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计算消防立管各管段管径的时候不应该按照该管段以上消火栓数量而得到的流量计算,而是每一个管段都应该按照10L/S(室内小于30时)或15L/S(室内大于等于30时)计算,这样计算出来的入口压头才准确,不至于20层的入口压头达到一千多米。我的理解来自高规7.2.2条文说明如下:四、消防竖管流量的确定。高层建筑内任何一部位发生火灾,需要同层相邻两个消火栓同时出水扑救,以防止火灾蔓延扩大。当相邻两根竖管有一根在检修时,另一根应仍能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因此,每根竖管应供给一定的消防用水量,本规范表7.2.2作了具体规定:室内消防用水量小于或等于20L/s的建筑物内,每根竖管的流量不小于两支水枪的用水量(即不小于10L/s);室内消防用水量等于或大于30L/s的建筑物内,不小于3支水枪的用水量(即不小于15L/s)。
四、消防竖管流量的确定。高层建筑内任何一部位发生火灾,需要同层相邻两个消火栓同时出水扑救,以防止火灾蔓延扩大。当相邻两根竖管有一根在检修时,另一根应仍能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因此,每根竖管应供给一定的消防用水量,本规范表7.2.2作了具体规定:室内消防用水量小于或等于20L/s的建筑物内,每根竖管的流量不小于两支水枪的用水量(即不小于10L/s);室内消防用水量等于或大于30L/s的建筑物内,不小于3支水枪的用水量(即不小于15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