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河源市万绿湖风景区 摄/ 赵春凤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是我国立足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一项措施,目前国内外均未形成可复制的实践模式。 2019年3月,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浙江(丽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方案》。2021年2月,自然资源部印发《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指南》;同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随后,浙江、江苏、湖北、福建、贵州、广东等省份相继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意见或方案。上述政策制度的出台,为我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奠定了较好的制度基础,为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指导。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是我国立足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一项措施,目前国内外均未形成可复制的实践模式。 2019年3月,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浙江(丽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方案》。2021年2月,自然资源部印发《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指南》;同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随后,浙江、江苏、湖北、福建、贵州、广东等省份相继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意见或方案。上述政策制度的出台,为我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奠定了较好的制度基础,为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指导。
研究表明, 通过建立有效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来实现“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可以有效突破制度障碍。 目前国内针对水生态产品的内涵、分类、产品指导目录、价值核算等,尚缺乏统一认定标准和核算标准,对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研究多集中于从宏观角度出发提出宽泛而不具有针对性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或者对三江源、黄河源区、长江流域等特定水生态环境脆弱地区提出关于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宏观政策建议,缺少基于具体水生态产品类型提出的具有针对性的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本文针对我国水生态产品在度量、抵押、交易、变现等方面存在的制约因素,基于现有较成熟的生态产品内涵及分类研究,外延水生态产品的内涵及分类,深入探析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因地制宜创新水生态产品产业转化模式,打破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壁垒,实现水生态产品目录—实现机制—实现路径—实现模式—典型案例的逻辑闭环,助推我国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的推广与应用。
水生态产品范畴与分类
2010年国务院印发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首次提出生态产品的概念,认为生态产品是具有生态功能特点的自然要素。 水生态产品是生态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于水生态系统而产生的与人类生活、生产休戚与共的基础性资源。 不同于森林、土地、矿产等固定资源,由于水的流动性造成自然—社会二元水循环的多时空尺度和系统复杂性,加之水生态产品涉及利益相关者数量多、尺度广,且具有外部性、公用性、多元性、在地性等特性,导致目前国内对水生态产品尚未有明确的、被普遍接受的概念界定、分类及价值核算和转化方法,相关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
水生态产品是在水生态系统及其服务功能的基础上,在人类和生态环境共同作用下,提供给社会使用和消费的终端产品和服务。 根据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可将水生态产品分为 物质供给类水生态产品 、 调节服务类水生态产品 和 文化服务类水生态产品 。
▲ 水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及价值实现路径 (点击查看大图)
物质供给类水生态产品市场化价值实现机制
物质供给类水生态产品可在市场上流通、交易,因此可通过拓展市场化交易方式,建立资源—资产—资本三级市场运营转化机制,实现对生态产品存在价值—生产要素价值—交换价值的逐级增值。
建立水生态产品认证机制
通过制定水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分类设定产品认证标准,规范认证流程,适时出台认证监测、认定证书和标志管理等一系列文件,构建水生态产品认证制度,强化水生态产品标准化建设。
推动水生态产品市场溢价机制
打造特色鲜明的水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提升产品性价比和口碑,建立培育和保护知名品牌机制。加强品牌内容宣传,拓宽品牌传播渠道,提升大数据支撑技术,通过销售平台的升级、消费客户的拓展以及销售即时性的提升,提高区域生态产品交易市场可达性和品牌影响力,挖掘差异化生态产品的特色,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和提升。
健全水生态权益交易机制
政府作为水权市场的管理者和调控者,应加强水权市场管理,因地制宜推进水权改革,加快推动初始水权的确权与分配,使市场上流通可交易的水权,激励更多用水户参与水权交易。 通过加快推进完善动态更新的水权登记电子数据、合法合理的水权交易规则、科学公正的交易价格,做到有序交易。采用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双管齐下的模式,建立健全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机制;基于生态服务付费理念,建立水基金,完善湿地等涉水地区开发权交易制度。加快构建覆盖水利工程产权、河道经营权等产权确权、价值评估、交易流转、风险缓释、抵押物处置的全链条配套机制。
调节服务类水生态产品持续化价值实现机制
针对调节服务类水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过程中存在“难度量、难抵押、难交易、难变现”等难点问题,将此类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予以机制化,通过国家层面的生态系统服务购买、扶持补偿、政策倾斜等,以及区域之间生态补偿等来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通过加快实施绿色水生态工程,扶持涉水产业绿色发展,使水生态调节服务功能显化、货币化,促进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形成绿色、可持续的良性循环。
文化服务类水生态产品长效化价值实现机制
我国水文化源远流长,在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干扰的前提下,健全水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机制,依托自然环境优美和文化内涵丰富的区域,将水文化赋能于山水之间,因地制宜开发水生态旅游、涉水体育、水上娱乐、水生态工艺品等产业,加大品牌宣传力度,引进专业运营团队,将文化服务类水生态产品的文化服务价值充分显化,形成效果显著且可持续发展的水生态休闲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根据水生态产品的经济属性,其价值实现主要可分为直接交易、水生态权益交易、水生态服务溢价交易、水生态保护补偿以及水生态绿色金融等5种路径15种模式。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及多元化路径如下。
针对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理论研究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建议通过 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健全排污权、水权等生态权益交易的法定程序, 明确交易主体、职责和义务,严格规范交易程序,培育水生态权益交易二级市场; 健全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与多元化路径, 需完善政策供给、财政支持、技术支撑、监督监测等保障机制,以打通多元化社会主体参与渠道,提升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转化率和覆盖度,从而促进全社会共建共享生态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