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环评服务单位和环评工程师失信“全扣分” 广州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工程师肖某作为编制主持人及主要编制人员,负责编制的佛山市顺德区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等项目环评文件。
广州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工程师肖某作为编制主持人及主要编制人员,负责编制的佛山市顺德区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等项目环评文件。
经环评文件质量抽查发现,其编制的环评文件存在以下问题:污染源源强核算错误;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和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未载明印刷设备的印刷面积、印刷速度,未载明油墨、清洗剂用量的核算过程,固废未识别废清洗剂及沾染物;遗漏环境保护目标,或者环境保护目标与建设项目位置关系描述不明确或者错误,环评报告表遗漏东南侧居民住宅。
广州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环评工程师肖某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七)项的规定,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第二十条第(二)项的规定, 对广州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环评工程师肖某分别作出失信记分20分的处理。
深圳某环评服务公司环评工程师王某作为编制主持人及主要编制人员,负责编制佛山某胶粘制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保护膜1352t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经环评文件质量抽查发现,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以下问题: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未载明印刷设备的印刷面积、印刷速度,未载明油墨、清洗剂用量的核算过程。
深圳某环评服务公司及环评工程师王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的规定,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启动对深圳某环评服务公司及环评工程师王某违法行为查处时,深圳某环评服务公司已注销,但仍依法对环评工程师王某作出失信记分的处理。
广东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工程师李某、陈某、张某分别负责编制佛山市顺德区某塑料制品厂等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经环评文件质量抽查发现,其编制的环评文件存在以下问题: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核算方法或者结果错误的;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或者错误的。
广东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工程师李某、陈某、张某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的规定,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第二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 对广东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工程师李某、陈某、张某作出失信记分处理。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涉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需要承担哪些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二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严重质量问题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违反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致使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严重质量问题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技术单位处所收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环评编制单位存在上述两款违法行为的,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五年内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