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陈村垃圾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 1总则 1.1 项目由来 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问题已经成为困扰许多城市发展的重大课题。为解决佛山市顺德区及其周边城镇生活垃圾的处理问题,顺德区政府与深圳市瀚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达成协议,通过BOT方式拟在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庄头村(见图1—1)建设一座垃圾焚烧发电厂——佛山市顺德区陈村垃圾发电项目,通过焚烧的方式处理顺德区的生活垃圾,以减轻
1总则
1.1 项目由来
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问题已经成为困扰许多城市发展的重大课题。为解决佛山市顺德区及其周边城镇 生活垃圾的处理问题,顺德区政府与深圳市瀚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达成协议,通过BOT方式拟在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庄头村(见图1—1)建设一座 垃圾焚烧发电厂——佛山市顺德区陈村垃圾发电项目,通过焚烧的方式处理顺德区的生活垃圾,以减轻 生活垃圾处理的压力和 环境污染,改善环境卫生条件,保障人群健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8年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一切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均必须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2003年6月,受深圳市瀚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了佛山市顺德区陈村垃圾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陈村垃圾发电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接受该任务后,即组织有关人员踏查了该项目场址现场,在认真研读有关资料基础上,依据国家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要求,编写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纲(以下简称“工作大纲”)。
工作大纲在报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即作为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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