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重点 针对结算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工程造价审计的特点, 一般工程造价审核 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一)严查细审工程量 工程量的审核是造价审核的基础性工作,十分繁琐、复杂,工程量正 确与否,将对工程造价产生重要影响。所以工程造价审计必须对工程 量进行重点审计。重点审查各分项工程量是否符合现行定额计算规 则,有无错算、重算、漏算现象。如一些交叉部位重复计算、该扣的
针对结算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工程造价审计的特点, 一般工程造价审核 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工程量的审核是造价审核的基础性工作,十分繁琐、复杂,工程量正 确与否,将对工程造价产生重要影响。所以工程造价审计必须对工程 量进行重点审计。重点审查各分项工程量是否符合现行定额计算规 则,有无错算、重算、漏算现象。如一些交叉部位重复计算、该扣的 不扣等。
1、审查定额单价的套用。审查的内容主要是工程预结算书中所列各 分项单价是否与定额相符,其名称,规格,计量单位和所包括的工作 内容是否与定额一致。在定额套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高套子目,增 列子目和重复列子目。在审计中常发现有的送审单位把相同、相近的 工作内容,分别套用两个定额子目来重复计价;如:有的对定额子目 工作内容说明中已包括的工序增列子目计价;有的是利用子目名称的 近似性,套用单价过高的子目。有的是定额混用,那个定额中的单位 高用那个定额。再者就是定额单位的问题。比如有的定额以10M2 为单位,在送审结算中往往发现施工方按基础单位输入工程量,这样 就整整差了10倍的工作量。还有的是把计算结果公斤当成吨工程量 输入,差距就很大了。
2、审查定额单价的换算;首先要审核该定额是否允许换算,其次是 审核换算是否正确。由于定额是在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劳动组织的 工艺条件下,完成规定计算单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验收规范的合 格产品所必须的消费量标准,它反映了在一定时期内的科学技术和生 产力发展水平,因此在执行定额时, 一般不应采取施工机械的不同, 施工方法的不同而进行机械台班定额消耗量和单价换算。因此审核中 对于计价文件规定可以换算的子目才能进行换算,而不能随意换算各 子目。
3、审查补充定额及单位估价表的编制是否符合编制原则,有无相关 部门批复。
工程造价除定额直接费以外,尚有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 利润、税金等费用。这些费用都是按一定的计价基础以一定的比例计 取的,同时以上费用在工程造价中所占比例也较高,所以审计人员有 必要对其实施详细审计。
1、审查各项费用的计取基础是否符合现行规定,有无不能作为计算 基础的费用列入计费基础。(如对于特殊约定费用,进入直接费进行 取费;零星人工按签证进入直接费参与取费)。
3、审查各项费用计取的费率是否与工程合同规定相符,是否与现行 规定相符,是否与工程类别相符,是否与工程的性质相符。(如工程 是新建、改建或技改等)在审计中发现取费中存在的问题还有:
(1)定额与费用不配套。一些电力建设工程在合同中约定按地方定额执行,因为电力取费相对较高,施工方就采用定额子目套用地方定额,采用电力取费的方法增大造价。
(2)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用老定额套用新取费或者用新定额套用老取费。
因为审计工作一般都是滞后的,往往会审计以前年度的工程,在新、老定额交叉使用的阶段特别要关注此类问题。
(3)费用重复问题。如一些工程采用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的结算方式,这种方式实际上就是以实结算,但送审单位在施工图预算中往往计取包干系数或风险系数,这样一来,费用就发生了重复。还用的送审单位在签证中仍计取包干系数,这也是费用重复的一种方式。
除了以上几点,在工程造价的审计中还需关注以下问题:
1、对工程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各种调差进行详细审计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经常发生设计变更、工程变更及各种调差,这些都对工程造价产生重要影响,同时它又是产生漏洞、增大工程造价的重要因素,因此,应对此进行详细审计。
1.1 审查设计变更、签证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部门签字认可,按要求须进行重新审批的重大设计变更手续是否 完善。否则不予以结算。
1.2 审查设计变更、签证是否必要,是否真正发生,有无随意扩大工程变更工程量等虚假现象。某道路工程结算审核,一份现场签证的内容是增加早强剂若干吨,理由合适,并由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科长签字。审核疑点是:早强剂的总用量是无法一次计量的,正确的签证应只记录使用早强剂的路段范围,至于掺入率应该由设计单位发出。审计人员将早强剂的总用量与混凝土的总用量联系起来,计算出早强剂掺量为水泥的20%还多,是正常用量的10倍以上,证明该签证严重失实,不能做为结算依据。某电缆沟结算审核,施工方以签证的方式确定支架工程量,附的简图表明了支架方式及间距(没有说明电缆沟长度)。审计人员对该工程量进行了倒推复核,发现按连接件计算的电缆沟长度和按支架的个数计算的长度不一致,相差较远,到现场实地复核后,证实该签证严重失实。(这也说明施工方签证水平不高)
1.3 审查该设计变更、签证是否应发生费用。虽然有时发生了变更及签证,但并不意外着一定有费用发生。对该费用的发生应严格执行合同,分析是否在包干范围内、或者单项设计变更发生的金额超过合同约定计取的金额等等。
1.4 审查签证中的特殊约定费用。对于一些新工艺、新材料或没有合适子目套用的项目,甲乙双方常常约定一价格,做为结算依据。这也是和建设、监理单位关系相处很好的施工方通常采用的签证方式。因为销售产品的垄断性和多样性,真实的价格一直被蒙蔽,施工方和有
关现场管理人员以良好的关系为基础牟取暴利。再者特殊约定费用是完全价,只能计取税金,不能参与取费,施工方往往采用补充定额的方式进入直接费,重复计取费用。签证中的零星人工也存在此类问题。
1.5 审查签证内容与定额内容重复问题。在工程结算中隐蔽工程的签证常引起争议,因为签证人员往往在重视技术及时间的前提下,或者由于现场管人员的本身素质,忽视了计费
问题,结果签证中出现了在定额内已包括的内容重复签证的现象。这一点也需要关注。
审查各种调差的依据是否正确、有效,计算是否正确,有无扩大调差基数的现象。
在工程费用中,设备及主材的价格占了相当一部分费用,所以必须进行详细审计。而且建筑材料品种众多,质量千差万别,市场价格变异性很大,送审单位往往在材料价格上做文章,虚高工程造价,使得材差调整成为矛盾和焦点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审计人员在平常的工作中调查收集市场材料价格信息,了解实际价格行情,从而使审计核定的价格有理有据。一般采用信息价、市场调查、电话查询、上网查询等)设备、材料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3.1 审查钢材、木材、水泥的消耗数据是否准确(要进行材料分析,钢材要抽筋计算);列入直接费的材料是否符合预算价格;
3.3 材料差价是否符合找差规定,数量是否准确,实际价格是否准确,差价计算是否准确:
3.4 设备与材料划分是否准确,计价方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3.5 甲供材及设备的用量是否准确,有无多计欠供、少算超供材料的现象:返还的超供材料是否与所供材料品牌、规格、材质相符。除了对以上问题的审计外,还应关注以下问题:
3.6 设备价重复计列问题。我们在审计中曾发现,在一主变压器合同中已包括灭火充氮装置价120000元,但又单列该设备价,造成设备费重复计入。还有一种情况,就是重复计列运杂费。有的设备按合同约定为运至现场价,结算中在该合同价的基础上又计取运杂费,造成费用重复。
3.7 甲供材重复计入。有些建设单位为了利用已有的设备材料,或控制设备材料质量及价格,采取由建设单位提供设备及材料。施工方在结算中对此部分材料仍计入承包结算费用,没有扣除。
4、水电费、优惠费用等问题的处理。在结算时不能忽略以上两问题。
4.1 对于水电费的扣减,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按比例、从定额中直接扣除或安装水表、电表等。
4.2 对于投标中或合同中约定优惠的费用,一般都不会忽略,主要是强调对于同一投标、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设计变更、签证内容要进行同比例优惠。
保证造价真实性的审计是投资审计工作的最重要任务。作为审计从业者,我们必须在建筑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充分发挥控制、把关与监督的作用,确保审计工作既真实客观,又能够快捷高效地进行。我们的目标是在提高审计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地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因此,根据不同建设项目的特点,采取不同的审计方法显得尤为重要。
包括逐项审查法、对比审查法、重点审查法、标准预算审查法、筛选法和利用手册审查法等。
1、逐项审查法, 又称全面审查法;逐项审查法是一种按照施工工序,对各个分项工程的项目从头到尾逐一详细审查的方法。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它的全面性和细致性,能够高质量地审查工程,达到良好的效果。通过这种方法,可以逐步发现累积的不真实造价,特别适用于工程量较小、工艺简单的单位工程,或者各分项增加少量工程量的单位工程,还有技术力量薄弱甚至信誉度较低的单位送审的结算。
2、分组计算审查法; 分组审查法是一种将相关项目划分为若干组,并利用同组中一个数据来审查相关联的分项工程量的方法。通过审查一个分项工程的数量,就能推断同组中其他几个分项工程量的准确性。这种方法的显著特点是审查速度快、效率高,同时工作量相对较小。
3、对比审计法; 对比审查法是一种通过对已建成工程的造价进行比较,来审查同类工程造价的方法。例如,可以比较装饰标准、结构形式、平面布置等相同的住宅楼、办公楼、厂房等工程,如果它们具有相似的特点,那么每平方米的造价应该相近,只需对基础部分和场地地质条件的差异进行调整和修正。
4、重点审查法; 重点审查法是一种通过抓住重点子目进行审查的方法,通常关注工程量大、单价高的各分项工程,特别是补充的单价和增列的其他费用。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突出重点,审查时间较短,同时能够取得良好的审查效果。
标准预算审查法是一种针对利用标准图纸或通用图纸施工的工程项目的审计方法。在这种方法中,审计部门首先集中力量编制标准预算,作为这类标准图纸的基准造价,或者以这类标准图纸的工程量为标准进行审查对照。然后,针对局部不同的部分和设计变更的部分进行单独审查。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审查时间较短,效果良好,并且定案容易。然而,该方法的缺点是仅适用于按标准图纸设计或施工的工程,适用范围较为有限。(平时需注意资料的积累)
6、经验抽查审核法。 根据审计人员在长期工作实践中积累的经验数据,发现了预结算中容易出错的问题,并采取了抽查审核的方法。这种方式仅适用于内部审计,适用于人力紧张、任务繁重的情况。然而,对于外部结算不适用,并且依据性相对较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