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层钢结构的基础埋置深度是指基础底板或桩基承台底面的埋置深度。 2、高层钢结构的基础埋置深度一般是从室外地面算起,若高层钢结构的地下室周边设置采光井、地下室车道等原因而无可靠侧限时,则应从具有足够侧移能力的室外地坪面算起。 3、高层钢结构的基础埋置深度必须满足地基承载力和结构稳定性的要求,以减少地基沉降量,避免不均匀沉降引起的高层钢结构整体倾斜;防止高层钢结构在风、地震等水平荷载作用下的倾覆或滑移。
1、高层钢结构的基础埋置深度是指基础底板或桩基承台底面的埋置深度。
2、高层钢结构的基础埋置深度一般是从室外地面算起,若高层钢结构的地下室周边设置采光井、地下室车道等原因而无可靠侧限时,则应从具有足够侧移能力的室外地坪面算起。
3、高层钢结构的基础埋置深度必须满足地基承载力和结构稳定性的要求,以减少地基沉降量,避免不均匀沉降引起的高层钢结构整体倾斜;防止高层钢结构在风、地震等水平荷载作用下的倾覆或滑移。
4、高层钢结构的基础直接坐落在稳定基岩上时,基础埋置深度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当基岩埋藏较浅,若岩石开挖困难,费用较高,基础埋深小于上述限值或抗倾覆稳定不足时,应采用岩石锚杆基础。锚杆伸入基础内和无风化基岩内的长度,都不能小于最小锚固长度的规定。
5、当高层钢结构与裙房之间设置沉降缝时,可以采用粗砂、砾砂等坚硬颗粒状材料,将沉降缝地面以下部分填压密实,以确保高层钢结构基础周围的可靠侧向约束。
6、当高层钢结构采用桩基础,且桩承台上、下的四周土质较好时,承台底面的埋深不能小于高层钢结构高度的1/18。
7、当高层钢结构采用筏基或箱基时,对于中软或中硬土质的天然地基,基础埋深不能小于高层钢结构高度的1/12;对于坚硬土质的天然地基,埋深不能小于高层钢结构高度的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