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山东省人社厅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23〕11号),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 《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9〕14号) 同时废止 。 新增: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职称证书在资质
11月9日,山东省人社厅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23〕11号),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
《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9〕14号) 同时废止 。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 可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见附件), 并可作为依据申报高一级职称 ,参加 公开招聘、岗位竞聘 等。
相关单位在 办理资质申请、招投标 等业务时 , 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已对应的职称证书使用 。
以上应用场景 均无需另发或补发职称证书 。
截至目前,全国31省 只有山东 明确提出, 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职称证书在资质申请、招投标时使用 ,其他省基本只提出 在岗位和职称晋升中使用。
编者注:原鲁人社办发〔2019〕14号文规定如下: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 可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见附件),并可作为依据 申报高一级职称、参加岗位竞聘 等。
专业技术人员在 申报高一级职称 、参加岗位竞聘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直接依据相应职业资格申报; 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无需另发或补发职称证书。
1、变化:由原来的56项 调整为63项。
2、相同点:
一建、一造、监理等对应工程师职称,
二建、二造等对应助理工程师职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