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房价疯涨是构建和谐社会关键
wjphd
wjphd Lv.12
2005年03月12日 20: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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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构建中国的和谐社会,既是目前我国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主要议题,也将成为今年“两会”最为重要的议题。对于转轨时期的中国来说,与国内社会和谐相冲突事情不少,而且许多问题也显而易见,如三农、农民工、安全生产、弱势民众权利保护等,但目前最为迫切,最容易引起社会矛盾与冲突的问题是国内房价的疯涨。可以说,房价疯涨一定会成为今年“ 两会”最为热门话题。   近几年来,随着国内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房价飚升、疯涨,已经成了整个社会矛盾最集中与最容易激化的导火线。无论是房地产泡沫的激辩,还是中低收入者该不该购房之争;无论是网民对房价疯涨的谩骂,还是理想化的个人集资建房潮的兴起;无论是政府在政策上走钢丝,还是不少资金开始进入国内房地产……说到底,都是为房价上涨而来。虽然大众、开发商、银行和地方政府对房价走势的期待不同,但无论各阶层的愿望如何,如果房价还是持续疯涨,这种涨与跌的冲突一定转化为社会富与穷之间的阶层冲突,民众与政府之间的政治冲突。这种情况下,社会和谐也无从谈起。

构建中国的和谐社会,既是目前我国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主要议题,也将成为今年“两会”最为重要的议题。对于转轨时期的中国来说,与国内社会和谐相冲突事情不少,而且许多问题也显而易见,如三农、农民工、安全生产、弱势民众权利保护等,但目前最为迫切,最容易引起社会矛盾与冲突的问题是国内房价的疯涨。可以说,房价疯涨一定会成为今年“ 两会”最为热门话题。

  近几年来,随着国内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房价飚升、疯涨,已经成了整个社会矛盾最集中与最容易激化的导火线。无论是房地产泡沫的激辩,还是中低收入者该不该购房之争;无论是网民对房价疯涨的谩骂,还是理想化的个人集资建房潮的兴起;无论是政府在政策上走钢丝,还是不少资金开始进入国内房地产……说到底,都是为房价上涨而来。虽然大众、开发商、银行和地方政府对房价走势的期待不同,但无论各阶层的愿望如何,如果房价还是持续疯涨,这种涨与跌的冲突一定转化为社会富与穷之间的阶层冲突,民众与政府之间的政治冲突。这种情况下,社会和谐也无从谈起。


  文明社会中,住房是个人最基本的生存条件。离开了衣食住行,个人的基本生存权利就可能被剥夺。而房价持续上涨,将肯定促成住房拥有的严重两极分化———强者拥房千间,弱者身无片瓦。


  尽管,无论是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还是计划体制及发展中国家,政府会试图建立住房保障制度———如住房公积金制度、经济适用房制度、公屋制度、廉租屋制度等———来保证人人有房住。但是,在市场体制下,无论是从市场的特性来说,还是从政府的财力而言,这样的保障体系对民众的住房满足都是十分有限的,市场体制下民众所需要的住房基本上还是需要通过市场的方式来解决。因此,房价的高低也就成为决定生活条件改善的关键,也是我们的社会经济能否真正为民众发展之关键。


  目前的房地产市场,由于政府对行业干预过度,从而使得国内的房地产市场形成一个垄断的、由房地产商操纵价格的市场。这种情况不仅使得国内房地产市场产品质量与服务差、价格高,而且也让这一市场成了财富聚集、获得暴利、贪污腐化十分严重的市场。通过房地产市场不仅让国家大量财政收入流失,也让社会财富向少数人集中,两极分化越来越严重,从而导致了社会群体性事件四起,社会矛盾与冲突不断,整个社会生活不和谐。


  还有房地产商操纵房价快速上涨,从而使得民众的个人住房消费盲目扩张。比如目前国内购房者最主要对象是25-35岁的人,但是欧美国家这个年龄段很少自己购房的,基本上是租房住;还有我国城市居民住房持有率严重偏高,在香港20世纪80年代民众住房持有率不到30%,但是现在国内的每个人都恨不得能有一套房子;还有就是每套住房面积的夸张性扩张,香港20世纪90年代,6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占72%以上,9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不足10%,但是目前北京开发的住房,面积动辄100平方米以上,大的200多平方米,即所谓“买房一步到位”。而住房消费过度扩张,不仅使得不少购房者经济负担加重,生活质量严重下降,而且也容易引发家庭生活矛盾与冲突。


  房价快速上涨,也使得房地产投机炒作严重,这不仅带来了许多严重的社会问题,而且导致不少地方的房地产泡沫四起,国内金融市场、银行体系面临巨大的潜在危机。


  因此就目前的情况来说,无论是媒体还是民众,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对国内房地产价格疯涨都十分关注,如何遏制国内房地产价格的疯涨,就成了构建社会和谐最为重要的一环。而政府也完全有能力在土地政策(规定土地用处、规划住房建筑的面积与类别)、信贷政策(严格的信贷风险管理及加息)、税收政策(用重税遏制住房投机者及对豪华住房苛重税等)、住房政策(限定购买)等方面来做好的。这个问题的解决也会让社会上的许多矛盾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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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guoli3
2007年03月01日 20:41:52
2楼
晨报讯 (记者邢飞) 从今日起,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不过对于单位在住房制度改革期间卖给职工的低价房,免征个税。国税总局和财政部昨天联合下发通知,对于一些企事业单位将自建住房以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销售给职工是否征收个税,做了明确规定。

  通知指出,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所称差价部分,是指职工实际支付的购房价款低于该房屋的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的差额。

  不过通知同时规定,根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有关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在住房制度改革期间,按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房改成本价格向职工出售公有住房,职工应支付的房改成本价格低于房屋建造成本价格或市场价格而取得的差价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此前未征税款不再追征,已征税款不予退还。

  对于政策出台的背景,链家地产市场总监金育松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市场房价不断攀升,因此,许多事业单位和企业将自己建设或购买的住房低价卖给员工,由于卖给员工的价格通常低于单位购买的价格,因此相当于给员工一种“补贴”,该政策主要是针对这一“补贴”征收个税。

  金育松同时表示,国家是在1998年正式启动住房体制改革,虽然各个单位具体时间有所不同,不过目前大多数单位已经基本完成这一改革,因此,目前购买单位低价房的员工基本上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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