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ss: 总则1.0.1 为了加强重庆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理,统一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1.0.3 本规程规定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基本要求、防火安全、防水、电气安装、给排水管道及卫生器具安装、抹灰、镶贴、木制品、门窗安装、吊顶、花饰、涂装、裱糊、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等各项工程的质量标准、验收方法及质量评定规则。
1.0.1 为了加强重庆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理,统一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1.0.3 本规程规定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基本要求、防火安全、防水、电气安装、给排水管道及卫生器具安装、抹灰、镶贴、木制品、门窗安装、吊顶、花饰、涂装、裱糊、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等各项工程的质量标准、验收方法及质量评定规则。
1.0.4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程的规定。
1.0.5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