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省2008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湘人发[2009]16号各市州人事局,省直和中央在长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112号)精神,2008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一、基础考试各专业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32分(试卷满分均为240分)。
湘人发[2009]16号
各市州人事局,省直和中央在长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112号)精神,2008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
一、基础考试
各专业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32分(试卷满分均为240分)。
二、专业考试
1.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均为48分(试卷满分均为80分)。
2.各专业注册工程师(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外)专业考试合格标准见下表:
序号
名称
专业考试
专业知识
专业知识试卷满分
专业案例
专业案例试卷满分
1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暖通空调
120
均为200分
60
均为100分
2
给水排水
120
60
3
动 力
120
60
4
注册电气工程师
发输变电
120
60
5
供配电
120
60
6
注册化工工程师
120
60
7
注册环保工程师
110
60
8
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 土
120
60
9
港口与航道
120
60
10
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规划
120
60
11
水工结构
120
60
12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
120
60
13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
120
60
14
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
120
52
按照上述标准,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准,2008年度我省简相龙等279位同志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基础考试成绩合格,袁仁续等44位同志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余泽楷等14位同志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滕珂等70位同志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基础考试成绩合格,黄民强等16位同志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陈守湘等3位同志全国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基础考试成绩合格,谭剑中等21位同志全国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龚辉等12位同志全国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基础考试成绩合格,陈伟勋等13位同志全国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徐舜开等35位同志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基础考试成绩合格;陈裕等28位同志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基础考试成绩合格,朱宇群等5位同志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王聪敏同志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基础考试成绩合格,张新文等5位同志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刘静等10位同志全国注册化工工程师基础考试成绩合格,刘建树等5位同志全国注册化工工程师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李林等21位同志全国注册环保工程师基础考试成绩合格,罗松柏等13位同志全国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罗雷同志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规划)基础考试成绩合格,王少平、曹志辉俩同志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规划)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余琴、周超俩同志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基础考试成绩合格,彭知任等6位同志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现将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请各市州人事局,省直及中央在长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或考试合格人员,于2009年4月底到省人事考试院和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办理颁发资格证书的有关手续。省直单位合格人员届时请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 http://pta.hnrst.gov.cn)查询发证公告,并根据公告中指定时间到湖南人才大楼二楼(地址:长沙市湘府中路168号)领取资格证书及登记表(联系电话:4688383)。
二○○九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