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6.1.11 仅设有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且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的中小学教学楼,当设有高位水箱且设有水泵结合器时,可不设消防泵.本人现在作一小学和一个幼儿园,想合用一套系统,请问幼儿园是否属于这条规定的范围.即也可以采用高位水箱加水泵结合器,从而取消消防泵.
上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
6.1.11 仅设有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且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的中小学教学楼,当设有高位水箱且设有水泵结合器时,可不设消防泵.
本人现在作一小学和一个幼儿园,想合用一套系统,请问幼儿园是否属于这条规定的范围.即也可以采用高位水箱加水泵结合器,从而取消消防泵.
2楼
个人意见,可以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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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不超过24米 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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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关键时理解规范的时候,中小学的教学楼,是否包括幼儿园.这个现在的理解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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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不超过24米,不超过5层的话,接合器也可以不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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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去问制订规范的老爷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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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如果该项目已经做了,我说可以不设,中小学学生以逃生为主,且楼层低,故不设置消防泵,等消防队员来搞定,幼儿园就更是如此。
如果没做最好先问下消防局,省得搞出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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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你是哪个地方的啊,不是上海的可别用上海的行规哦。
我在设计规范上怎么就没看到过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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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楼上,项目是上海的,规范也就是上海的规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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