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给排水规范中4.9.8条提问?
magicchen618
2008年11月01日 0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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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各位怎么处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中4.9.8条:建筑屋面雨水排水工程应设置溢流口、溢流堰、溢流管系统等溢流设施。溢流排水不得危害建筑设施和行人安全。从条文解释来讲就是预防雨水超出设计重现期的雨水有出路。那么:1、一般的民用建筑中,天面设了个溢流口,它的设置高度该是怎么样呢?有人提出是高出天面天沟150mm还是高出屋面150mm,对不对呢?2、厂房建筑中,因为多半是大跨度的,这个溢流口又该是比天沟底高多少合适呢?设置的数量有事怎么样呢?

请问各位怎么处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中4.9.8条:建筑屋面雨水排水工程应设置溢流口、溢流堰、溢流管系统等溢流设施。溢流排水不得危害建筑设施和行人安全。从条文解释来讲就是预防雨水超出设计重现期的雨水有出路。
那么:
1、一般的民用建筑中,天面设了个溢流口,它的设置高度该是怎么样呢?有人提出是高出天面天沟150mm还是高出屋面150mm,对不对呢?
2、厂房建筑中,因为多半是大跨度的,这个溢流口又该是比天沟底高多少合适呢?设置的数量有事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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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谭
2008年11月02日 00:06:17
2楼
有专家这样认为,多层建筑可以设溢流口,不会危害公共安全;
一般高层建筑就不设溢流口,但雨水立管按十年重现期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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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谭
2008年11月02日 00:08:49
3楼
溢流口底高出屋面完成面100mm,一般建筑雨水立管+溢流口的汇水面积按10年计算,重要公共建筑、重要高层建筑按50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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