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建筑相邻关系和贯彻实施建筑日照标准,通过对凸窗、直角转角窗和弧形转角窗窗台,以及凸阳台和半凹半凸阳台不同日照计算基准面的计算结果的比较分析,在现有规范的基础上了提出优化调整方案,便于计算者操作,且使日照计算结果与客观实际的日照时间相符,较好解决了建筑日照计算中纠结的建筑自身遮挡的问题。 对于建筑日照计算基准面的确定,国家标准GB50180-19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原则规定了“日照时间的计算起点”为“底层窗台面”,是指“距室内地坪0.9m高的外墙位置?”。为了便于计算,在GB/T50947-2014《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中对常见的落地窗、凸窗和落地凸窗,以及直角转角窗和弧形转角窗的窗台日照计算起点做出了进一步规定,如图1、图2所示。
为保障建筑相邻关系和贯彻实施建筑日照标准,通过对凸窗、直角转角窗和弧形转角窗窗台,以及凸阳台和半凹半凸阳台不同日照计算基准面的计算结果的比较分析,在现有规范的基础上了提出优化调整方案,便于计算者操作,且使日照计算结果与客观实际的日照时间相符,较好解决了建筑日照计算中纠结的建筑自身遮挡的问题。
对于建筑日照计算基准面的确定,国家标准GB50180-19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原则规定了“日照时间的计算起点”为“底层窗台面”,是指“距室内地坪0.9m高的外墙位置?”。为了便于计算,在GB/T50947-2014《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中对常见的落地窗、凸窗和落地凸窗,以及直角转角窗和弧形转角窗的窗台日照计算起点做出了进一步规定,如图1、图2所示。
在实际的建筑日照计算中,经常会遇到其他多种的窗户形式,如凸窗,常规以窗洞位置作为计算起点,但有时会出现一侧或两侧有墙体的情形,较多的计算有二种方式:一种是不考虑侧墙的影响,则计算结果往往能达到日照标准,但与客观情况不相符;另一种是考虑侧墙的影响,较多情况是达不到日照标准,而此种不能满足标准的原因主要则是侧向墙体的自身遮挡造成的,往往会影响其相邻建筑的开发强度,不利于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如果调整凸窗的计算起点,由墙洞位置移到窗户位置做计算基准面,如图3所示,则计算结果与前面不同了,较多情况是能满足日照标准,既可解决建筑自身遮挡的问题,又使计算结果与客观实际相吻合,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日照纠纷。
直角转角窗和弧形转角窗的日照计算起点,对于日照计算人员来说一直是很纠结的问题,直角转角窗或弧形转角窗是以窗洞口所在的虚拟的窗台面位置为计算起点。常规计算时,转角窗与建筑主体(至虚线墙洞位置)的模型是分成两部分,在计算墙洞日照时数时,转角窗模型是关闭不参与计算的,在计算其他窗台日照时数时,要考虑转角窗的遮挡影响,此时模型需打开参与计算。早期版本的日照分析软件需要人为控制,计算人员经常会忘记对转角窗模型的开与关的参数设置,以致于计算结果常出错,现在的软件版本基本能实现在计算中自动关与开,较为智能不易出错。这样的计算结果是墙洞所处的虚拟窗台的日照时间,且不考虑虚线外侧转角窗自身的遮挡影响,计算结果与实际窗台上的日照时间基本是不相符的。
国标GB/T50947-2014《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中规定:“宽度小于等于1.80m的窗户,应按实际宽度计算;宽度大于1.80m的窗户,可选取日照有利的1.80m宽度计算”。该国标为推荐性标准,为了客观反映直角转角窗或弧形转角窗的日照时数,计算基准面选择在实际的窗台较为合适。因此,可以将转角窗的日照计算基准面优化调整为如图4所示,如日照主朝面窗台线长度L达到规范中所规定的最大计算宽度1.80m的2/3长度(即1.2m)以上时,则计算以此实际窗台为基准面;如L未达到1.2m时,则仍按规范中所示的虚拟窗台为计算基准面。在实际的建筑设计中,突出外墙的凸窗进深一般为0.6m,主朝向窗台的宽度一般大于0.6m,故绝大多数的L值在1.2m以上,以此为基准面而得到的计算结果与客观的日照时数基本一致,并且对于计算人员来说,建模也方便,不需要分成两部分模型,操作简便不易出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