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导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 ”。建筑业转型升级之路上,大力发展以智能建造为例的“新质生产力”是实现引领建筑领域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新动能。
2024年初, 全国及各省市陆续出台相关政策 ,加快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支持建筑机器人的研发和应用。
01
全国
2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将“建筑工程智能建造”纳入了该目录,其中涉及到“建筑工程智能建造”方面的内容有“集成 人、机、料、法、环 管理功能的智慧施工管理系统研发,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和运营, 建筑机器人 、智能化施工装备集成平台、远程控制塔吊等智能建造装备研发和租赁”。
02
厦门
2月29日,为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快推动厦门市智能建造试点工作,对厦门市智能建造试点相关工作的实施单位给予信用激励,制定部级、省级和市级奖项信用激励措施。
03
广州
广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智慧工地建设的通知(试行)》,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试行一年。
综合采用各类信息技术,围绕人员、机械设备、材料、方法、环境等施工现场关键要素,具备信息实时采集、互通共享、工作协同、智能决策分析、风险预控等功能的数字化施工管理模式。
04
长沙
2月9日,长沙市住建局正式发布《长沙市智能建造项目评价技术导则(试行)》,将构建智能建造1.0-5.0标准化应用场景评价体系,引导全市智能建造产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
05
内蒙古
3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开展智能建造试点工作的通知,通过开展智能建造试点,以发展建筑工业化为载体,以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加快推动建筑业与先进制造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创新突破相关核心技术,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应用,形成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配、运营等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培育具有关键核心技术和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骨干建筑企业,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效益和品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体系、发展路径和监管模式,全面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
06
浙江
3月5日,浙江省建设厅发布关于开展浙江省智能建造试点参评项目(第一批)试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智能建造技术实施路径、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力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智能建造技术应用经验。
07
江苏
3月5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江苏省改善型住宅设计与建造导则》,指出宜采用智能建造技术,通过实测实量机器人、混凝土施工机器人、 墙面施工机器人 、智能施工电梯等进行辅助施工作业。
3月21日,发布“苏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全面引导应用智能建造技术”通知,项目应用的智能建造技术须包括 建筑机器人 、智能施工电梯、5G无人塔吊、轻型造楼机、BIM数字一体化设计、智慧工地。
4月2日,相城发布《相城区智能建造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试行)》,2024年5月1日起,新开工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的房建项目,应积极应用智能建造技术;社会投资项目:2024年10月1日起,新出让地块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的房地产等项目,可在土地招标公告中引导投标企业应用智能建造技术。
08
湖北
2月27日,湖北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发布了《湖北省智能建造(建筑机器人)补充定额》(试行)的通知,已于3月1日实施,标志着湖北省建筑机器人工程计价有了参考标准。此次智能建造定额内容主要聚焦整平机器人、抹平机器人、 喷涂机器人、打磨机器人 等7种建筑机器人设备的建设施工运用。
4月8日,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武汉市2024年智能建造试点城市推进工作要点》的通知,推进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加快建造方式的转变,推进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
09
重庆
2月8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颁发《重庆市智能建造(建筑机器人)消耗量标准(1.0版)》的通知。
2月26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智能建造、建筑工业化项目技术复杂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加快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
10
海南
3月28日,海南住建厅起草了《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目标是到2035年,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取得显著进展,建筑工业化与全国同步实现,形成较完备的智能建造技术体系和产业体系,智能建造广泛应用,建筑品质大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