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楼
如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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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可根据具体情况(工程的重要性、规模、使用性质等)设置。目前的规范并没有规定一定要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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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这是个很有争议的问题,是否有利益输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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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苏州有文规定哪些地方必须设置!!
自己可以去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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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工作一年 暂时没见本院有做过这个,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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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今年可能会有第一个项目采用他,(*^__^*)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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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漏电火灾报警装置是非强制性条款,经甲方同意可以取消。:victory: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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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经甲方同意可以取消"? 甲方肯定不希望搞这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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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请教一下,苏州是怎么规定的,或许对其它地区有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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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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