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农村污水排放标准及治理方向 村污水治理给大家留下的刻板印象就是白天晒太阳、晚上晒月亮、面子工程、白白浪费钱、建不起、用不起、水土不服等等。一方面是“百花齐放”的地方标准,一方面是“一刀切”式治理。下面是关于农村污水标准的讨论分析: 一、全国31省农村污水排放标准 通过对比各省排放标准后,排放标准最严的是北京,其次是上海。在北京的标准中也特别提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宜因地制宜,优先选用生态处理工艺,鼓励回用,在重点地区可执行更严格的排放限值。之所以提出这点,是因为有些地方盲目跟风,过度追求高标准,不仅浪费了很多钱,还被地方群众诟病。
分析农村污水排放标准及治理方向
村污水治理给大家留下的刻板印象就是白天晒太阳、晚上晒月亮、面子工程、白白浪费钱、建不起、用不起、水土不服等等。一方面是“百花齐放”的地方标准,一方面是“一刀切”式治理。下面是关于农村污水标准的讨论分析:
一、全国31省农村污水排放标准
通过对比各省排放标准后,排放标准最严的是北京,其次是上海。在北京的标准中也特别提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宜因地制宜,优先选用生态处理工艺,鼓励回用,在重点地区可执行更严格的排放限值。之所以提出这点,是因为有些地方盲目跟风,过度追求高标准,不仅浪费了很多钱,还被地方群众诟病。
二、排放标准是越高越好,还是适合自己最重要?
农村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并不是越高越好。因为高标准,严要求是需要的,但是有些地方制定的农村污水处理标准明显偏高。尤其是氮、磷指标要求过于严格,没有合理体现氮、磷是农业生产必需的肥分以及可以资源化利用的优势。一方面将氮、磷作为污染物,在降解后才能排放;另一方面需要购买氮肥、磷肥施用于农田。这就阻断了资源循环利用通道。
同时,尽管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工艺已日臻成熟,但是难以直接应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为在相同的处理标准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如果采用城镇污水或工业废水处理工艺,建设成本将是生态处理技术的11倍,运行成本将是生态技术的3倍。
因此,农村污水处理需要重视因地制宜。对于规模较大、人口较集中的村庄将会采用村集中处理;对于有条件的地方且靠近城镇的村将会纳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而对于人口密度较分散的村庄将会采用分散处理模式。
不仅如此,很多地方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存在晒太阳的现象。主要原因如下:
1、一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在设计前期未深入了解村庄实情并听取村民意见,对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现状和难度考虑不全面,对污水治理特点和规律把握不充分。
2、因管网建设和处理设施建设不配套而导致部分农村地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而不用”。
3、很多农村地区的设施管理人员以当地村民为主,不具备污水处理的专业知识、设备操作管理的必要技能,只能负责设备的日常看护,无法承担专业的系统维护。
4、多数乡镇难以长期承担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费用,没有财政直接支持、专业化运行管理,必然导致设施荒废闲置。
三、农村污水处理很热,但是如何做一个成一个?
近年来,关于农村污水的相关政策不断出台。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 》到《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可以看出政策内容越发全面具体,让各地在落实的时候更加有据可依,可以更好地执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农村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并不是越高越好。因为高标准,严要求是需要的,但是有些地方制定的农村污水处理标准明显偏高。尤其是氮、磷指标要求过于严格,没有合理体现氮、磷是农业生产必需的肥分以及可以资源化利用的优势。一方面将氮、磷作为污染物,在降解后才能排放;另一方面需要购买氮肥、磷肥施用于农田。这就阻断了资源循环利用通道。及向标准措施去展开治理:
在技术选用方面:优先进行农村生活污水的资源化利用,不能开展污水回用的地区则确保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尽量控制包括收集系统在内的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费用,体现当地公共投入的可承载性;追求运行管理简便,依靠当地居民即能维持正常运行。
在技术选用方面:优先进行农村生活污水的资源化利用,不能开展污水回用的地区则确保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尽量控制包括收集系统在内的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费用,体现当地公共投入的可承载性;追求运行管理简便,依靠当地居民即能维持正常运行。
在治理模式方面:按照农民新村、自然村落、散居农户的分类方式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农民新村距离城镇近,宜突出经济性,选择集中收集处理、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等收集处理方式;自然村落可根据人口聚集度、现有污水收集系统建设情况,选择分户处理或集中收集处理等方式;散居农户宜采取就地资源化的处理方式。
在技术工艺方面:集中收集处理的尾水排放标准应根据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性、水环境容量双重因素综合考虑,因地制宜选择生态低碳、经济简便的处理工艺(如生物滤池技术等),处理设施应追求小型化、设备化。在农村污水处理出水达到农田灌溉水标准后,鼓励就地还田利用。
在资源利用方面:协同推进资源化治理与农村改厕工作,形成粪污清运、污水处理处置联动方案;科学制定粪污资源化技术标准并严格监管执行,保证粪污处置后达到有机肥施用的安全标准;细化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补贴政策,多渠道支持农村居民使用粪污有机肥。
在运行机制方面:开展农村污水、粪污、农业废弃物的治理规划,引入的专业公司应能运行维护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粪污清运和处理设施,以此实现协同运营。针对治理设施开展远程监管或招聘当地居民参与网格化监管,建立运行维护单位网上申报制度,落实科学监管,确保可持续运营,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协调发展。
在市场经济方面:有条件的地区,可委托专业机构统筹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规模化运营水平。鼓励项目“肥瘦搭配”,通过城乡一体化、供排水一体化、环境治理与产业开发相结合等方式,实现环境经济综合效益。发挥绿色金融支持作用,做好“牵线搭桥”,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在村民监督方面:发挥村两委的组织协调作用,组织村民通过筹资筹劳等方式参与污水治理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打通“最后一公里”。完善村规民约,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村民自我约束,减少污水乱排。实行项目公示制度,问需求、听意见,让村民监督推动污水治理取得实效。
三、结语
农村污水治理是必需,但因地制宜是前提。一刀切治理根本就是白白浪费钱,盲目跟风高标准更是胡闹,只有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当然,眼下问题的不是没有标准,而是过度的标准。不是没有治理,而是盲目的治理。不是没有技术,而是技术水土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