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扬州市建筑工程中级职称—6月1日开始网上申报
兴奋的香烟
2023年06月27日 13: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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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

1.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2.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


申报条件

2023年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采取申报评审和申报考核认定两种方式。     

(一)申报评审工程师的申报和评审条件参照《扬州市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申报评审条件》(附件1)


(二)申报考核认定工程师的申报和考核认定条件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扬州市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扬职称办[2023]7号)的规定,对照《关于印发 <扬州市企业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条件(试行)> 的通知》(扬职称〔2020〕4号)(附件4)中附件3条件进行申报。其中,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可以正常申报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须按正常申报渠道参加职称评审,不得申报考核认定;通过考核认定初审的申报人员,根据电话通知参加面试答辩,缺席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申报评审工程师的材料要求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由线上填报信息后导出)。

(二)《扬州市申报建筑工程师专业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A3打印)一式一份。

(三)申报人情况说明书(提供纸质材料即可)。

(四)学历证书复印件、学历证明材料即《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下载打印(验证有效期选择6个月,如无法验证视为学历无法认定)、助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及注册或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有)、继续教育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近一年内个人在工作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其中最近6个月的缴纳单位必须为申报单位)。

(五)近3年《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六)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总结应能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技术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包括个人简历、参加过何种再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识水平。

(七)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及辅助证明材料(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任命文件、协议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单、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

(八)任现职以来完成的专业技术论文、专题技术总结等。


申报考核认定工程师的材料要求

(一)《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一式两份(由线上填报信息后导出)。

(二)《扬州市申报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考核认定人员情况简介表》。

(三)申报人情况说明书(提供纸质材料即可)。

(四)近一年内个人在工作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其中最近6个月的缴纳单位必须为申报单位)。

(五)考核认定的申报材料请对照考核认定条件(附4),将符合条件的有效佐证材料复印件按目录装订成册。


申报形式

本年度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采取网上申报、原件审核、线下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申报人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依次选择:①个人办事→②人才人事→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④职称评审申报



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6月1日—7月7日 

材料报送时间:7月24日—8月11日(双休日除外)

报送地点:扬州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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