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规JGJ16-2008,13.9.6规定:消防设备的控制回路不得采用变频调速器作为控制装置。这个有怎样的一个具体说法?
根据民规JGJ16-2008,13.9.6规定:消防设备的控制回路不得采用变频调速器作为控制装置。
这个有怎样的一个具体说法?
2楼
应该可以吧!
具体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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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可以新民规规定不能这样!郁闷,条文解释又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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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以下是引用片段:
以下是引用zsl0429在2009-5-12 12:16:00的发言:
答案是不可以.
08<
<民规>
>13.9.6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及排烟风机等的两个供电回路,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自动切换。消防设备的控制回路不得采用变频调速器作为控制装置。
在消防给水系统中,平时消防管网由增压、稳压泵稳压,使之保持在高压(消防水压)的准备消防状态。当发生火灾,启动主消防泵立即可以提供规定压力和流量的消防用水。按我国消防规范,水消防的延续时间,最长按3小时考虑,因此主消防泵的节能问题可不予考虑,因而也无必要采用变频调速以节约电能。众所周知,发生火灾是百年、千年一遇的事件,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发生的,变频器是一种电子器件,如果采用变频器控制主消防泵变频调速,消防泵变频器长期备而不用,在发生火灾使用时反而容易发生故障,降低了消防设备的可靠性。另一个重要问题是消防备用泵的自动投入控制问题。此外,变频控制系统的电气较复杂,会降低可靠性,增加造价。消防泵的功率一般较大,其控制用变频器的价格也相应提高。综上所述,对于消防泵而言,从节能、可靠性和造价几点考虑,无必要采用变频调速技术。如果消防泵采用变频调速控制,由于消防泵(消防泵、喷淋泵)长期不投入使用,容易发生泵生锈堵转等现象,故应对消防泵定期进行低频运转,以免有消防需要时,消防水泵不能正常起动,贻误火灾的扑救。所以现在我们一般对消防泵进行自动巡检,即通过消防泵控制柜内的巡检电路让消防泵每隔一段时间进行一次自启动,巡检时采用变频控制,以利保养及节能。但在正常火灾情况下,消防泵、喷淋泵一般通过直接启动、星三角或自藕降压方式启动,以满足消防要求,且消防状态时所有的非消防电源均已切断,故一般情况下不采用变频器启动方式。
按我国消防规范,消防泵应设有备用泵,备用泵应不小于任一台主消防泵。由多泵并联恒压供水理论,多泵并联恒压供水,变频调速泵必须是其中最大的一台泵,其余并联泵自动投入或超出是由变频控制器按用水流量变化自动控制的。如果变频泵故障可能会导致变频器跳闸,使全部消防泵停泵。从这一点考虑,消防泵采用变频调速会降低消防供水的可靠性,不宜在水消防系统中应用。
wjs5i1于2009-5-13 14:46:00修改了此贴子。
民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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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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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学习了。
验证了“简单=最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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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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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13.9.6规定:消防设备的控制回路不得采用变频调速器作为控制装置。
这里的消防设备应该是只消费水泵的,对于防排烟风机应该不算在内的
地下室的防排烟风机通常兼做通风用,变频控制可以做到很好的通风节能
消防水泵不能做变频,主要是考虑出口恒压变流量,而排烟风机则只要求流量达到满足,所以防排烟风机是可以用变频的
合肥地方规定是可以用变频的
并且这条电气规范,并不是黑体字的强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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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谢谢4楼楼主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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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可以 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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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新规定每看到,现在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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