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VOCs工序未配套治污设施?罚! 以案释法2023年3月17日,宝安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深圳市某合金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一楼生产车间内设有注射成型、烧结、脱脂工序,车间部分窗户处于打开状态;车间内的注射成型机、烧结炉和脱脂机正在运行,均未配套废气治理设施,废气以无组织排放的形式直接排入车间,脱脂机废气收集管道处于断开状态。 执法人员检查企业生产车间密闭情况
涉VOCs工序未配套治污设施?罚!
以案释法
2023年3月17日,宝安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深圳市某合金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一楼生产车间内设有注射成型、烧结、脱脂工序,车间部分窗户处于打开状态;车间内的注射成型机、烧结炉和脱脂机正在运行,均未配套废气治理设施,废气以无组织排放的形式直接排入车间,脱脂机废气收集管道处于断开状态。
执法人员检查企业生产车间密闭情况
企业脱脂机废气收集管道断裂
经核查,该单位属于环境敏感区及限批区以外的区域,主要生产不锈钢制品,生产工艺为配料、注射成型、脱脂、烧结、整形等。该单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载明,该单位注射成型、脱脂和烧结工序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需置于负压式密闭空间内,设置集气罩和抽风机通过排气管道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2023年3月21日,宝安管理局向该单位直接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单位限期内需将注射成型、脱脂、烧结工序安装负压集气设备,同时将废气集中密闭收集且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在安装使用处理设施前停止排放有机废气。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鉴于该单位已在《深圳商报》上公开道歉并作出生态环境守法承诺,宝安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之规定并参照《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三章§3.14及总则第十四条之裁量标准,对该单位按罚款标准50%降低处罚,处以罚款人民币玖万圆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