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现场用电安全隐患合集
作业现场用电安全隐患合集
01
隐患整改依据
(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第5.1.1条:柜、台、箱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对于装有电气的可开启门,门和金属框架的接地端子应选用截面积不小于4平方毫米的黄绿色绝缘铜芯软导线连接,并有标识。
02
安全隐患描述
隐患整改依据
(1)《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2017第5.1.2条:电气线路应具有足够的绝缘强度、机械强度和导电能力,其安装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通用)
(2)《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第5.1.1条:带电部分应全部用绝缘层覆盖,其绝缘层应能长期承受在运行中遇到的机械、化学、电气及热的各种不利影响。(新、改、扩,≦1000v)
03
插座无漏电保护器。
04
安全隐患描述
(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第7.2.20条:有金属槽盒引出的线路,可采用金属导管、塑料导管、可弯曲金属导管、金属软导管或电缆等布线方式。导线在引出部分应有防止损伤的措施。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第8.1.16条: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固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施工现场)
05
隐患整改依据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第5.1.11条:相线、N线、PE线的颜色标记必须符合以下规定:相线L1(A)、L2(B)、L3(C)相序的绝缘颜色依次为黄、绿、红色;N线的绝缘颜色为淡蓝色;PE线的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任何情况下上述颜色标记严禁混用和互相代用。(新、改、扩建,220/380V三相四线制)
06
07
总配电箱正常工作未上锁。
隐患整改依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通用)
08
安全隐患描述
隐患整改依据
(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 26860-2011第7.3.5.2条:电气设备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命名、编号、设备相色等。(通用)
(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2012第5.0.4条:盘、柜的正面及背面各电器、端子排等应标明编号、名称、用途及操作位置,且字迹应清晰、工整,不易脱色。(通用)
09
安全隐患描述
配电箱内线路未做标识。
隐患整改依据
(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2012第5.0.4条:盘、柜的正面及背面各电器、端子排等应标明编号、名称、用途及操作位置,且字迹应清晰、工整,不易脱色。(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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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描述
隐患整改依据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第8.1.15条: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新、改、扩建,220/380V三相四线制)
3.《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GB/T 50484-2019第4.4.10条:配电箱的进线和出线不得承受外力。进线口应在箱下方;出线口应在箱下方或侧面,设置在侧面时应采用工业防水斜面插座连接,不得在箱体的上方和门缝处接入电缆。(石油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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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整改依据
(2)《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14第4.4.c条:需要检修的设备上的电器应可靠断电,在电源开关加锁并加挂安全警示牌。(化学品生产单位)
12
安全隐患描述
隐患整改依据
(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第7.1.5条:电缆布线系统通过地板、墙壁、屋顶、天花板、隔墙等建筑构件时,其孔隙应按等同建筑构件耐火等级的规定封堵。(新、改、扩,≦1000v)
(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2012第3.0.12条:安装调试完毕后,在电缆进出盘、柜的底部或顶部以及电缆管口处应进行防火封堵,封堵应严密。(通用)
13
电缆保护管孔隙未封堵。
(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2012第8.0.1.6条:盘、柜孔洞及电缆管应封堵严密,可能结冰的地区还应采取防止电缆管内积水结冰的措施。(通用)
14
安全隐患描述
电缆穿墙保护管两端未封堵。
(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第7.6.28条:电缆的穿墙处保护管两端应采用难燃材料封堵。(新、改、扩,≦1000v)
(2)《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200第7.0.2.1条:在电缆穿过竖井、墙壁、楼板或进入电气盘、柜的孔洞处,用防火堵料密实封堵。(500kV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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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整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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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区域进线未使用防爆挠性连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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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整改依据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AQ 3036-2010第11.2.1条:电缆明敷设时,应选用钢管加以保护,所用保护管应与相关仪表设备等妥善连接,电缆的连接处需安装防爆接线盒。(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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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描述
控制箱固定不牢。
隐患整改依据
(1)《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 50093-2013第6.2.7条:仪表盘、柜、操作台之间及盘、柜、操作台内各设备构件之间的连接应牢固,用于安装的紧固件应为防锈材料。安装固定不应采用焊接方式。(自动化仪表)
(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2012第4.0.3条:盘、柜间及盘、柜上的设备与各构件间连接应牢固。(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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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描述
隐患整改依据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2014第6.2.4。2条:配电柜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应可靠接地。(≦10KV,注意适用行业。)
20
安全隐患描述
隐患整改依据
(2)《防静电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 50944-2013第13.3.6条:防静电接地系统的连接点的接触电阻应小于0.1Ω,并应可靠连接。(防静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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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整改依据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2014第8.1.8.2条:人工接地体不得采用螺纹钢筋。(≦10KV,注意适用行业。)
22
安全隐患描述
隐患整改依据
23
电气设备检修遮拦未封闭。
(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第5.7.3条: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等应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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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描述
线槽盖板移位或缺失。
(1)《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第5.4.3.3条:敷设电气线路时宜避开可能受到机械损伤、振动、腐蚀、紫外线照射以及可能受热的地方,不能避开时,应采取预防措施。(爆炸危险环境,注意适用范围)
(2)《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200第4.2.3条:电缆支架应安装牢固,横平竖直。(500kV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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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整改依据
(2)《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2017第9条:电气作业人员在进行电气作业前应熟悉作业环境,并根据作业的类型和性质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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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绝缘保护层破损、导线裸露。
(2)《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第5.1.1条:带电部分应全部用绝缘层覆盖,其绝缘层应能长期承受在运行中遇到的机械、化学、电气及热的各种不利影响。(新、改、扩,≦1000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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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整改依据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第3.14.3.3条:电缆应采用架空或埋地敷设并应符合规范要求,严禁沿地面明设或沿脚手架、树木等敷设。(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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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描述
隐患整改依据
(1)《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2017第5.1.2条:电气线路应具有足够的绝缘强度、机械强度和导电能力,其安装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通用)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2014第7.1.2.3条:配电线路不应敷设在树木上或直接绑挂在金属构架和金属脚手架上。(≦10KV,注意适用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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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描述
隐患整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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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描述
隐患整改依据
(2)《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第7.1.1条:配电线路的敷设,应符合下列条件:1)与场所环境的特征相适应;2)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特征相适应;3)能承受短路可能出现的机电应力;4)能承受安装期间或运行中布线可能遭受的其他应力和导线的自重。(新、改、扩,≦1000v)
来源:烟台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