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编单位: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审查单位:全国工程防火防爆标准技术委员会批准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批准日期:1990年9月10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贯彻实施国家的有关建筑防火规范,使用防火涂料保护钢结构,提高其耐火极限,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特制订本规范。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及构筑物钢结构防火保护涂层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第1.0.3条钢结构防火涂料的应用,除遵守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国家有关防火规范及其他现行规定。
审查单位:全国工程防火防爆标准技术委员会
批准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批准日期:1990年9月10日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贯彻实施国家的有关建筑防火规范,使用防火涂料保护钢结构,提高其耐火极限,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及构筑物钢结构防火保护涂层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第1.0.3条钢结构防火涂料的应用,除遵守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国家有关防火规范及其他现行规定。
第二章防火涂料及涂层厚度
第2.0.1条钢结构防火涂料分为薄涂型和厚涂型两类,其产品均应通过国家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方可选用。
第2.0.2条薄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的主要技术性能按附录二的有关方法试验,其技术指标应符合表2.0.2的规定。
薄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性能表2.0.2
项 目
指 标
粘性强度(MPa)
≥0.15
抗弯性
挠曲L/100,涂层不起层、脱落
抗振性
挠曲L/200,涂层不起层、脱落
耐水性(h)
≥24
耐冻融循环性(次)
≥15
耐火极限
涂层厚度(mm)
3
5.5
7
耐火时间不低于(h)
0.5
1.0
1.5
第2.0.3条厚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的主要技术性能按附录二的有关方法试验,其技术指标应符合表2.0.3的规定。
厚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性能表2.0.3
项 目
指 标
粘结强度(MPa)
≥0.04
抗压强度(MPa)
≥0.3
干密度(kg/m3)
≤500
热导率〔W/(m·K)〕
≤0.1160(0.1kcal/m·h·℃
耐水性(h)
≥24
耐冻融循环性(次)
≥15
耐火极限
涂层厚度(mm)
15 20 30 40 50
耐火时间不低于(h)
1.0 1.5 2.0 2.5 3.0
第2.0.4条采用钢结构防火涂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室内裸露钢结构、轻型屋盖钢结构及有装饰要求的钢结构,当规定其耐火极限在1.5h及以下时,宜选用薄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
二、室内隐蔽钢结构、高层全钢结构及多层厂房钢结构,当规定其耐火极限在1.5h以上时,应选用厚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
三、露天钢结构,应选用适合室外用的钢结构防火涂料。
第2.0.5条用于保护钢结构的防火涂料应不含石棉,不用苯类溶剂,在施工干燥后应没有刺激性气味;不腐蚀钢材,在预定的使用期内须保持其性能。
第2.0.6条钢结构防火涂料的涂层厚度,可按下列原则之一确定:
一、按照有关规范对钢结构不同构件耐火极限的要求,根据标准耐火试验数据选定相应的涂层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