令统一,职责分明,决策迅速,隶属关系明确。缺点是实行没有职能部门的“个人管理”,这就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博晓各种业务,通晓多种知识技能,成为“全能”式人物。
(二)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是把管理部门和人员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子项目监理为对象的直线指挥部门和人员;另一类是以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及合同管理为对象的职能部门和人员。监理机构内的职能部门按总监理工程师授予的权利和监理职责有权对指挥部门发布指令。见图5-16。此种组织形式一般适用于大、中型建设工程,如果子项目规模较大时,也可以在子项目层设置职能部门,如图5-17。这种组织形式的主要优点是加强了项目监理目标控制的职能化分工,能够发挥职能机构的专业管理作用,提高管理效率,减轻总监理工程师负担。缺点是由于直线指挥部门人员受职能部门多头指令,如果这些指令相互矛盾,将使其在监理工作中无所适从。
(三)直线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直线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是吸收了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和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的优点而形成的一种组织形式。直线指挥部门拥有对下级实行指挥和发布命令的权力,并对该部门的工作全面负责;职能部门是直线指挥人员的参谋,他们只能对指挥部门进行业务指导,而不能对指挥部门直接进行指挥和发布命令。图5-18有错改为下图:(第2行下连线删除)这种形式保持了直线制组织实行直线领导、统一指挥、职责清楚的优点,另一方面又保持了职能制组织目标管理专业化的优点;其缺点是职能部门与指挥部门易产生矛盾,信息传递路线长,不利于互通情报。
(四)矩阵制监理组织形式:矩阵制监理组织形式是由纵横两套管理系统组成的矩阵性组织结构,一套是纵向的职能系统,另一套是横向的子项目系统,如图5-19。两套管理系统在监理工作中是相互融合关系,两者协同以共同解决问题。
这种形式的优点是加强了各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系,具有较大的机动性和适应性,把上下左右集权与分权实行最优的结合,有利于解决复杂难题,有利于监理人员业务能力的培养。缺点是纵横向协调工作量大,处理不当会造成扯皮现象,产生矛盾。
监理人员的职责分工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2)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3)审核签认竣工结算;4)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5)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3.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4.监理员职责: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三、监理规划的编写
编写建设工程监理规划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基本构成内容应当力求统一
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2)具体内容应具有针对性
(3)监理规划应当遵循建设工程的运行规律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规划编写的主持人
(5)监理规划一般要分阶段编写
(6)监理规划的表达方式应当格式化、标准化
(7)监理规划应该经过审核
监理单位的技术主管部门是内部审核单位,其负责人应当签认,同时,还应当按合同约定提交给业主(一般为第一次工地会议召开之前),由业主确认并监督实施。
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编写的依据
(一)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具体包括三个层次:1.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最高层次2.工程所在地或所属部门颁布的工程建设相关的法规、规定和政策3.工程建设的各种标准、规范
(二)政府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1.政府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文。2.政府规划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土地使用条件、环境保护要求、市政管理规定。
(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在编写监理规划时,必须依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以下内容: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和义务,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有关建设工程监理规划方面的要求。
(四)其他建设工程合同——考虑其中关于业主和承建单位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五)监理大纲:监理大纲中的监理组织计划,拟投入的主要监理人员,投资、进度、质量控制方案,合同管理方案,信息管理方案,定期提交给业主的监理工作阶段性成果等内容都是监理规划编写的依据。 业主提供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如下设施:
1)办公设施; 2)交通设施; 3)通讯设施;
4)生活设施。
监理机构应根据建设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建设工程所在地的环境条件,按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
施工阶段建设工程监理规划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工程概况
建设工程的概况部分主要编写以下内容:
1)建设工程名称;
2)建设工程地点;
3)建设工程组成及建筑规模;
4)主要建筑结构类型;
5)预计工程投资总额;
6)建设工程计划工期;
7)工程质量要求;
8)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名称;
9)建设工程项目结构图与编码系统。
(2)监理工作范围
监理工作范围是指监理单位所承担的监理任务的工程范围。如果监理单位承担全部建设工程的监理任务,监理范围为全部建设工程,否则应按监理单位所承担的建设工程的建设标段或子项目划分确定建设工程监理范围。
(3)监理工作内容
1)建设工程立项阶段建设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2)设计阶段建设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3)施工招标阶段建设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4)材料、设备采购供应的建设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5)施工准备阶段建设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6)施工阶段建设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7)施工验收阶段建设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8)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9)业主委托的其他服务的工作内容。
(4)监理工作目标
建设工程监理目标是指监理单位所承担的建设工程的监理控制预期达到的目标。通常以建设工程的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的控制值来表示。
(5)监理工作依据
1)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
2)政府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
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4)其他建设工程合同。
(6)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要求选择。
项目监理机构可用组织结构图表示。
(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的进程合理安排,满足建立工作的要求。
(8)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9)监理工作程序
监理工作程序比较简单明了的表达方式是监理工作流程图。一般可对不同的监理工作内容分别制定监理工作程序。
(10)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建设工程监理目标控制的方法与措施应重点围绕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这三大控制任务展开。
(11)监理工作制度
(12)监理设施
▲四、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的程序、内容、任务和措施(太零碎,暂未找到对应内容)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系统过程
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的工作程序
在每项工程开始前,承包单位须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然后填报《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附上该项工程的开工报告、施工方案以及施工进度计划、人员及机械设备配置、材料准备情况等,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查。若审查合格,则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复准予施工。否则,承包单位应进一步做好施工准备,待条件具备时,再次填报开工申请。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加强内部质量管理,严格质量控制。施工作业过程均应按规定工艺和技术要求进行。在每道工序完成后,承包单位应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报《————报验申请表》交监理工程师检验。监理工程师收到检查申请后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检验,检验合格后予以确认。
只有上一道工序被确认质量合格后,方能准许下道工序施工,按上述程序完成逐道工序。当一个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完成后,承包单位首先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进行自检,填写相应质量验收记录表,确认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然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 ————报验申请表》附上自检的相关资料,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及对相关资料审核后,符合要求予以签认验收,反之,则指令承包单位进行整改或返工处理。
在施工质量验收过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五、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详见教材P23~P24)。
(一)、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1)根据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2)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条例》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冬期、雨期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
(4)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5)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6)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7)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8)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2.施工阶段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3)检查施工现场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熟悉)
监理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应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1.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2.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单位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3.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监理单位应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安全监理人员签收备案。
4.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档。
(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掌握)
1.监理单位有下述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规定的行为之一,应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即责令限期改正;预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未进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单位审查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监理单位未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2)监理单位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没有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3)施工单位拒绝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没有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4)监理单位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2.监理单位履行了《条例》的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定的职责,施工单位未执行监理指令继续施工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应依法追究监理单位以外的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3.要落实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应做好3方面工作:
l)健全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责任制: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对本企业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全面负责;总监理工程师要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责,并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
2)完善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健全审查核验制度、检查验收制度和督促整改制度的基础上,完善工地例会制度及资料归档制度。
3)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需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继续教育档案
▲六、建设工程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就是一个识别、确定和度量风险,并制定、选择和实施风险处理方案的过程。风险管理过程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对策决策、实施决策、检查五方面内容。建设工程风险管理
第一节风险管理概述
一)风险的定义:为学术界和实务界较为普遍接受的有以下2种定义:其一,风险就是与出现损失有关的不确定性;其二,风险就是在给定情况下和特定时间内,可能发生的结果之间的差异(或实际结果与预期结果之间的差异)。当然,也可以考虑把这两种定义结合起来。由上述风险的定义可知,所谓风险要具备两方面条件:一是不确定性,二是产生损失后果,否则就不能称为风险。因此,肯定发生损失后果的事件不是风险,没有损失后果的不确定性事件也不是风险。
(二)与风险相关的概念有:风险因素、风险事件、损失、损失机会。
1.风险因素:是指能产生或增加损失概率和损失程度的条件或因素,是风险事件发生的潜在原因,是造成损失的内在或间接原因,通常,风险因素可分为以下3种:1)自然风险因素。该风险因素系指有形的、并能直接导致某种风险的事物。如冰雪路面、汽车发动机性能不良或制动系统故障等均可能引发车祸而导致人员伤亡。2)道德风险因素。为无形的因素,与人的品德修养有关,如人的品质缺陷或欺诈行为。3)心理风险因素。也是无形的因素,与人的心理状态有关,如投保后疏于对损失的防范,自认为身强力壮而不注意健康。
2.风险事件:风险事件是指造成损失的偶发事件,是造成损失的外在原因或直接原因,如失火、雷电、地震、偷盗、抢劫等事件。要注意把风险事件与风险因素区别开来,例如,汽车的制动系统失灵导致车祸中人员伤亡,这里制动系统失灵是风险因素,而车祸是风险事件。
3.损失:是指非故意的、非计划的和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通常以货币单位来衡量。损失一般可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种,也有的分为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隐蔽损失三种。其实,对损失后果进行分析时,对损失如何分类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找出一切已经发生和可能发生的损失,尤其是对间接损失和隐蔽损失要进行深入分析;即使做不到定量分析,至少要进行定性分析,以便对损失后果有一个比较全面而客观的估计。
4.损失机会:是指损失出现的概率。概率分为客观概率和主观概率两种。客观概率是某事件在长时期内发生的频率。客观概率的确定主要有以下三种方法:一是演绎法,二是归纳法,三是统计法,需要有足够多的统计资料。(举例见教材P89)
主观概率是个人对某事件发生可能性的估计。主观概率的结果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如果采用主观概率,应当选择在某一特定事件方面专业知识水平较高、实践经验较为丰富的人来估计。对于工程风险的概率,在统计资料不够充分的情况下,以专家作出的主观概率代替客观概率是可行的,必要时可综合多个专家的估计结果。
对损失机会这个概念,要特别注意其与风险的区别。举例说明见教材P89。
(三)风险因素、风险事件、损失与风险之间的关系(P90图4-1):风险因素引发风险事件,风险事件导致损失,而损失所形成的结果就是风险。为了预防风险、降低风险损失,力求控制风险因素,同时尽可能提高其他三方面的稳定性。
二、风险的分类(了解):风险可根据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常见的风险分类方式有:
(一)按风险的后果分:分为纯风险和投机风险。纯风险是指只会造成损失而不会带来收益的风险。例如自然灾害,一旦发生,将会导致重大损失,甚至人员伤亡;如果不发生,只是不造成损失而已,但不会带来额外的收益。此外,政治、社会方面的风险一般也都表现为纯风险。投机风险则是指既可能造成损失也可能创造额外收益的风险。投机风险具有极大的诱惑力,人们常常注意其有利可图的一面,而忽视其带来厄运的可能。纯风险与投机风险两者往往同时存在。例如房产所有人就同时面临纯风险——财产损失和投机风险——经济形势变化所引起的房产价值的升降。两者还有一个重要区别。在相同的条件下,纯风险重复出现的概率较大,表现出某种规律性,因而人们可能较成功地预测其发生的概率,从而相对容易采取防范措施;而投机风险则不然,其重复出现的概率较小,所谓“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因而预测的准确性相对较差,也就较难防范。
(二)按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政治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自然风险、技术风险等。其中,经济风险的界定可能会有一定的差异,例如金融风险可作为独立的一类风险;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除了自然风险和技术风险是相对独立的之外,政治风险、社会风险和经济风险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有时表现为相互影响,有时表现为因果关系,难以截然分开。
(三)按风险的影响范围分:按风险的影响范围大小可将风险分为基本风险和特殊风险。基本风险是指作用于整个经济或大多数人群的风险,具有普遍性,如战争、自然灾害、高通胀率等。显然,基本风险的影响范围大,其后果严重。:特殊风险是指仅作用于某一特定单体(如个人或企业)的风险,不具有普遍性,例如,偷车、抢银行、房屋失火等。特殊风险的影响范围小,虽然就个体而言,其损失有时亦相当大,但相对于整个经济而言,其后果不严重。在某些情况下,特殊风险与基本风险很难严格加以区分。基本风险与特殊风险的界定有时需要考虑具体的出发点。
当然,风险还可以按照其他方式分类,例如,按风险分析依据可以将风险分为客观风险和主观风险;按风险分布情况可以将风险分为国别(地区)风险、行业风险;按风险潜在损失形态可将风险分为财产风险、人身风险和责任风险,等等。
三、建设工程风险与风险管理:
建设工程风险:对建设工程风险的认识,要明确两个基本点:
一、建设工程风险大。建设工程风险因素和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均较大,其中有些风险因素和风险事件的发生概率很大。这些风险因素和风险事件一旦发生,往往造成比较严重的损失后果。 明确这一点,有利于确立风险意识,只有从思想上重视建设工程的风险问题,才有可能对建设工程风险进行主动的预防和控制。 第二,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均有风险,但即使是同一风险事件,对建设工程不同参与方的后果有时迥然不同。
(二)风险管理过程 风险管理就是一个识别、确定和度量风险,并制定、选择和实施风险处理方案的过程。风险管理过程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对策决策、实施决策、检查五方面内容。1.风险识别 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系统而全面地识别出影响建设工程目标实现的风险事件并加以适当归类的过程,必要时,还需对风险事件的后果作出定性的估计。2.风险评价 3.风险对策决策 风险对策决策是确定建设工程风险事件最佳对策组合的过程。一般来说,风险管理中所运用的对策有以下四种: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自留和风险转移4.实施决策:对风险对策所作出的决策还需要进一步落实到具体的计划和措施。5.检查
(三)风险管理的目标确定一般要满足以下几个基本要求: 1)风险管理目标与风险管理主体(如企业或建设工程的业主)总体目标的一致性; 2)目标的现实性,即确定目标要充分考虑其实现的客观可能性; 3)目标的明确性,以便于正确选择和实施各种方案,并对其效果进行客观的评价; 4)目标的层次性,从总体目标出发,根据目标的重要程度,区分风险管理目标的主次,以利于提高风险管理的综合效果。 风险管理的具体目标还需要与风险事件的发生联系起来。 就建设工程而言,在风险事件发生前,风险管理的首要目标是使潜在损失最小,这一目标要通过最佳的风险对策组合来实现。其次,是减少忧虑及相应的忧虑价值。忧虑价值是比较难以定量化的,但由于对风险的忧虑,分散和耗用建设工程决策者的精力和时间,却是不争的事实。再次,是满足外部的附加义务. 建设工程风险管理的目标通常更具体地表述为: 1)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 2)实际工期不超过计划工期; 3)实际质量满足预期的质量要求; 4)建设过程安全。 因此,从风险管理目标的角度分析,建设工程风险可分为投资风险、进度风险、质量风险和安全风险。
(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与风险管理的关系:风险管理是项目管理理论体系的一部分。但是,在项目管理理论体系中,风险管理并不是与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并列的一个独立的部分,而是将以上六个方面与风险有关的内容综合而成的一个独立的部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目标即目标控制的目标,与风险管理的目标是一致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可以认为风险管理是为目标控制服务的。
建设工程目标规划和计划都是着眼于未来,充满着风险因素和风险事件。通过风险管理可以定量分析和评价各种风险因素和风险事件对建设工程预期目标和计划的影响,从而使目标规划更合理,使计划更可行。对于大型、复杂的建设工程,如果不从早期开始就进行风险管理的话,则很难保证其目标规划的合理性和计划的可行性。
风险对策都是为风险管理目标服务的,也就是为目标控制服务的。从这个角度看,风险对策是目标控制措施的重要内容。风险对策的具体内容体现了主动控制与被动控制相结合的要求,而且相对于一般的目标控制措施而言,风险对策更强调主动控制,这不仅体现在预防计划和措施,而且表现在预先准备好但等到风险事件发生才及时采取的应对措施。因此,如果不从风险管理的角度选择适当的风险对策,目标控制的效果就大大降低。
第二节建设工程风险识别
一、风险识别的特点和原则(熟悉)
(一)风险识别的特点:1)个别性。任何风险都有与其他风险不同之处,没有两个风险是完全一致的。不同类型建设工程的风险不同;同一建设工程如果建造地点不同,其风险也不同;即使是建造地点确定的建设工程,如果由不同的承包商承建,其风险也不同。风险识别时尤其要注意这些不同之处,突出风险识别的个别性。2)主观性。风险识别都是由人来完成的,由于个人的专业知识水平(包括风险管理方面知识)、实践经验等方面的差异,同一风险由不同的人识别的结果就会有较大的差异。风险本身是客观的,但风险识别是主观行为。风险识别时尽可能减少主观性对风险识别结果的影响,要做到这一点,关键在于提高风险识别的水平。3)复杂性。建设工程所涉及的风险因素和风险事件均很多,而且关系复杂、相互影响,给风险识别带来很强的复杂性。因此,建设工程风险识别对风险管理人员要求很高,并且需要准确、详细的依据,尤其是定量的资料和数据。4)不确定性。这一特点可以说是主观性和复杂性的结果。由风险的定义可知,风险识别本身也是风险。因而避免和减少风险识别的风险也是风险管理的内容。
(二)风险识别的原则:1)由粗及细,由细及粗。有粗及细是指对风险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并通过多种途径对工程风险进行分解,逐渐细化,以获得对工程风险的广泛认识,从而得到工程初始风险清单。而由细及粗是指从工程初始风险清单的众多风险中,根据同类建设工程的经验以及对拟建建设工程具体情况的分析和风险调查,确定那些对建设工程目标实现有较大影响的工程风险,作为主要风险,即作为风险评价以及风险对策决策的主要对象。2)严格界定风险内涵并考虑风险因素之间的相关性。对各种风险的内涵要严格加以界定,不要出现重复和交叉现象。另外,还要尽可能考虑各种风险因素之间的相关性,如主次、因果、互斥、正相关、负相关关系等。应当说,在风险识别阶段考虑风险因素之间的相关性有一定难度,但至少要做到严格界定风险内涵。3)先怀疑,后排除。先考虑其是否存在不确定性,要通过认真的分析进行确认或排除。4)排除与确认并重。对于肯定可以排除和肯定可以确认的风险应尽早予以排除和确认;对于一时既不能排除又不能确认的风险再作进一步的分析,予以排除或确认;最后,对于肯定不能排除但又不能肯定予以确认的风险按确认考虑。
(5)必要时,可作实验论证。对于那些按常规方法难以判定其是否存在,也难以确定其对建设工程目标影响程度的风险,尤其是技术方面的风险,必要时可作实验论证,如抗震实验、风洞实验等。这样做的结论可靠,但要以付出费用为代价。
二、风险识别的过程(熟悉):建设工程风险识别的方法与风险管理理论中提出的一般的风险识别方法有所不同,因而其风险识别的过程也有所不同。建设工程的风险识别往往是通过对经验数据的分析、风险调查、专家咨询以及实验论证等方式,在对建设工程风险进行多维分解的过程中,认识工程风险,建立工程风险清单。
建设工程风险识别的过程可见教材P95图4-2。
风险识别的结果是建立建设工程风险清单。在建设工程风险识别过程中,核心工作是“建设工程风险分解”和“识别建设工程风险因素、风险事件及后果”。
建设工程风险的分解:建设工程风险的分解可以按以下途径进行:1)目标维:即按建设工程目标进行分解,也就是考虑影响建设工程投资、进度、质量和安全目标实现的各种风险。2)时间维:即按建设工程实施的各个阶段进行分解,也就是考虑建设工程实施不同阶段的不同风险。3)结构维:即按建设工程组成内容进行分解,也就是考虑不同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的不同风险。4)因素维:即按建设工程风险因素的分类分解,如政治、社会、经济、自然、技术等方面的风险,常用的组合分解方式是由时间维、目标维和因素维三方面从总体上进行建设工程风险的分解.
风险识别的方法有: 专家调查法、财务报表法、流程图法、初始清单法、经验数据法和风险调查法。 对于建设工程的风险识别来说,仅仅采用一种风险识别方法是远远不够的,一般都应综合采用两种或多种风险识别方法,才能取得较为满意的结果。而且,不论采用何种风险识别方法组合,都必须包含风险调查法。从某种意义上讲,前五种风险识别方法的主要作用在于建立初始风险清单,而风险调查法的作用则在于建立最终的风险清单。
第三节 建设工程风险评价:风险评价可以采用定性和定量两大类方法。定性风险评价方法有专家打分法、层次分析法等,其作用在于区分出不同风险的相对严重程度以及根据预先确定的可接受的风险水平作出相应的对策。定量风险评价方法有敏感性分析、盈亏平衡分析、决策树、随机网络等,大多有较为确定的适用范围。
一、风险评价的作用(熟悉):通过定量方法进行风险评价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是更准确地认识风险。风险识别的作用仅仅在于找出建设工程所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和风险事件。通过定量方法进行风险评价,可以定量地确定建设工程各种风险因素和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大小或概率分布,及其发生后对建设工程目标影响的严重程度或损失严重程度。其中,损失严重程度又可从两方面来反映:一方面是不同风险的相对严重程度,据此可以区分主要风险和次要风险;另一方面是各种风险的绝对严重程度,据此可以了解各种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后果。二是保证目标规划的合理性和计划的可行性。第三章关于建设工程目标规划的内容中,突出了建设工程数据库在施工图设计完成之前对目标规划的作用及其运用。建设工程数据库包含了各种风险作用于建设工程实施全过程的实际结果,但是没有具体反映工程风险的信息,充其量只有关于重大工程风险的简单说明。也就是说建设工程数据库只能反映各种风险综合作用的后果,而不能反映各种风险各自作用的后果。由于建设工程风险的个别性,只有对特定建设工程的风险进行定量评价,才能正确反映各种风险对建设工程目标的不同影响,才能使目标规划的结果更合理、更可靠,使在此基础上制定的计划具有现实的可行性。三是合理选择风险对策,形成最佳风险对策组合。风险对策的适用性需从效果和代价两方面考虑。风险对策的效果表现在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和(或)降低损失严重程度的幅度,有些风险对策(如损失控制)在这一点上较难准确地量度;风险对策一般要付出一定的代价,一般都可准确地量度。而定量风险评价的结果是各种风险的发生概率及其损失严重程度。因此在选择风险对策时,应将不同风险对策的适用性与不同风险的后果结合起来考虑,对不同的风险选择最适宜的风险对策,从而形成最佳的风险对策组合。
二、风险量函数(了解):在定量评价建设工程风险时,首要工作是将各种风险的发生概率及其潜在损失定量化,这一工作也称为风险衡量。所谓风险量,是指各种风险的量化结果,其数值大小取决于各种风险的发生概率及其潜在损失。详见教材P100。
上式反映的是风险量的基本原理,具有一定的通用性,其应用前提是能通过适当的方式建立关于p和q的连续性函数。多数情况下以离散形式来定量表示风险的发生概率及其损失。与风险量有关的另一个概念是等风险量曲线,就是由风险量相同的风险事件所形成的曲线(见P101图4-5),不同等风险量曲线所表示的风险量大小与其与风险坐标原点的距离成正比,即距原点越近,风险量越小;反之,则风险量越大。
三、风险损失的衡量(掌握):风险损失的衡量就是定量确定风险损失值的大小。建设工程风险损失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投资风险:投资风险导致的损失可以直接用货币形式来表现,即法规、价格、汇率和利率等的变化或资金使用安排不当等风险事件引起的实际投资超出计划投资的数额。
(二)进度风险险导致的损失由以下部分组成:1)货币的时间价值。进度风险的发生可能会对现金流动造成影响,在利率的作用下,引起经济损失。2)为赶上计划进度所需的额外费用。包括加班的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和管理费等一切因追赶进度所发生的非计划费用。3)延期投入使用的收入损失。这方面损失的计算相当复杂,不仅仅是延误期间内的收入损失,还可能由于产品投入市场过迟而失去商机,从而大大降低市场份额,因而这方面的损失有时是相当巨大的。
质量风险导致的损失包括事故引起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修复和补救等措施发生的费用以及第三者责任损失等,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结构倒塌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2)复位纠偏、加固补强等补救措施和返工的费用;3)造成的工期延误的损失;4)永久性缺陷对于建设工程使用造成的损失;5)第三者责任的损失。
4.安全风险包括:1)受伤人员的医疗费用和补偿费;2)财产损失,包括材料、设备等财产的损毁或被盗;3)因引起工期延误带来的损失; 4)为恢复建设工程正常实施所发生的费用; 5)第三者责任损失。 在此,第三者责任损失为建设工程实施期间,因意外事故可能导致的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作的经济赔偿以及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由以上四方面风险的内容可知,投资增加可以直接用货币来衡量;进度的拖延则属于 时 间范畴,同时也会导致经济损失;而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既会产生经济影响又可能导致 工期延误和第三者责任,显得更加复杂。而第三者责任除了法律责任之外,一般都是以经 济赔偿的形式来实现的。因此,这四方面的风险最终都可以归纳为经济损失。 需要指出,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某一风险事件的发生往往会同时导致一系列损失。例如,地基的坍塌引起塔吊的倒塌,并进一步造成人员伤亡和建筑物的损坏,以及施工被迫停止等。这表明,这一地基坍塌事故影响了建设工程所有的目标——投资、进度、质量和安全,从而造成相当大的经济损失。
风险概率的衡量:衡量建设工程风险概率有两种方法:相对比较法和概率分布法。一般而言,相对比较法主要是依据主观概率,而概率分布法的结果则接近于客观概率。
(一)相对比较法 相对比较法由美国风险管理专家提出,表示如下:1)“几乎是0”:这种风险事件可认为不会发生; 2)“很小的”:这种风险事件虽有可能发生,但现在没有发生并且将来发生的可能性也不大;3)“中等的”:即这种风险事件偶尔会发生,并且能预期将来有时会发生; 4)“一定的”:即这种风险事件一直在有规律地发生,并且能够预期未来也是有规律地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认为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较大。 在采用相对比较法时,建设工程风险导致的损失也将相应划分成重大损失、中等损失和轻度损失,从而在风险坐标上对建设工程风险定位,反映出风险量的大小。
(二)概率分布法 概率分布法的常见表现形式是建立概率分布表。为此,需参考外界资料和本企业历史资料。在运用时还应当充分考虑资料的背景和拟建建设工程的特点。由此可见,概率分布表中的数字可能是因工程而异的。
风险评价的作用:通过定量方法进行风险评价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一是更准确地认识风险。通过定量方法进行风险评价,可以定量地确定建设工程各种风险因素和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大小或概率分布,及其发生后对建设工程目标影响的严重程度或损失严重程度。 二是保证目标规划的合理性和计划的可行性。建设工程数据库只能反映各种风险综合作用的后果,而不能反映各种风险各自作用的后果。由于建设工程风险的个别性,只有对特定建设工程的风险进行定量评价,才能正确反映各种风险对建设工程目标的不同影响,才能使目标规划的结果更合理、更可靠,使在此基础上制定的计划具有现实的可行性。 三是合理选择风险对策,形成最佳风险对策组合。
第四节 建筑工程风险对策
风险回避:风险回避就是以一定的方式中断风险源,使其不发生或不再发展,从而避免可能产生的潜在损失。采用风险回避这一对策时,有时需要作出一些牺牲,但较之承担风险,这些牺牲比风险真正发生时可能造成的损失要小得多。 从以上分析可知,在某些情况下,风险回避是最佳对策。
二、损失控制(掌握)
(一)损失控制的概念:损失控制是一种主动、积极的风险对策。损失控制可分为预防损失和减少损失两方面工作。预防损失措施的主要作用在于降低或消除(通常只能做到减少)损失发生的概率,而减少损失措施的作用在于降低损失的严重性或遏制损失的进一步发展,使损失最小化。一般来说,损失控制方案都应当是预防损失措施和减少损失措施的有机结合。
(二)制定损失控制措施的依据和代价:制定损失控制措施必须以定量风险评价的结果为依据,才能确保损失控制措施具有针对性,取得预期的控制效果。风险评价时特别要注意间接损失和隐蔽损失。制定损失控制措施还必须考虑其付出的代价,包括费用和时间两方面代价,而时间方面的代价往往还会引起费用方面的代价。损失控制措施的最终确定,需要综合考虑损失控制措施的效果及其相应的代价。由此可见,损失控制措施的选择也应当进行多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和比较。
(三)损失控制计划系统:就施工阶段而言,该计划系统一般应由预防计划(有文献称为安全计划)、灾难计划和应急计划三部分组成。1.预防计划:预防计划的目的在于有针对性地预防损失的发生,其主要作用是降低损失发生的概率,在许多情况下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损失的严重性。在损失控制计划系统中,预防计划的内容最广泛,具体措施最多,包括组织措施、管理措施、合同措施、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的首要任务是明确各部门和人员在损失控制方面的职责分工,以使各方人员都能为实施预防计划而有效地配合;还需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会议制度;必要时,还应对有关人员(尤其是现场工人)进行安全培训等。采取管理措施,既可采取风险分隔措施,将不同的风险单位分离间隔开来,将风险局限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以避免某一风险发生时,产生连锁反应或互相牵连,如将木工加工场设在远离办公用房的位置;也可采取分散措施,通过增加风险单位以减轻总体风险的压力,达到共同分摊总体风险的目的,如在涉外工程结算中采用多种货币组合的方式付款,分散汇率风险。合同措施除了要保证整个建设工程总体合同结构合理、不同合同之间不出现矛盾之外,要注意合同具体条款的严密性,并作出与特定风险相应的规定,如要求承包商加强履约保证和预付款保证等。技术措施时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常用的预防损失措施,如地基加固、周围建筑物防护、材料检测等。与其他几方面措施相比,技术措施的显著特征是必须付出费用和时间两方面的代价,应当慎重比较后选择。
2.灾难计划:灾难计划是一组事先编制好的、目的明确的工作程序和具体措施,为现场人员提供明确的行动指南,使其在各种严重的、恶性的紧急事件发生后,不至于惊慌失措,也不需要临时讨论研究应对措施,可以做到从容不迫、及时、妥善地处理,从而减少人员伤亡以及财产和经济损失。灾难计划是针对严重风险事件制定的,其内容应满足以下要求:1)安全撤离现场人员;2)援救及处理伤亡人员;3)控制事故的进一步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资产和环境损害;4)保证受影响区域的安全尽快恢复正常。灾难计划在严重风险事件发生或即将发生时付诸实施。
3.应急计划:应急计划是在风险损失基本确定后的处理计划,其宗旨是使因严重风险事件而中断的工程实施过程尽快全面恢复,并减少进一步的损失,使其影响程度减至最小。应急计划不仅要制定所要采取的相应措施,而且要规定不同工作部门相应的职责。应急计划应包括的内容:调整整个建设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并要求各承包商相应调整各自的施工进度计划;调整材料、设备的采购计划,并及时与材料、设备供应商联系,必要时,可能要签订补充协议;准备保险索赔依据,确定保险索赔的额度,起草保险索赔报告;全面审查可使用的资金情况,必要时需调整筹资计划;等等。
三种损失控制计划之间的关系见P106图4-8。
三、风险自留(熟悉):风险自留就是将风险留给自己承担,是从企业内部财务的角度应对风险。风险自留与其他风险对策的根本区别在于,它不改变建设工程风险的客观性质,即既不改变工程风险的发生概率,也不改变工程风险潜在损失的严重性。
(一)风险自留的类型:风险自留可分为非计划性风险自留和计划性风险自留两种类型。
1.非计划性风险自留:由于风险管理人员没有意识到建设工程某些风险的存在,或者不曾有意识地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风险发生后只好由自己承担。这样的风险自留就是非计划性的和被动的。
导致非计划性风险自留的主要原因有:1)缺乏风险意识。往往由于建设资金来源与建设工程业主的直接利益无关造成,也可能是由于缺乏风险管理理论的基本知识而造成。2)风险识别失误。原因可能是所采用的风险识别方法过于简单和一般化,没有针对建设工程风险的特点;或者缺乏建设工程风险的经验数据或统计资料;或者没有针对特定建设工程进行风险调查等等。未能意识到某些风险的存在3)风险评价失误。在风险识别正确的情况下,风险评价的方法不当可能导致风险评价结论错误。不该忽略的风险忽略了4)风险决策延误。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价均正确的情况下,可能由于迟迟没有作出相应的风险对策决策,而某些风险已经发生,使本不会作出风险自留选择的那些风险成为自留风险。5)风险决策实施延误。两种情况:一种是主观原因,即行动迟缓,对已作出的风险对策迟迟不付诸实施或实施工作进展缓慢;另一种是客观原因,某些风险对策的实施需要时间,如损失控制的技术措施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完成,保险合同的谈判也需较长时间等,而在这些风险对策实施尚未完成之前却已发生了相应的风险,成为事实上的自留风险。对于大型、复杂的建设工程来说,风险管理人员几乎不可能识别出所有的工程风险。非计划性风险自留有时是无可厚非的,因而也是一种适用的风险处理策略。但是,风险管理人员应当尽量减少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价的失误,要及时作出风险对策决策,并及时实施决策,从而避免被迫承担重大和较大的工程风险。总之,虽然非计划性风险自留不可能不用,但应尽可能少用。
2.计划性风险自留:计划性风险自留是主动的、有意识的、有计划的选择,是风险管理人员在经过正确的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价后作出的风险对策决策,是整个建设工程风险对策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就是说,风险自留决不可能单独运用,而应与其他风险对策结合使用。在实行风险自留时,应保证重大和较大的建设工程风险已经进行了工程保险或实施了损失控制计划。
计划性风险自留的计划性主要体现在风险自留水平和损失支付方式两方面。所谓风险自留水平,是指选择哪些风险事件作为风险自留的对象。确定风险自留水平可以从风险量数值大小的角度考虑,一般应选择风险量小或较小的风险事件作为风险自留的对象。计划性风险自留还应从费用、期望损失、机会成本、服务质量和税收等方面与工程保险比较后才能得出结论。损失支付方式的含义比较明确,即在风险事件发生后,对所造成的损失通过什么方式或渠道来支付。
(二)损失支付方式:计划性风险自留应预先制定损失支付计划,常见的损失支付方式有以下几种: 1)从现金净收入中支出。在财务上并不对自留风险作特别的安排,在损失发生后从现金净收入中支出,或将损失费用记入当期成本。非计划风险自留通常都是采用这种方式。这种方式不能体现计划性风险自留的“计划性”。2)建立非基金储备。设立一定数量的备用金,但其用途并不是专门针对自留的风险,其他原因引起的额外费用也在其中支出,甚至一些不属于风险管理范畴的额外费用。3)自我保险。设立一项专项基金(亦称为自我基金),专门用于自留风险造成的损失。该基金的设立不是一次性的,而是每期支出,相当于定期支付保险费,因而称为自我保险。这种方式若用于建设工程风险自留,需作适当的变通,如将自我基金(或风险费)在施工开工前一次性设立。4)母公司保险。这种方式只适用于存在总公司与子公司关系的集团公司,往往是在难以投保或自保较为有利的情况下运用。从子公司的角度来看,与一般的投保无异,收支较为稳定,税赋可能得益(是否按保险处理,取决于该国的规定);从母公司的角度,可采用适当的方式进行资金运作,使这笔基金增值,也可再以母公司的名义向保险公司投保。对于建设工程风险自留来说,这种方式可用于特大型建设工程(有众多的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或长期有较多建设工程的业主,如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
(三)风险自留的适用条件:计划性风险自留至少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才应予以考虑:1)别无选择。有些风险既不能回避,又不可能预防,且没有转移的可能性,只能自留,这是一种无奈的选择。2)期望损失不严重。风险管理人员对期望损失的估计低于保险公司的估计。3)损失可准确预测。在此,仅考虑风险的客观性。这一点实际上是要求建设工程有较多的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满足概率分布的基本条件。4)企业有短期内承受最大潜在损失的能力。对于建设工程的业主来说,与此相应的是要具有短期内筹措大笔资金的能力。5)投资机会很好(或机会成本很大)。6)内部服务优良。
四、风险转移(掌握)风险转移是建设工程风险管理中非常重要而且广泛应用的一项对策,分非保险转移和保险转移两种形式。 根据风险管理的基本理论,建设工程的风险应由有关各方分担,而风险分担的原则是:任何一种风险都应由最适宜承担该风险或最有能力进行损失控制的—方承担。符合这一原则的风险转移是合理的,可以取得双赢或多赢的结果。例如,项目决策风险应由业主承担,设计风险应由设计方承担,而施工技术风险应由承包商承担,等等。否则,风险转移就可能付出较高的代价。
(一)非保险转移 非保险转移又称为合同转移,因为这种风险转移一般是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将工程风险转移给非保险人的对方当事人。建设工程风险最常见的非保险转移有以下三种情况:1)业主将合同责任和风险转移给对方当事人。在这种情况下,被转移者多数是承包商。例如,在合同条款中规定,业主对场地条件不承担责任;又如,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将涨价风险转移给承包商,等等。2)承包商进行合同转让或工程分包。承包商中标承接某工程后,可能由于资源安排出现困难而将合同转让给其他承包商,以避免由于自己无力按合同规定时 间建成工程而遭受违约罚款;或将该工程中专业技术要求很强而自己缺乏相应技术的工程内容分包给专业分包商,从而更好地保证工程质量。3)第三方担保。担保方所承担的风险仅限于合同责任,即由于委托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以及违约所产生的责任。第三方担保的主要表现是业主要求承包商提供履约保证和预付款保证(在投标阶段还有投标保证)。 非保险转移的优点主要体现在:一是可以转移某些不可保的潜在损失,如物价上涨、法规变化、设计变更等引起的投资增加;二是被转移者往往能较好地进行损失控制,如承包商相对于业主能更好地把握施工技术风险,专业分包商相对于总包商能更好地完成专业性强的工程内容。 但是,非保险转移的媒介是合同,这就可能因为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发生分 歧而导致转移失效。另外,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因被转移者无力承担实际发生的重大损失而导致仍然由转移者来承担损失。非保险转移一般都要付出一定的代价,有时转移代价可能超过实际发生的损失,从而对转移者不利。
(二)保险转移:保险转移通常直接称为保险,对于建设工程风险来说,则为工程保险。通过购买保险,建设工程业主或承包商作为投保人将本应由自己承担的工程风险(包括第三方责任)转移给保险公司,从而使自己免受风险损失。得到广泛运用,原因在于其符合风险分担的基本原则,即保险人较投保人更适宜承担有关的风险。优点是:建设工程在发生重大损失后可以从保险公司及时得到赔偿,使建设工程实施能不中断地、稳定地进行,从而最终保证建设工程的进度和质量,也不致因重大损失而增加投资;还可使决策者和风险管理人员对建设工程风险的担忧减少,从而可集中精力研究和处理建设工程实施中的其他问题,提高目标控制的效果;保险公司可向业主和承包商提供较为全面的风险管理服务,从而提高整个建设工程风险管理的水平。
保险这一风险对策的缺点首先表现在机会成本增加。其次,工程保险合同的内容较为复杂,保险费没有统一固定的费率,需根据特定建设工程的类型、建设地点的自然条件(包括气候、地质、水文等条件)、保险范围、免赔额的大小等加以综合考虑,因而保险合同谈判常常耗费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在进行工程保险后,投保人可能产生心理麻痹而疏于损失控制计划,以致增加实际损失和未投保损失。
在作出进行工程保险这一决策之后,还需考虑与保险相关的几个具体问题:一是保险的安排方式,即究竟是由承包商安排保险计划还是由业主安排保险计划;而是选择保险类别和保险人,一般是通过多家比选后确定,也可委托保险经纪人或保险咨询公司代为选择;三是可能要进行保险合同谈判,这项工作最好委托保险经纪人或保险咨询公司完成,但免赔额的数额或比例要由投保人自己确定。
需要说明的是,工程保险并不能转移建设工程的所有风险,一方面是因为存在不可保风险,另一方面是因为有些风险不宜保险。因此,对于建设工程风险,应将工程保险与风险回避、损失控制和风险自留结合起来运用。对于不可保风险,必须采取损失控制措施;即使对于可保风险,也应采取一定的损失控制措施,还有利于改变风险性质,达到降低风险量的目的,从而改善工程保险条件,节省保险费
五、风险对策决策过程(熟悉):风险管理人员在选择风险对策时,要根据建设工程的自身特点,从系统的观点出发,从整体上考虑风险管理的思路和步骤,从而制定一个与建设工程总体目标相一致的风险管理原则。这种原则需要指出风险管理各基本对策之间的联系,为风险管理人员进行风险对策决策提供参考。
▲七、建设工程文件档案资料管理
1、工程文件的内容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也可简称为工程文件。
2、各单位归档工作内容
(1)建设单位职责:
对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接受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3个月内,向当地城建档案馆(室)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文件;
(2)施工单位职责: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承包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3)监理单位职责:
监理资料应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应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和各地城建档案部门要求,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及时移交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收集和汇总。
监理文件档案资料归档:监理文件档案资料归档内容、组卷方法以及监理档案的验收、移交和管理工作,应根据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并参考工程项目所在地区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监理行业主管部门、地方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对一些需连续产生的监理信息,在归档过程中应对该类信息建立相关的统计汇总表格以便进行核查和统计,并及时发现错漏之处,从而保证该类监理信息的完整性。监理文件档案资料的归档保存中应严格按照保存原件为主、复印件为辅和按照一定顺序归档的原则。如采用计算机对监理信息进行辅助管理时,当相关的文件和记录经相关责任人员签字确定、正式生效并已存入项目部相关资料夹中时,计算机管理人员应将储存在计算机中的相关文件和记录改变其文件属性为“只读”,并将保存的目录记录在书面文件上以便于进行查阅。在项目文件档案资料归档前不得将计算机中保存的有效文件和记录删除。
按照现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监理文件有10大类27个,要求在不同的单位归档保存,现分述如下:
(1)监理规划:1)监理规划(建设单位长期保存,监理单位短期保存,送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保存);2)监理实施细则(建设单位长期保存,监理单位短期保存,送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保存);3)监理部总控制计划等(建设单位长期保存,监理单位短期保存)。
(2)监理月报中的有关质量问题(建设单位长期保存,监理单位长期保存,送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保存)。
(3)监理会议纪要中的有关质量问题(建设单位长期保存,监理单位长期保存,送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保存)。
(4)进度控制:1)工程开工/复工审批表(建设单位长期保存,监理单位长期保存,送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保存);2)工程开工/复工暂停令(建设单位长期保存,监理单位长期保存,送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保存)。
(5)质量控制:1)不合格项目通知(建设单位长期保存,监理单位长期保存,送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保存); 2)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建设单位长期保存,监理单位长期保存,送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保存)。
(6)造价控制:1)预付款报审与支付(建设单位短期保存);2)月付款报审与支付(建设单位短期保存);3)设计变更、洽商费用报审与签认(建设单位长期保存);4)工程竣工决算审核意见书(建设单位长期保存,送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保存)。
(7)分包资质:1)分包单位资质材料(建设单位长期保存);2)供货单位资质材料(建设单位长期保存);3)试验等单位资质材料(建设单位长期保存)。
(8)监理通知:1)有关进度控制的监理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长期保存);2)有关质量控制的监理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长期保存);3)有关造价控制的监理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长期保存)。
(9)合同与其他事项管理:1)工程延期报告及审批(建设单位永久保存,监理单位长期保存,送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保存);2)费用索赔报告及审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长期保存);
3)合同争议、违约报告及处理意见(建设单位永久保存,监理单位长期保存,送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保存);
4)合同变更材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长期保存,送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保存)。
(10)监理工作总结:1)专题总结(建设单位长期保存,监理单位短期保存);2)月报总结(建设单位长期保存,监理单位短期保存);3)工程竣工总结(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长期保存,送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保存);4)质量评估报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长期保存,送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保存)。
建设工程监理表格体系和主要文件档案(掌握)
一、监理工作的基本表式:建设工程监理在施工阶段的基本表式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附录执行,该类表式可以一表多用,由于各行业各部门各地区已经各自形成一套表式,使得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信息行为不规范、不协调,因此,建立一套通用的,适合建设、监理、施工、供货各方,适合各个行业、各个专业的统一表式已显示充分的必要性,可以大大提高我国建设工程信息的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规范中基本表式有三类:
A类表共10个表(A1~A10),为承包单位用表,是承包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的联系表,由承包单位填写,向监理单位提交申请或回复。B类表共6个表(B1~B6),为监理单位用表,是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的联系表,由监理单位填写,向承包单位发出的指令或批复。C类表共2个表(C1、C2),为各方通用表,是工程项目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建设单位等名有关单位之间的联系表。
(一)承包单位用表(A类表)
本类表共10个,A1~A10,主要用于施工阶段。使用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1.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A1):施工阶段承包单位向监理单位报请开工和工程暂停后报请复工时填写,如整个项目一次开工,只填报一次,如工程项目中涉及多个单位工程且开工时间不同,则每个单位工程开工都应填报一次。申请开工时,承包单位认为已具备开工条件时向项目监理部申报“工程开工报审表”,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核,认为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报建设单位。具体条件为:1)工程所在地(所属部委)政府建设主管单位已签发施工许可证;2)征地拆迁工作已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3)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4)测量控制桩、线已查验合格;5)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6)施工现场道路、水、电、通信等已满足开工要求。由于建设单位或其他非承包单位的原因导致工程暂停,在施工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项目监理部应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尽快报请复工;由于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暂停,在具备恢复施工条件时,承包单位报请复工报审表并提交有关材料,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复工报审表,施工单位恢复正常施工。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A2):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向项目监理部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同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施工过程中,如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发生改变,工程项目监理部要求将变更的方案报送时,也采用此表。施工方案应包括:工程项目监理部要求报送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季节性施工方案,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方案,采用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的方案等。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审查并在约定时间内核准,同时报送建设单位,需要修改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后再报,重新审核。
审核的主要内容为: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有承包单位负责人签字;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要求;3)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4)施工部署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并具备针对性;5)工期安排是否能够满足施工合同要求,进度计划是否能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施工所需人力、材料、设备与进度计划是否协调;6)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7)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8)季节施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可行、合理和先进。
3.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A3):由承包单位报送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分别签署意见,审查批准后,分包单位完成相应的施工任务。审核的主要内容有:1)分包单位资质(营业执照、资质等级);2)分包单位业绩材料;3)拟分包工程内容、范围;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4.______报验申请表(A4)-本表主要用于承包单位向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申报。用于隐蔽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时,承包单位必须完成自检并附有相应工序、部位的工程质量检查记录;用于施工放样报检时应附有承包单位的施工放样成果;用于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时应附有相关符合质量验收标准的资料及规范规定的表格。
5.工程款支付申请表(A5):在分项、分部工程或按照施工合同付款的条款完成相应工程的质量已通过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承包单位要求建设单位支付合同内项目及合同外项目的工程款时,填写本表向工程项目监理部申报,附件有:1)用于工程预付款支付申请时:施工合同中有关规定的说明;2)在申请工程进度款支付时:已经核准的工程量清单,监理工程师的审核报告、款额计算和其他有关的资料;3)在申请工程竣工结算款支付时:竣工结算资料、竣工结算协议书;4)在申请工程变更费用支付时:“工程变更单”(C2)及有关资料;5)在申请索赔费用支付时:“费用索赔审批表”(B6)及有关资料;6)合同内项目及合同外项目其他应附的付款凭证。
工程项目监理部的专业工程监理工程师对本表及其附件进行审批,提出审核记录及批复建议。同意付款的,应注明应付的款额及其计算方法,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工程款支付证书”(B3)批复给施工单位并通知建设单位。不同意付款时应说明理由。
6.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A6):本表用于承包单位接到项目监理部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1),并已完成了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上的工作后,报请项目监理部进行核查。监理工程师应对本表所述完成的工作进行核查,签署意见,批复给承包单位。本表一般可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重大问题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7.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A7):当发生工程延期事件,并有持续性影响时,承包单位填报本表,向工程项目监理部申请工程临时延期;工程延期事件结束,承包单位向工程项目监理部最终申请确定工程延期的日历天数及延迟后的竣工日期。工程项目监理部对本表所述情况进行审核评估,分别用“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B4)及“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B5)批复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
8.费用索赔申请表(A8):本表用于费用索赔事件结束后,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部提出费用索赔时填报。本表经过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工程师对本表所述情况及所提的要求进行审查与评估,并与建设单位协商后,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B6)或要求承包单位进一步提交详细资料后重报申请,批复承包单位。
9.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A9):本表用于承包单位将进入施工现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经自检合格后,由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签章,向工程项目监理部申请验收;对运到施工现场的设备,经检查包装无破损后,向项目监理部申请验收,并移交给设备安装单位。工程材料/构配件还应注明使用部位。
项目监理部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进行检验(包括抽验、平行检验、见证取样送检等);对进厂的大中型设备要会同设备安装单位共同开箱验收。检验合格,监理工程师在本表上签认,注明质量控制资料和材料试验合格的有关说明;检验不合格时,在本表上签批不同意验收,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应清退出场,也可据情况批示同意进场但不得使用于原拟定部位。
10.工程竣工报验单(A10):在单位工程竣工,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各项竣工资料齐备后,承包单位填报本表向工程项目监理部申请竣工验收。总监理工程师收到本表及附件后,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应督促承包单位及时整改,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本表,并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评估报告,完成竣工预验收。
(二)监理单位用表(B类表):本类表共6个,B1~B6,主要用于施工阶段。使用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1.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1):本表为重要的监理用表。是工程项目监理部按照委托监理合同所授予的权限,针对承包单位出现的各种问题而发出的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的指令性文件,工程项目监理部使用时要注意尺度,既不能不发通知,也不能滥发,以维护监理通知的权威性。监理工程师现场发出的口头指令及要求,也应采用此表,事后予以确认。
本表一般可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但发出前必须经过总监理工程师同意,重大问题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2.工程暂停令(B2):在建设单位要求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必须停工处理;出现质量或安全隐患,为避免造成工程质量损失或危及人身安全而需要暂停施工;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部管理;发生了必须暂停施工的紧急事件时;发生上述五种情况中任何一种,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停工原因、影响范围,确定工程停工范围,签发工程暂停令,向承包单位下达工程暂停的指令。
签发本表要慎重,应事前与建设单位协商,宜取得一致意见。
3.工程款支付证书(B3):本表为项目监理部收到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A5)后用于批复用表,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按照施工合同进行审核,及时抵扣工程预付款后,确认应该支付工程款的项目及款额,提出意见,经过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送建设单位,作为支付的证明,同时批复给承包单位,随本表应附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及其附件。
4.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B4):本表用于工程项目监理部接到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A7)后,对申报情况进行调查、审核与评估后,初步做出是否同意延期申请的批复。本表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签发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5.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B5):本表用于工程延期事件结束后,工程项目监理部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A7)及延期事件发展期间陆续报送的有关资料,对申报情况进行调查、审核与评估后,向承包单位下达的最终是否同意工程延期日数的批复。本表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签发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6.费用索赔审批表(B6):本表用于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费用索赔申请表”(A8)后,工程项目监理部针对此项索赔事件,进行全面的调查了解、审核与评估后,做出的批复。本表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总监理工程师签批,签批前应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批准的赔付金额。
(三)各方通用表(C类表)
1.监理工作联系单(C1):本表适用于参与建设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和质监单位相互之间就有关事项的联系,发出单位有权签发的负责人应为:建设单位的现场代表(施工合同中规定的工程师)、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的本工程设计负责人、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的负责监督该建设工程的监督师,不能任何人随便签发,若用正式函件形式进行通知或联系,则不宜使用本表,改由发出单位的法人签发。
2.工程变更单(C2):本表适用于参与建设工程的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各方使用,在任一方提出工程变更时都要先填该表。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变更,填写后由工程项目监理部签发,必要时建设单位应委托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并签转项目监理部;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变更,填写本表后报送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同意后转呈建设单位,需要时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并签转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在收到项目监理部签署的“工程变更单”后,方可实施工程变更,工程分包单位的工程变更应通过承包单位办理。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收集资料,进行调研,并与有关单位磋商,如取得一致意见时,在本表中写明,并经相关的建设单位的现场代表、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的本工程设计负责人等在本表上签字,此项工程变更才生效。
二、监理规划: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收到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设计图纸文件后一个月内,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监理规划编制工作,经监理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在监理交底会前报送建设单位。
监理规划的内容应有针对性,做到控制目标明确、措施有效、工作程序合理、工作制度健全、职责分工清楚,对监理实践有指导作用。监理规划应有时效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根据情况的变化作必要的调整、修改,经原审批程序批准后,再次报送建设单位。
为规范监理规划的书写,具体书写监理规划时要求注意的有以下几点:(1)内容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4.1监理规划”中4.1.3条的12款要求。(2)监理工作目标应包括工期控制目标、工程质量控制目标、工程造价控制目标。(3)工程进度控制,包括工期控制目标的分解、进度控制程序、进度控制要点和控制进度的风险措施等;工程质量控制,包括质量控制目标的分解、质量控制程序、质量控制要点和控制质量风险的措施等;工程造价控制,包括造价控制目标的分解、造价控制程序、控制造价风险措施;工程合同其他事项的管理,包括工程变更管理、索赔管理要点、程序以及合同争议的协调方法等。(4)项目监理部的组织机构:主要写明组织形式、人员构成、监理人员的职责分工、人员进场计划安排。(5)项目监理部监理工作制度,包括信息和资料管理制度、监理会议制度、监理工作报告制度、其他监理工作制度。
三、监理实施细则:对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工程项目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结合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监理实施细则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内容主要有:专业工作特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控制要点及目标值,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四、监理日记: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中3.2.5第七款:由专业工程监理工程师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做好监理日记和3.2.6第六款:(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显然,监理日记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书写,监理日记和施工日记一样,都是反映工程施工过程的实录,一个同样的施工行为,往往两本日记可能记载有不同的结论,事后在工程发现问题时,日记就起了重要的作用,因此,认真、及时、真实、详细、全面地做好监理日记,对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甚至仲裁、起诉都有作用。
监理日记有不同角度的记录,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指定一名监理工程师对项目每天总的情况进行记录,通称为项目监理日志;专业工程监理工程师可以从专业的角度进行记录;监理员可以从负责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具体部位施工情况进行记录,侧重点不同,记录的内容、范围也不同。项目监理日志主要内容有:(1)当日材料、构配件、设备、人员变化的情况;(2)当日施工的相关部位、工序的质量、进度情况;材料使用情况;抽检、复检情况;(3)施工程序执行情况;人员、设备安排情况;(4)当日监理工程师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5)当日进度执行情况;索赔(工期、费用)情况;安全文明施工情况;(6)有争议的问题,各方的相同和不同意见;协调情况;(7)天气、温度的情况,天气、温度对某些工序质量的影响和采取措施与否;(8)承包单位提出的问题,监理人员的答复等。
五、监理例会会议纪要:监理例会是履约各方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协调处理、研究解决合同履行中存在的各方面问题的主要协调方式。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部根据会议记录整理,主要内容包括:(1)会议地点及时间;(2)会议主持人;(3)与会人员姓名、单位、职务;(4)会议主要内容、议决事项及其负责落实单位、负责人和时限要求;(5)其他事项。例会上意见不一致的重大问题,应将各方的主要观点,特别是相互对立的意见记入“其他事项”中。会议纪要的内容应准确如实,简明扼要,经总监理工程师审阅,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发至合同有关各方,并应有签收手续。
六、监理月报:《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7.2节对监理月报有较明确的规定,对监理月报的内容、编制组织、签认人、报送对象、报送时间都有规定。监理月报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报送建设单位和本监理单位,报送时间由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协商确定,一般在收到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报送来的工程进度,汇总了本月已完工程量和本月计划完成工程量的工程量表、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等相关资料后,在最短的时间内提交,大约在5~7d。
监理月报的内容有七点,根据建设工程规模大小决定汇总内容的详细程度,具体为:(1)工程概况:本月工程概况,本月施工基本情况。(2)本月工程形象进度。(3)工程进度:本月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进度比较;对进度完成情况及采取措施效果的分析。
(4)工程质量:本月工程质量分析;本月采取的工程质量措施及效果。(5)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工程量审核情况;工程款审批情况及支付情况;工程款支付情况分析;本月采取的措施及效果。(6)合同其他事项的处理情况: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7)本月监理工作小结:对本月进度、质量、工程款支付等方面情况的综合评价;本月监理工作情况;有关本工程的建议和意见;下月监理工作的重点。有些监理单位还加入了①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机构、人员、设备、材料构配件变化;②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情况;③主要施工试验情况;④天气、温度、其他原因对施工的影响情况;⑤工程项目监理部机构、人员变动情况等的动态数据,使月报更能反映不同工程当月施工实际情况。
七、监理工作总结:《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7.3节对监理工作总结有所规定:监理总结有工程竣工总结、专题总结、月报总结三类,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三类总结在建设单位都属于要长期保存的归档文件,专题总结和月报总结在监理单位是短期保存的归档文件,而工程竣工总结属于要报送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理归档文件。
工程竣工的监理总结内容有六点:(1)工程概况;(2)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和投入的监理设施;(3)监理合同履行情况;(4)监理工作成效;(5)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和建议(该内容为总结的要点,主要内容有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合同争议、违约、索赔等处理情况);(6)工程照片(有必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