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延庆: 进一步发展装配式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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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5日 16: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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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延庆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推动延庆区高质量绿色发展,根据《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结合延庆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立足首都生态涵养区功能定位,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加快走出一条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之路,接续奋斗建设生态文明幸福最美冬奥城。

北京市延庆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推动延庆区高质量绿色发展,根据《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结合延庆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立足首都生态涵养区功能定位,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加快走出一条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之路,接续奋斗建设生态文明幸福最美冬奥城。

(二)工作原则

统筹谋划,协调推动。强化系统观念,整体部署,合力保障。实行党政同责,压实各方责任。鼓励各部门、各领域主动作为,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节约优先,重点推进。坚持将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实行全面节约战略,持续降低单位产出能源资源消耗,推动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逐步达到生态涵养区前列。

立足区情,有序推进。尊重全区能源利用客观情况,高效构建长效机制体制。契合产业结构特点,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进程,有序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有效应对绿色低碳转型可能伴随的经济、金融、社会风险,确保我区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实现安全降碳。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持续下降,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保持全市先进水平,安全韧性低碳的能源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碳排放总量确保完成市级下达任务目标。

“十五五”期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标准体系取得实施成效。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持续提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市级下达任务目标,确保2030年前顺利实现碳达峰目标。

三、凸显生态涵养区功能定位,加快经济转型升级

(三)加强绿色低碳发展顶层设计。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全面融入延庆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各级各类规划,确保各级、各领域规划有效衔接,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形成目标一致、节奏一致、行动一致的工作格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延庆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发挥区域生态优势,加速绿色低碳发展。深入落实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深化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按照因区施策原则,加大推进延庆镇、康庄镇、八达岭镇等城镇化地区疏整促实施力度,持续提升人居环境水平,巩固拓展“基本无违法建设区”创建成果,不断提升重点区域环境品质。以可再生能源利用为抓手,以规模化利用为重点,有效提高全区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探索碳达峰路径。深入推进农村绿色低碳发展,建立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打造绿色低碳乡村。(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打造绿色低碳发展社会共识。加强教育引导,利用园区、村庄等绿色低碳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加强青少年低碳知识和行为培养。发挥低碳日、节能宣传周宣传作用,突出碳达峰、碳中和主题,新闻媒体要及时宣传报道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开展“七个绿色创建”行动,引导购买节能低碳产品,减少一次性物品及塑料制品使用,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光盘行动”、义务植树和低碳出行,倡导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消费习惯和生活方式,让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全社会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区教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委宣传部、区机关事务中心、区妇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园林绿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构建绿色低碳经济体系

(六)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及推广应用。推动氢能、太阳能、风能、储能、智慧能源互联网、农业废弃物等领域技术开发,形成核心竞争力,精心打造一批典型项目,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全面谋划绿色低碳技术应用场景,推动技术成果转化,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和绿色供应链体系建设,打造绿色发展新动能。[区科委(中关村延庆园管委会)、中关村延庆园服务中心、区农业农村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动工业产业结构深度优化。围绕无人机、氢能、智慧医疗、智能制造等领域,加快推动科技含量高、能效水平高、污染物和碳排放低的高精尖产业发展。继续推进存量企业转型技改,促进产业提质增效。精心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中小企业,助力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一般制造业调整退出,坚决遏制高能耗、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按照全市数据中心区域功能划分,适度发展建设数据中心,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严格执行新建数据中心能效标准,持续开展数据中心节能降碳改造。(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大力推动循环经济。加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重点推进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废弃物资源化处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加强秸秆、畜禽粪污等农林废弃物再利用,逐步建立生物质能产业。探索中关村延庆园、农业园区循环化发展,研究建立“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生态产业链,强化产业结构协同性,逐渐形成产业循环耦合。[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委、区科委(中关村延庆园管委会)、中关村延庆园服务中心、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力提升能效水平,深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

(九)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坚持贯彻节能优先的方针,以降低能耗强度为导向,合理保障与经济增速相匹配的能源消耗。继续将年能耗500-1000吨标准煤(含)用能单位纳入节能监管范围,深入推行节能任务分解、监察执法、能源审计措施。深挖供热、电力、数据中心、公共机构、居民用能等重点领域行业节能潜力,综合实施供热系统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网节能降损、绿色高效制冷、高效工业用能设备推广、节能产品惠民等工程建设。强化能源精细化智能化管控,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增长。按照全市“节能、净煤、减气、少油”总体思路,持续推进农村供暖煤改电工程,保障优质燃煤足量供应。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供热,禁止新(扩)建燃气独立供暖系统,有效降低天然气消费量增速,大力推进机动车油换电等项目,全面提高电气化应用规模,实现化石能源消费总量逐步下降。(区城市管理委、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因地制宜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继续推进六大阳光工程、六大暖民工程,重点推进农业设施领域光伏发电项目,加速实施循环经济产业园(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支持推动氢能示范应用,稳妥有序开发风能,构建规模化、效益化可再生能源产业布局。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利用量达到市级要求。(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延庆分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关村延庆园服务中心、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机关事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重点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十二)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高标准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到2025年,新建居住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新建公共建筑力争全面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深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继续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农宅抗震节能等项目,提高居住建筑节能水平,强化公共建筑能耗运行监管,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全面推广绿色建材,大幅提高应用比例。进一步发展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打造绿色建筑、绿色住(农)宅、绿色社区。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新建政府投资工程至少使用一种可再生能源。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园区、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不低于50%,供热优先采用地热能、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到2025年,累计推广超低能耗建筑规模达到3.23万平方米,完成26.54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延庆分局、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推进农业农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大力促进农业生产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强“两田一园”高效节水灌溉、秸秆和粪污处理、水肥一体化和精准施肥技术推广,提高资源节约及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处理水平。提升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加大能耗高、排放高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推进绿色农宅建设,提升整村搬迁项目绿色低碳设计建造水平,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施农村能源革命,优化能源供给消费结构,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多能互补模式应用,加快太阳能、地热能、空气热能、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巩固提升农村电网保障能力,持续提高农村地区炊事、取暖等生活用能电气化水平。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99%以上,畜牧养殖机械化率保持79%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0%,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96%以上,设施农业机械化率达到50%。(区农业农村局)

(十四)逐步建立绿色低碳的热源结构。严控新建建筑使用化石能源供热,优先采用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供热。逐步推进既有供热锅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耦合替代。充分利用燃气锅炉烟气、数据中心、再生水等余热资源,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区城市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着力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加大新能源车推广力度,鼓励引导新能源汽车消费,持续提高环卫车辆、城市物流配送、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气化替代水平,全区公交车辆实现能源清洁化。优化出行结构,建立公交、慢行交通融合发展的多元化绿色交通出行体系,推进公共交通系统建设,加快完善充电站、加氢站等基础配套设施布局,实施慢行优先策略,打造慢行系统示范城区,建设完成200公里旅游休闲步道及绿道,实现全域主要休闲步道和骑行网络贯通。探索“光伏+交通”等融合项目推广应用,在检修场、公交场站设施、停车设施、高速公路边坡闲置空间、服务区反隔音墙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到2025年,全区绿色出行比例达到82%,公交、出租、环卫等公共领域用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区交通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城市管理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持续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严格守住生态保护红线,严格保护耕地及基本农田,严格控制占用生态空间。深入推进自然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和绿色低碳开发水平。坚持全域多层次增绿固碳,促进园林绿地碳汇水平。加强林业生态系统管护,继续开展森林健康经营、国家重点公益林山区林木抚育工程,提高森林质量。实施拆墙建绿、拆违还绿、留白增绿等工程,提高中心城区公园绿地面积,完成612.6公顷环城绿色林带造林任务。(区园林绿化局、区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延庆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深化能源低碳转型,统筹推进建筑、交通等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最大限度减少资源消耗、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强化资源循环再生利用。控制农业温室气体排放,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减少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排放。加强污水、污泥处置设施二氧化碳及甲烷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改革创新,强化制度保障

(十八)提升统计、计量和监测能力。配合市级建立健全市、区两级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强化统计核算能力建设。建立区级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强化能源消费精准管理与控制。探索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完善二氧化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实现碳排放智能化管理,确保数据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开展森林、草地、湿地、土壤等生态系统碳汇本底调查和碳储量评估,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区统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园林绿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完善重点碳排放单位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区级重点碳排放单位评价机制,明确碳排放单位减排主体责任,提升企业自主自愿减排动力。推动重点排放单位建立碳排放管理制度,充分挖掘节能潜力,推广应用低碳技术,主动公开碳排放信息。配合实施低碳领跑者行动,开展行业对标。(区生态环境局)

(二十)推动完善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强化财税政策导向作用,加强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支持生态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健全市场化投入机制,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充分发挥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作用,落实自愿减排交易机制和碳普惠机制,引导多元主体参与。加大区级财政资金对低碳项目的支持力度,逐步削减对燃气供暖等化石能源消费的政策补贴。构建绿色金融创新体系,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流向低碳领域,全面推行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延庆税务局、区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积极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鼓励重点区域、工业园区、农业园区、街乡社区从规划设计和项目示范入手建设近零碳排放示范区。开展低碳学校、低碳社区、低碳建筑创建活动。深入落实《延庆区“十四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示范引领作用。加大推广世园公园、冬奥场馆等重大活动绿色低碳应用技术,完成世园公园低碳园区建设,努力成为大型活动可持续低碳发展典范。(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中关村延庆园服务中心、区教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机关事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打造冬奥场馆可持续利用典范。持续推进延庆区冬奥可持续利用计划有关任务,推动延庆区进一步实现环境正影响,助力全面建设生态文明幸福的最美冬奥城。充分利用冬奥会延庆赛区场馆遗产,建设改造、转型为延庆奥林匹克园区,实现“园区”向“景区”转化,推动全区旅游产业组团发展,形成全区“四大主题”旅游景区。(区发展改革委、区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区域协作,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二十三)强化区域绿色低碳合作。借助张北可再生能源基地优势,推动区域资源共享,加强新能源领域创新开发,围绕节能环保、氢能制储及应用等领域,合力布局新能源产业链,形成低碳产业规模化发展。(区发展改革委、中关村延庆园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实施保障

(二十四)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党对碳达峰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发展改革委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并加强与市级部门的工作衔接,确保落实任务不跑偏、不走样。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工作落实,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确保完成任务不打折扣、不降标准。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本区域本领域碳达峰工作时间表、路线图和施工图,扎实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内容,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区发展改革委、区委组织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建立健全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本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增加权重。建立年度任务台账、任务督查台账,执行季度督办机制,切实形成年初有部署、过程有督办、年底有交账的工作闭环。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范围。区发展改革委每年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延庆区碳达峰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开展动态评估。建立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展动态评估机制,根据国家及本市总体要求、技术进步和阶段性工作进展等情况,科学优化政策措施,及时调整、完善和细化相关目标、技术路径和具体任务。(区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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