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8日,广西崇左市龙州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关于对龙州县“5·31”房屋倒塌事故有关问题调查核实及处理情况的通报 》。 以下为全文: 龙州县“5·31”房屋倒塌事故发生后,崇左市委、市政府,龙州县委、县政府及时成立事故联合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
2024年6月8日,广西崇左市龙州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关于对龙州县“5·31”房屋倒塌事故有关问题调查核实及处理情况的通报 》。 以下为全文:
龙州县“5·31”房屋倒塌事故发生后,崇左市委、市政府,龙州县委、县政府及时成立事故联合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 经联合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因 第一层商铺承租人违法违规拆除承重墙导致建筑物倒塌 的安全责任事故。
一、 公安机关开展立案调查,对涉嫌犯罪的凌某赞、朱某强、罗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次调查发现,龙州县委、县政府及相关人员 在既有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和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等专项行动中不认真、不负责、搞形式、走过场,存在失职失责行为 。对此,联合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责令龙州县委、县政府向崇左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责令广西龙津XX集团有限公司、县住建局、县教育局、龙州镇政府向龙州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其中,对龙州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何某宝进行批评教育;对龙州县副县长莫 某 海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对广西龙津XX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姚 某 给予政务记过处分;对广西龙津XX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龙州县城市XX公司总经理岑 某 勇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对龙州县住建局副局长阮 某 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对其他9名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下一步,崇左市、龙州县将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消除安全隐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崇左市、龙州县“5·31”房屋倒塌事故联合调查组
据央视新闻消息,2024年5月31日11时56分,广西龙州县龙州镇民族小学附近一座 二层商铺发生倒塌,有人员被困 。接到报警后,当地消防救援人员立即前往现场救援。应急、公安、卫健等部门也赶到现场协同处置。
●施工因素。 未按标准、规范操作,未达到设计要求,偷工减料等。
●人为损害。 破坏性装修,缺修少养,使用不当,外界影响(如周边环境有爆破,基础、地下室、道路施工及车辆撞击等 ) 。
●自然影响。 风、霜、雨、雪、腐蚀以及自然灾害(水灾、火灾、地震、雷暴、台风等 ) 影响。
预兆2: 承重柱、梁、板或墙体出现严重裂缝,并持续发展。
预兆3: 承重柱、梁、板或墙体产生过大的变形,木构件或连接部位严重腐朽或已被蛀蚀。
预兆5: 房屋突然发出异常的声音,如“噼啪”声、“喳喳”声、爆裂声等。
来源 :应急管理部、广西崇左市龙州县人民政府官网、结构号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