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疏散总净宽度 疏散总净宽度=百人宽度(m/百人)×人数÷100 二、疏散最小净宽度 (1)疏散出口门、室外疏散楼梯的净宽度均不应小于0.80m,住宅建筑中直通室外地面的住宅户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 (2)疏散走道、首层疏散外门、公共建筑中的室内疏散楼梯的净宽度均不应小于1.1m。
一、 疏散总净宽度
疏散总净宽度=百人宽度(m/百人)×人数÷100
二、疏散最小净宽度
(1)疏散出口门、室外疏散楼梯的净宽度均不应小于0.80m,住宅建筑中直通室外地面的住宅户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
(2)疏散走道、首层疏散外门、公共建筑中的室内疏散楼梯的净宽度均不应小于1.1m。
(3)住宅建筑中直通室外地面的住宅户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当住宅建筑高度不大于18m且一边设置栏杆时,室内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0m,其他住宅建筑室内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m。
(4)净宽度大于4.0m的疏散楼梯、室内疏散台阶或坡道,应设置扶手栏杆分隔为宽度均不大于2.0m的区段。
(5)在疏散通道、疏散走道、疏散出口处,不应有任何影响人员疏散的物体,并应在疏散通道、疏散走道、疏散出口的明显位置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疏散通道、疏散走道、疏散出口的净高度均不应小于2.1m。疏散走道在防火分区分隔处应设置疏散门。
(6)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40m,且紧靠门口内外各1.40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7)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室外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3.00m,并应直接通向宽敞地带。
三、疏散距离指标
(一)厂房
注:厂房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后距离不增加。
(二)公共建筑
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下表的规定(单位:m)。
(1)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上表的规定增加25%。
(2)建筑内开向敞开式外廊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可按上表的规定增加5m。
(3)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敞开楼梯间的直线距离,当房间位于两个楼梯间之间时,应按本表的规定减少5m;当房间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应按上表的规定减少2m。
注:同时设有敞开式外廊且设有敞开式楼梯间时,只加不减。同时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敞开式楼梯间或敞开式外廊时,先乘后加或减。
(4)公共建筑内的任意一点至房间疏散门的疏散距离不应大于上表中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者尽端的房间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允许疏散距离。
(5)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疏散门或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当疏散门不能直通室外地面或疏散楼梯间时,应采用长度不大于10m的疏散走道通至最近的安全出口。当该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安全疏散距离可分别增加25%。
(三)汽车库
汽车库内任一点至最近人员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层汽车库、位于建筑首层的汽车库,无论汽车库是否设置自动灭火系 统,均不应大于60m。
(2)其他汽车库,未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不应大于45m;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不应大于6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