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 《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监管若干措施》 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指出,为 加强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监管 ,将 每两年 对连续两年产值或增值税为0的建筑业企业开展资质动态核查。
近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 《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监管若干措施》 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指出,为 加强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监管 ,将 每两年 对连续两年产值或增值税为0的建筑业企业开展资质动态核查。
同时,通知还强调,对于不满足资质标准的企业,将给予整改的机会。但如果整改后仍不达标,将坚决 撤回其资质证书 。
这一举措的实施,无疑将进一步提升建筑业企业的整体素质 和竞争力,为那些真正有实力、有技术、有管理能力的企业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对注册类人员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建筑业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进行资质异常标注,限制空壳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将对连续两年产值或增值税为0的建筑业企业开展资质动态核查的频次由每年改为每两年开展一次,确保动态考核效果。
虽然资质动态考核的频率降低了,但增加资质异常标注措施后,市场清出的整体力度反而更大。
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对注册类人员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建筑业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进行资质异常标注,并限期整改。
企业整改后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取消标注。标注期间,企业不得申请办理企业资质许可事项。
每两年对连续两年产值或增值税为0的建筑业企业开展资质动态核查,不满足标准且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撤回其资质证书。
具体来说, 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一级、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应当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要求的注册建造师人数要求;施工总承包二级、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注册类人员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对注册建筑师人数不满足要求的企业,予以公示。
随着各地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监管的趋势日益明显,一二建的春天也真的要来了!
长期以来,建造师作为建筑业的核心人才,其价值和地位一直未能得到充分体现。但随着市场的逐步规范和竞争的日益激烈,那些真正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为企业创造价值的建造师,将越来越受到市场的青睐和追捧。
因此,也期待更多的建筑业企业能够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和技术实力,为推动我国建筑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