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今天(12月1日)集中公开通报一批典型案例。 福建省漳州市海洋保护不力,违法违规问题依然存在 2023年11月24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漳浦县七星海旅游度假区违规占用防护林地。本文图片均来自“生态环境部”微信公号 图 福建省漳州市部分沿海防护林破坏仍较严重;一些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不力,存在违规开发无居民海岛问题;统筹海水养殖和生态环境保护不力,大量养殖尾水对周边海域水质产生较大影响。
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今天(12月1日)集中公开通报一批典型案例。
福建省漳州市海洋保护不力,违法违规问题依然存在
2023年11月24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漳浦县七星海旅游度假区违规占用防护林地。本文图片均来自“生态环境部”微信公号 图
福建省漳州市部分沿海防护林破坏仍较严重;一些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不力,存在违规开发无居民海岛问题;统筹海水养殖和生态环境保护不力,大量养殖尾水对周边海域水质产生较大影响。
河南省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以生态修复之名违规挖湖造景
2023年11月5日,督察组暗查发现,违规占用耕地建成的好阳河湿地公园。
河南省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以河道生态修复之名,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违反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阻断黄河干支流正常连通影响行洪安全;违反自然保护区要求建设旅游服务设施。
2023年11月5日,督察组暗查发现,违规占用耕地建成的好阳河湿地公园。督察组供图
三门峡市地处黄河中游、河南省西部,是黄河流入中原的第一站。三门峡城乡示范区于2016年挂牌成立,距市中心城区15公里,规划面积341.3平方公里。好阳河是黄河一级支流,流经三门峡城乡示范区后汇入黄河,其入河口位于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黄河河道管理范围。
国家2020年9月印发的《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禁止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
督察发现,2020年3月,三门峡城乡示范区在未办理规划许可和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启动建设包含好阳河湿地公园的黄河一级支流生态修复项目。在2020年9月《通知》下发时,规划面积约660亩、挖土面积约50亩的湿地公园一期工程正在施工,三门峡城乡示范区不仅未及时纠正违规建设行为,反而于2021年8月继续违规开工建设规划面积约930亩、挖土面积约400亩的二期工程,并于2022年8月全部建成两期工程。在好阳河入黄河口不足10米宽的河道基础上实施大面积开挖作业,严重破坏河道附近耕地、林地等原生地貌,总挖方量约27万立方米,且未经许可违规取用黄河水25万立方米,形成约450亩水面、9个人工岛屿的好阳河湿地公园。
国土“三调”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显示,工程实际违规占用耕地490.77亩,其中包括“三区三线”划定的14.17亩永久基本农田。
根据《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办法》划定范围,好阳河湿地公园所在的入黄河口区域是黄河的河道管理范围。但督察发现,三门峡城乡示范区未按规定将好阳河湿地公园建设方案报黄河河道主管部门审核,而且违反河道管理条例关于“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等管理规定,在好阳河入黄河口处违规修筑土坝围堤,防止黄河高水位时淹没好阳河湿地公园,从而阻断黄河干流与好阳河正常连通,影响河道行洪安全。
2023年11月6日,督察组暗查发现,湿地公园项目违规修筑土坝围堤。督察组供图
此外,当地违反自然保护区要求建设旅游服务设施。好阳河湿地公园约75%的面积位于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2018年4月起施行的《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临时设施和永久设施,应当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督察发现,三门峡城乡示范区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批准,擅自在保护区内的好阳河湿地公园建设停车场、钢结构木质平台、有机玻璃帐篷、露营基地、观景栈道、餐饮等旅游服务设施,与自然保护区管理目标明显不符,且其中大部分项目已开始营业。
2023年11月5日,督察组暗查发现,好阳河湿地公园内违规建设旅游服务设施。督察组供图
督察组认为,三门峡城乡示范区资源节约和生态保护法治意识不强,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自然保护区和河道管理不到位,相关部门监督管理不力。
海南省一些地区红树林保护不力,侵占破坏问题仍然多发
2023年11月23日,督察组现场督察使用无人机拍摄,临高县彩桥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内900余株红树林枯死。
海南省海口市、三亚市以及临高县部分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管理不当,保护区被违规侵占,一些红树林陆续枯死;红树林保护规划缺失,儋州市等地生态保护红线内部分红树林遭砍伐破坏;文昌市督察整改不力,红树林生境恶化。
甘肃省张掖市违规取水问题突出,加剧生态退化风险
2023年8月24日,督察组暗查发现,甘州区在黑河新城大桥下游建设橡胶坝蓄水。
甘肃省张掖市大量人工水面长期违规取水,2020年6月以后未批先建人工湖;地下水超采治理不力,超采区内发生的超量取水问题基本未被依法查处;在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中毁林问题频发,未经批准建设橡胶坝用于蓄水。
青海省柴达木盆地盐湖资源开发无序扩张,加剧生态环境承载负担
2023年9月,督察组暗查发现,青海发投碱业公司、中盐青海昆仑碱业公司蒸氨废液排放场长期违法占地约2.5万亩。
青海省柴达木盆地盐湖资源不仅超规模开采,还存在私挖乱采乱象;一些企业不顾水资源刚性约束,违规取水用水;一些企业违法占地和侵占草地,对柴达木梭梭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构成威胁。
督察组表示,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今年11月21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正式启动,第一批进驻福建、河南、海南、甘肃、青海五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