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汽车 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安排
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汽车
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安排
1
申报时间: 2023年7月1日至7月14日
2
网上审核及材料修改时间: 2023年7月10日至8月25日
3
纸质材料提交及核实时间: 2023年9月4日至9月8日
评审机构及专业
上海市工程系列汽车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汽车高评委”),由上海汽车集团组建,负责本市汽车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评审工作。
评审专业范围:
基本要求
1
学历及资历
1、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后,受聘工程师职务满2年。
2、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受聘工程师职务满5年。
3、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受聘工程师职务满5年;非理工类专业大学本科(含成人教育本科)毕业,须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聘任工程师职务满7年以上。
4、对于先评聘工程师职务,后取得相关专业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在取得在职学历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一年方可按在职学历计算资历年限。
5、任职资历自按规定聘任工程师职务起算,计算到 2023年6月30日。
2
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需完成必修课程不少于 90学时(45+45) 。具体如下:
1、公需科目。需完成必修课程 不少于45学时 ,累计完成 不少于90学时 。
2、专业科目。累计完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 45学时 ,专业科目具体报名事宜,请查询“上海汽车工程师培养在线”网站。
3
论文
提交在聘任工程师期间撰写的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论著或技术总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撰写并公开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学术论著(不含编著、教材)。
2、 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撰写学术论文2篇(含)以上,合作撰写论文不超过3人 。其中至少有1篇是在主管、主办单位属省、市以上专业、行业的期刊上公开发表的(以书刊号为准)(预约稿证明不受理)。
3、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撰写并在主管、主办单位属省、市以上专业、行业的期刊上公开发表的(以书刊号为准)(预约稿证明不受理)学术论文1篇(含)以上 ,合作撰写论文不超过3人 ;另可提交结合本人在任工程师期间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工作,独立撰写技术工作总结1篇(含)以上。
提交的论文/技术总结原稿字数须 3000字(含)以上 ,申报者须确定其中1篇作为主审。
4
面谈要求
为更好、更客观地了解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和能力业绩,本年度所有申报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参加评委会的专业面谈。面谈安排将通过申报平台短信通知,无故缺席视为放弃评审,专家面谈情况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5
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人在网上申报时,应尽可能将所有申报信息填写完整(单位代码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必须填全称),并确保与纸质材料的内容完全一致,专家评审时以网上材料内容为准。
2、申报人务必在基本信息页中留下本人的手机号,便于评委会联系。
3、申报人在网上材料填写完整后由系统生成申报表,在“个人承诺”页签名确认后交单位审核盖章,并将该页的清晰图片上传到单位意见栏“申报人已上传的单位意见”。同时,申报人需将整份申报表(包含单位审核意见盖章和个人承诺签名)做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至附件资料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