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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填埋场封场后应对地下水、地表水、场区大气和填埋场水位进行定期监测,监测频次不宜小于每年2次,各项监测指标不宜少于2项。 -
对垃圾堆体沉降进行定期观测,封场后3年内,每月观测一次,封场3年后每半年观测一次,直至堆体稳定。 -
封场后设有渗滤液处理设施的,应对渗滤液排放主要污染物和排放水量进行连续监测。 -
封场后渗滤液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或污水处理厂的,应对排放水量进行连续监测,对主要污染物浓度进行定期监测。 -
封场后填埋气体直接排入大气的,应定期监测填埋气体的成分, 填埋气体抽气设备进气管上应设置含氧量监测设施。 -
封场前垃圾堆体边界外存在地下填埋气体迁移现象的,在气体迁移的一侧应设置填埋气体迁移监测井。 -
垃圾堆体边界外附近建筑物室内和填埋气体处理利用车间内应设置甲烷的监测设施。 -
当发生裂缝、沟坎、凹坑、空洞等不均匀沉降时,应及时进行填补修复,以避免堆体上存水、漏水和漏气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