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材的第二章案例十二的问题3:评标方法规定,自报工程小于60周时,工期每提前一周,按其总报价降低2万元作为经评审的报价,则施工单位的自报工期应为多少?相应的经评审的报价应为多少?我个人以为:书中答案的思路有点问题1、题目中所述的降低2万元,指的是降低经评审的报价,而非作为工期奖,所以答案中的:每压缩1周所增加的费用小于5万元的关键工作均可压缩太过笼统,应该说明在报价中还要另外加上压缩的增加费用。
我个人以为:书中答案的思路有点问题
1、题目中所述的降低2万元,指的是降低经评审的报价,而非作为工期奖,所以答案中的:每压缩1周所增加的费用小于5万元的关键工作均可压缩太过笼统,应该说明在报价中还要另外加上压缩的增加费用。
2、问题2中已要求计算过基于问题2的条件和问题1的计算结果计算投标报价和工期,所以问题3的答案应基于问题1、2的结果进行计算。
我的计算式如下:
1、自报工期:56周-2周(A、E工作各压缩一周)=54周
2、投标报价:1650-2*3+3.5+4.5=1652万元
3、经评审的报价:1652-(60-54)*2=1640万元
如果这样解题则思路更为清晰.而教材上的解法容易使人看着迷糊
大家看看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