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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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f_51197 Lv.2
2024年04月09日 09: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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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7日,记者了解到,合肥市建筑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4年合肥市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明确到2024年合肥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45%,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住宅建筑均应采用装配式建筑。 《工作要点》明确,到2024年合肥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45%,其中,重点推进区域(包河区、蜀山区、瑶海区、庐阳区、经开区、高新区、新站区)不低于50%,积极推进区域肥西县、肥东县、长丰县不低于40%,庐江县、巢湖市、安巢经开区不低于35%。

 

3月17日,记者了解到,合肥市建筑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4年合肥市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明确到2024年合肥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45%,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住宅建筑均应采用装配式建筑。

《工作要点》明确,到2024年合肥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45%,其中,重点推进区域(包河区、蜀山区、瑶海区、庐阳区、经开区、高新区、新站区)不低于50%,积极推进区域肥西县、肥东县、长丰县不低于40%,庐江县、巢湖市、安巢经开区不低于35%。

加快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协同发展,培育一批具有智能建造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和高水平技能队伍。新增1-2个装配式建筑产业制造基地,试点建设装配式建筑项目监管服务平台。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力争获得省级及以上工程类奖项2项以上,市级工程类奖项5项以上,力争发布1-2项省级技术标准。

《工作要点》明确,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含棚改房、安置房、租赁住房、开发代建等)、人才公寓(含学生公寓、教师公寓)等住宅建筑均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单体地上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应采用装配式建筑;其他地上2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公共建筑和5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居住小区原则上应采用装配式建筑;鼓励工业用地上新建研发楼、办公楼以及厂房(机房、车间)、仓库等采用装配式建筑。

同时,做好装配式建筑项目立项和用地管理,符合条件的政府(含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立项审核时,明确装配式建筑装配率等指标。《工作要点》提到,将推进装配式装修。积极推广全装修,倡导菜单式全装修,加大管线分离、一体化装修技术、模块化集成化部品的应用力度,提高整体卫浴、集成厨房、整体门窗等建筑部品标准化系列化程度和产业配套能力,鼓励在装配式内装过程中,采用粘扣、支托、结构胶等干作业方式,安装预制饰面层,提高装修品质,降低运维成本。

合肥市建筑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将加强统筹推进和调度工作,强化工作落实情况督查、考核力度,考核结果及时公布。抓好装配式建筑统计工作,用好统计数据、发挥统计作用。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县区、部门采取函告提示、通报约谈、考核扣分等方式进行处理,对工作推进有力、完成目标出色的县区、部门予以全市通报表扬。(记者 徐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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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gzhangao
2024年04月09日 09:31:22
2楼

谢谢楼主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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