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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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各类设施、设备应具备制造许可证 或其他质量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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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机械上的各种 安全防护装置、保险装置、报警装置 应齐全有效,不得随意更换、调整或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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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Ω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
1.保护接地导体(PE)、接地导体和保护联结导体应确保自身可靠连接; 2.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时应装设保护接地导体(PE); 3.共用接地装置的电阻值应满足各种接地的最小电阻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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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气设备检修、线路维修时,严禁带电作业。 应切断并隔离相关配电回路及设备的电派并应检验、确认电源被切除,对应配电间的门、配电箱或切断电源的开关上锁,及应在锁具或其箱门、墙壁等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牌。 2. 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应采用验电器检验,确认断电后方可检修,并在控制开关明显部位悬挂“禁企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识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3. 线路和设备作业 严禁预约停送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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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线缆敷设 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防止对线路的导体造成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2. 电缆中应包含全部工作芯线、中性导体(N)及保护接地导体(PE)或保护中性导体(PEN);保护接地导体(PE)及保护中性导体(PEN)外绝缘层应为黄绿双色;中性导体(N)外绝缘层应为淡蓝色﹔不同功能导体外绝缘色不应混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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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
1. 手持式 灯具应采用供电电压不大于 36V 的安全特低电压(SELV)供电; 2.照明变压器应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采用自耦变压器; 3.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带人金属容器或金属管道内使用。 3.10.6管道、容器内进行焊接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绝缘或接地措施,并应保障通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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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小于500mm时,应采取封堵措施;当垂直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500mm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设置挡脚板; 2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为25mm~500mm时,应采用承载力满足使用要求的盖板覆盖,盖板四周搁置应均衡,且应防止盖板移位; 3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为500mm~1500mm时,应采用盖板覆盖或防护栏杆等措施,并应固定牢固; 4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1500mm时,应在洞口作业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洞口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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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操作平台的搁置点、拉结点、支撑点应设置在稳定的主体结构上,且应可靠连接; 2严禁将操作平台设置在临时设施上; 3操作平台的结构应稳定可靠,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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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除作业应从上至下逐层拆除,并应分段进行,不得垂直交叉作业。 2.人工拆除作业时,作业人员应在稳定的结构或专用设备上操作,水平构件上严禁人员聚集或物料集中堆放﹔拆除建筑墙体时,严禁采甩底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 ( ? 点击免费领取工程资料 ) 。 3.拆除建筑时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再拆除承重结构。 4.上部结构拆除过程中应保证剩余结构的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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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压构件长细比:支架立柱及桁架,不应大于150;拉条、缀条、斜撑等连系构件,不应大于200; 2受拉构件长细比:钢杆件,不应大于350;木杆件,不应大于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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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梁和板的立柱,其纵横向间距应相等或成倍数。 2木立柱底部应设垫木,顶部应设支撑头。钢管立柱底部应设垫木和底座,顶部应设可调支托,U形支托与楞梁两侧间如有间隙,必须楔紧,其螺杆伸出钢管顶部不得大于200mm,螺杆外径与立柱钢管内径的间隙不得大于3mm,安装时应保证上下同心。 3在立柱底距地面200mm高处,沿纵横水平方向应按纵下横上的程序设扫地杆。可调支托底部的立柱顶端应沿纵横向设置一道水平拉杆。扫地杆与顶部水平拉杆之间的间距,在满足模板设计所确定的水平拉杆步距要求条件下,进行平均分配确定步距后,在每一步距处纵横向应各设一道水平拉杆。当层高在8~20m时,在最顶步距两水平拉杆中间应加设一道水平拉杆;当层高大于20m时,在最顶两步距水平拉杆中间应分别增加一道水平拉杆。所有水平拉杆的端部均应与四周建筑物顶紧顶牢。无处可顶时,应在水平拉杆端部和中部沿竖向设置连续式剪刀撑。 4木立柱的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应采用40mmX50mm木条或25mmX80mm的木板条与木立柱钉牢。钢管立柱的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应采用中48mmX3,5mm钢管,用扣件与钢管立柱扣牢。木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应采用搭接,并应采用铁钉钉牢。钢管扫地杆、水平拉杆应采用对接,剪刀撑应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0mm,并应采用2个旋转扣件分别在离杆端不小于100mm处进行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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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爆破可能产生不稳定边坡、滑坡、崩塌的危险; 2爆破可能危及建(构)筑物、公共设施或人员的安全; 3恶劣天气条件下。 |
1爆破可能导致不稳定边坡、滑坡、崩塌等危险; 2爆破可能危及建(构)筑物、公共设施或人员的安全; 3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的; 4恶劣天气条件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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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架子工、塔式起重机操作人员、起重吊装工应配备灵便紧口的工作服、系带防滑鞋和工作手套。 2信号指挥工应配各专用标志服装。在自然强光环境条件作业时,应配各有色防护眼镜。 |
1.架子工、塔式起重机操作人员、起重吊装工应配备灵便紧口的工作服、系带防滑鞋和工作手套; 2.信号指挥工应配备专用标识服装,在 强光 环境条件作业时,应配备有色防护眼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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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事涂刷作业时,应配备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和鞋盖、防护手套、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 2从事沥青熔化、运送作业时,应配备防烫工作服、高腰布面胶底防滑鞋和鞋盖、工作帽、耐高温长手套、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 |
1进行涂刷作业时,应配备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和鞋盖、防护手套、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 2进行沥青熔化、运送作业时,应配备防烫工作服、高腰布面胶底防滑鞋和鞋盖、工作帽、耐高温长手套、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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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事使用锉刀、刮刀、錾子、扁铲等工具作业时,应配备紧口工作服和防护眼镜。 2从事剔凿作业时,应配备手套和防护眼镜:从事搬抬作业时,应配备保护足趾安全鞋和手套。 3从事石棉、玻璃棉等含尘毒材料作业时,操作人员应配备防异物工作服、防尘口罩、风帽、风镜和薄膜手套。 |
1.使用锉刀、刮刀、錾子、扁铲等工具进行作业时,应配备紧口工作服和防护眼镜;。 2.进行剔凿作业时,应配备手套和防护眼镜;进行搬抬作业时,应配备保护足趾安全鞋和手套; 3. 进行石棉、玻璃棉等含尘毒材料作业时,应配备防异物工作服、防尘口罩、风帽、风镜和薄膜手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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