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什么是封闭楼梯间:封闭楼梯间是指用耐火建筑构件分隔,能防止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一级耐火等级的楼梯间,建筑构件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为不燃烧体3.00小时,二级耐火等级的楼梯间,建筑构件为不燃烧体2.50小时。封闭楼梯间的门应为双向弹簧门,高层民用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中的封闭楼梯间的门应是向疏散方向开启的乙级防火门。根据《建规》和《高规》的要求,下列建筑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1、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的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和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多层旅馆及超过五层的其它公共建筑的室内疏散楼梯(包括底层扩大的封闭楼梯间)。 2、建筑高度不超过32米的高层工业建筑(厂房、库房)。 3、甲、乙、丙类生产厂房。 4、建筑高度不超过32米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单元式民用住宅除外)。 5、十二层至十八层的单元式住宅。十一层及十一层以下的可不设封闭楼梯间,但开向楼梯间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且楼梯间应靠外墙,并能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6、十一层及十一层以下的通廊式住宅。 7、高层建筑的裙房。 8、汽车库、修车库的室内疏散楼梯。 9、人防工程当地下为二层且地下第二层的地坪与地面出入口地面高差不大于十米时的电影院、礼堂;建筑面积不大于500平方米的医院、旅馆;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的商场、餐厅、展览厅、公共娱乐场所,小型体育场所等。
对封闭楼梯间的设置要求:
1、楼梯间应靠外墙并能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当不能时应按防烟楼梯间规定设置。 2、高层建筑封闭楼梯间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并向疏散方向开启并能自动复位,超过5层的多层民用建筑的封闭楼梯间可使用能阻挡烟气的双向弹簧门。 3、楼梯间的首层紧接主要出口时,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防火措施与其它走道和房间隔开。 下面我们看一下防烟楼梯间: 防烟楼梯间是指具有防烟前室和防排烟设施并与建筑物内使用空间分隔的楼梯间。与封闭楼梯间相比除了要与使用空间分隔这一点相同外,又多了防烟前室和防排烟设施这两个条件,所以防烟楼梯间的使用条件要比封闭楼梯间严格。
根据《建规》和《高规》的要求,适用设置防烟楼梯间的建筑有:
1、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2、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建筑外的超过32米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 3、塔式高层民用建筑。 4、超过十一层的通廊式建筑。 5、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单元式建筑。 6、建筑高度超过32米且每层人数超过十人的高层厂房。 7、建筑高度超过32米的高层停车库的室内疏散楼梯。 8、人防工程当底层室内地坪与室外出口地面高差大于十米的电影院、礼堂: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医院、旅馆;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商场、餐厅、展览厅、公共娱乐场所,小型体育场所等。 对防烟楼梯间的设置要求: 1、楼梯间的入口处应设置前室、阳台或凹廊。 2、前室的面积:对于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平方米;与消防电梯合用的前室不应小于10平方米。对于居住面积不应小于4.5平方米;与消防电梯合用的前室不应小于6平方米。人防工程不应小于10平方米。 3、前室和楼梯间的乙级防火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4、防烟楼梯间前室内禁止采用可燃或易燃性材料装修,不准摆放任何家具物品。 5,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应急照明设施。 三、监督检查中普遍存在的火灾隐患 在过去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中,我们对安全疏散设施封闭楼梯间和防烟楼梯间的检查经常发现下列问题,成为建筑的消防安全隐患: 1、一些高层建筑中普遍存在着与消防电梯合用前室的楼梯间是防烟楼梯间,但另外的疏散楼梯是开敞式楼梯间或封闭式楼梯间,未能满足规范要求,这是一种常见的火灾隐患,数量巨大,而且整改也存在着诸多困难。
2、防烟楼梯间前室和封闭楼梯间的内墙上除在同层开设通向公共走道的疏散门外不应开设其它的房间门窗。现楼梯间及其前室内经常发现附设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及其它管道井的开口,还有可燃气体管道,甲、乙、丙类液体管道通过等隐患问题。
3、楼梯间内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家具、广告牌和堆积杂物等。 4、燃气管道如必须水平穿过楼梯间时应采用可靠的保护措施。检查中发现:存在无金属套管、无过墙封堵、在楼梯间设阀、设表等问题。
5、一些大的旅馆、宾馆最下面的几层楼梯间不符合安全疏散楼梯的规定,没有设置封闭楼梯间和防烟楼梯间,但这几层大都是旅馆、宾馆的公共场所或共享空间、中庭等,是安全疏散的最重要部位,是整个建筑人员疏散的必经之地。
《建规》规定:公共建筑门厅的主楼梯,如不计入总疏散宽度可不设楼梯间,否则均应执行规范规定。现在这种情况很普遍,是这些建筑安全疏散的重大隐患。
6、封闭楼梯间和防烟楼梯间入口门上均应设置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灯,检查中发现大部分防烟楼梯间和封闭楼梯间的入口处没有设置;楼梯间各层缓步平台应设层数标志。 7、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合用前室要有警示标语说明,发生火灾时严禁使用消防电梯疏散逃生。 8、封闭楼梯间的乙级防火门和防烟楼梯间的前室门、楼梯间门超过两扇(含两扇)时,都应设置闭门顺序器,防止火灾发生时防火门关闭不严,起不到封闭和防烟作用。目前防火门没有安装闭门顺序器是普遍现象。(多层建筑中封闭楼梯间如使用双向弹簧门时可不用)。 9、高层建筑裙房的楼梯间的做法,过去要求不明确,一般要求同主体一样作防烟楼梯间,现规范允许采用封闭楼梯间(但不能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按防烟楼梯间设置)。检查中发现裙房的楼梯间不符合规范设置开敞式楼梯间的现象非常普遍。 10、封闭楼梯间的防火门在疏散方向上,应至少有一米四以上宽的平台,防止疏散门一开,人从楼梯滚下去。现在不少建筑在将敞开楼梯整改为封闭楼梯间时,未能留有合格的缓冲平台,形成了新的不安全因素。 11、封闭楼梯间应有事故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这是我们检查中应注意的细节,而能满足这些要求的楼梯间寥寥无几。 12、对防烟楼梯间的加压风口的检查应注意位置在前室的上方;管线上的防火阀应有效好用,防止火灾发生时,管道因防火阀失效将烟火蔓延至防烟楼梯间内。 13、封闭楼梯间和防烟楼梯间的楼梯宽度均不得小于1.1米。有不少的楼梯宽度不够,甚至超高层的电视电讯大厦还有这种隐患。 14、检查剪刀楼梯间时,应注意如下问题:应为防烟楼梯间;梯段之间应用耐火极限大于1小时的实体墙分隔,剪刀楼梯间应分别设置前室,确有困难设一个前室时,两座楼梯应分别设加压送风系统。有的分隔墙出现漏洞或连通现象,将影响正压送风压力和防烟效果。 15检查中发现,有的建筑疏散走廊通向合用前室的门没有采用乙级防火门,而是使用了防火卷帘,这将严重影响楼梯的疏散功能,是严重的火灾隐患。
16新修改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增加了疏散辅助照明的条款,这也是强制性条款。必须在建筑设计中体现出来,增加消防疏散的可靠性。原设计中没有的,要认真补上。检查中发现:很少有建筑物的疏散楼梯间满足了这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