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招投标的意义 有利于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 有利于保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有利于保证项目质量和公众安全  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 有利于参与国际竞争,提升企业竞争力 铁路工程招投标的范围新建、改建国家铁路 国家与地方或企业合资铁路 地方铁路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建设
铁路工程招投标的意义
 有利于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
 有利于保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有利于保证项目质量和公众安全
 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 有利于参与国际竞争,提升企业竞争力
铁路工程招投标的范围
新建、改建国家铁路
国家与地方或企业合资铁路
地方铁路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建设
监理及与建设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
和主要材料采购
铁路工程招投标的规模标准
 铁路建设项目达到以下规模和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 (一)工程总投资200万元(含)以上或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二)监理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重要设备、主要材料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楼
铁路工程招投标的政府监督机构及主要职责
铁道部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和铁路局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
 (一)宣传、贯彻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 (二)审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标底编制单位资格;
 (三)监督、检查招标投标当事人的招标投标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 (四)对新建、改建国家铁路、国家与地方或企业合资铁路的招标计划、标底、评标办法、招标结果进行审查、核准;
 (五)协调与省、市地方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工作关系;
 (六)组建并管理招标评标委员会评委专家库。
大型铁路工程招标模式
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模式
 公开招标:也称无限竞争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 邀请招标:也称有限竞争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的范围
 必须招标的铁路建设工程项目均应公开招标。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必须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不适宜公开招标的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形式邀请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投标人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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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大型铁路工程招标知识
铁路建设项目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 (一)大中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国家批准,其他建设项目按规定已履行相应审批手续;
 (二)有批准的设计文件(两阶段设计有初步设计文件,一阶段设计有施工图);
 (三)建设资金已落实;
 (四)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已建立。
大型铁路工程的招投标程序
 (一)编制、报批招标计划;
 (二)发布招标公告;
 (三)申请投标;
 (四)审查投标资格;
 (五)发售招标文件;
 (六)召开标前会;
 (七)递送投标文件;
 (八)确定评标方案、标底;
 (九)开标、评标、定标;
 (十)核准招标结果,发中标通知书;
 (十一)上报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 (十二)承发包合同签订与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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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大型铁路工程招标人的责任与权利
(一)责任
 1.发布招标公告及编制招标文件,负责组织招标;
 2.审查投标人资格;
 3.组织现场踏勘,解答和澄清招标文件中的问题;
 4.编制标底,组建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
 5.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 6.对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与建设项目目标实现的差异承担责任;
 7.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遵守招标投标有关法规,按规定保守秘密;
 8.负责招标档案的建立和保存。
(二)权利
 1.参加设计文件鉴定;
 2.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经过资格审查选定投标人;
 3.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招标人有权自行办理招标,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办理招标事宜,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指定的招标代理机构;
 4.有权拒绝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 5.按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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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招标计划
招标计划包括以下内容:
 (一)工程项目概况,招标依据,招标方式、范围和内容;
 (二)标段划分依据及数量,每个标段的主要工程量及估价;
 (三)投标人选择标段的方式;
 (四)招标时间安排和地点;
 (五)评委会组成方案,从专家库中选择专家的专业分类、人数;
 (六)建议定标方式。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的内容包括:
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 (二)招标项目的名称、资金来源、内容、规模、实施的地点和工期;
 (三)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
 (四)对投标人资质条件的要求;
 (五)招标的日程安排;
 (六)对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
招标公告应在《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至少一家媒介上发布,其中,必须招标的国际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在《中国日报》发布。同时应将招标公告抄送指定网络。公告发布手续由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的交易中心归口对指定媒介办理,同时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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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
采取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一般应审查潜在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 (一)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资格;
 (二)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或特许证等;
 (三)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 (四)以往承担类似项目的业绩情况;
 (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限,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 (六)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
 (七)近一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既有线施工造成的铁路行车重大、大事故;
 (八)投标联合体还应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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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 1.投标邀请书;
 2.投标人须知;
 3.合同条件;
 4.技术规范;
 5.图纸;
 6.工程量清单;
 7.投标书格式及投标保证;
 8.辅助资料表及各类文件格式;
 9.履约保证金;
 10.合同协议书;
 11.评标的标准和方法;
 12.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应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
 13.招标文件应对技术标和商务标的划分、内容要求、密封、标志、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等作出具体规定。
(二)有关招标文件注意的问题
 1.招标文件应载明:严禁中标人转包工程,中标人不得将招标项目的主体、关键工程进行分包;重要的设备和主要材料的招标范围,其他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方式。
 2.招标文件不得规定任何不合理的标准、要求和程序,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或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 3.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不得擅自变更和增加附加条件,确需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澄清或修改内容以及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书面答复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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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标前会
标前会的内容:
 (一)招标人介绍招标文件和工程概况,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情况。
 (二)现场踏勘。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由招标人统一组织或明确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进行。
 (三)潜在投标人提出问题,招标人答疑。
提出问题应以书面方式,答复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招标工作中的期限要求
 (一)向交易中心报送招标公告资料至发售招标资格审查文件一般不少于12日。
 (二)招标人发售资格审查文件至潜在投标人报送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一般不少于7日。
 (三)潜在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的问题一般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6日前,过时不予受理。
 (四)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时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止不得少于20日。
 (五)评委专家的产生时间:开标前1-3日。
 (六)评标时间:从开标至推荐中标候选人一般在15日之内完成。
 (七)招标人应于确定中标人后5日内,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上报招标结果,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核准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
 (八)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应不超过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 (九)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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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重新招标
 (一)一个招标标段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
 (二)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 (三)投标人放弃中标,其余又无有效的中标候选人;
 (四)由于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中标无效,其余又无有效的中标候选人;
 (五)经主管部门批准,其他原因需要重新招标的。
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营业执照;
 (二)与招标工程相应的铁路行业资质条件,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 (三)重要设备、主要材料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或特许证;
 (四)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 (五)社会中介机构对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年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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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投标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 1.有权决定参加或不参加投标;
 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补充、修改以至撤回投标文件;
 3.有权要求招标人书面澄清招标文件中词义表达不清、遗漏的内容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
 4.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或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时,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二)义务
 1.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公平竞争;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 2.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实质内容;
 3.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其他经济担保;
 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规定期限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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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投标文件的内容
 1.投标书;
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书;
 3.各种投标保证;
 4.投标价格及有关分析资料;
 5.投标项目的实施或重要设备和主要材料供应方案及说明;
 6.投标项目达到的目标及措施;
 7.投标保证金和其他担保;
 8.项目管理或监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和专业人员资格的简历、业绩;
 9.完成项目的主要设备和检测仪器;
 10.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投标文件的要求
 (一)投标人应当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即对招标项目的价格和其他商务条件、项目的计划和组织实施安排、技术规范、合同主要条款等作出响应。投标人拟投标项目的预定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参与投标文件的编制。
 (二)技术标文件和商务标文件应分别编写。
 (三)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工程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将分包人的资质证明文件载入投标文件。
 (四)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将各方联合投标的协议载入投标文件。
 (五)除有变化和招标文件规定外,投标文件中不再重复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已报送的资料。
 (六)投标人在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对已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 (七)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招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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