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管道表达 1.1 管道画法 (1) 管道表示:用单线(粗线)或双线(中线)绘制,当省去一段管道时,可用折断符号,折断符号应成双对应。 管段的表示和省略 (2) 管道空间交叉(crossing without connection)时,上面或前面的管道应连通;在下面或后面的管道应断开。
#1 管道表达
1.1 管道画法
(1) 管道表示:用单线(粗线)或双线(中线)绘制,当省去一段管道时,可用折断符号,折断符号应成双对应。
(2) 管道空间交叉(crossing without connection)时,上面或前面的管道应连通;在下面或后面的管道应断开。
(3) 管道分支(branch)时,应表示出支管的方向。
(4) 管道重叠时,若需要表示下面或后面的管道,可将上面或前面的管道断开,并应断开在管道直线部分;管道断开时,若管道的上下前后关系明确,可不标注断开点符号。
(5) 同一管道的两个折断符号在一张图中,折断符号的编号用小写英文字母表示。
当管道在本图中断,转至其它图面表示(或由其它图中引来)时,应注明转至(或来自)的图纸编号。
(6) 弯头(elbow)转向
(7) 管道跨越与交叉
1.2 管道标注
(1) 管道规格
管道规格的单位为毫米,可省略不写。
低压流体用焊接钢管,管段规格应标注公称通径DN或压力PN。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螺旋缝或直缝焊接钢管、铜管、不锈钢管,当需要标注管径和壁厚时,应用D(或φ)外径×壁厚表示,如D108×4、φ108×4
塑料管外径用de表示,如de10。
(2) 管径尺寸标注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平管道的管径尺寸宜标注在管道的上方;
竖管道的管径尺寸应注在管道的左侧;
双线表示的管道,其规格可标注在管道的轮廓线内。
当斜管道不在图所示30°内时,其管径、压力、尺寸应平行标注在管道的斜上方。否则应用引出线水平或90°方向标注。
当管径尺寸无法按上述位置标注时,可另找适当位置标注,但应用引出线示意该尺寸与管段的关系。
多条管线的规格标注,管线密集时可用图(b)画法,其中短斜线也可统一用实心圆点图(c)。
管道的变径和长管道的标注
(3) 标高的标注
1)水、汽管道所注的标高未予说明时,应表示管中心标高。
2)水、汽管道标注管外底或顶标高时,应在数字前加“底”或“顶”字样。
3)标高符号的绘制方法见章节2.6。
4)平面图中,无坡度要求的管道标高可标注在管道界面尺寸后的括号内DN32(2.00),如图(a)所示;必要时,应在标高数字前加注“底”或“顶”字样。
(4) 管道代号
管道的代号的名称,取自汉语拼音,具体代号见下表。
管道代号应优先采用制图标准中规定的符号,对于其中没有的内容,用户可以自行建立,并应在图样中对这些代号的含义进行说明,自行定义的代号不要与标准中的代号冲突。
表1 水汽管道代号
一些被广泛使用的空调工程管道英文代号见表2
#2 图形符号
2.1 水、汽管道常用图例
表3-3 水、汽管道常用图例
(1) 管道与阀门的连接形式(以阀门的通用符号为例):
(2) 阀门在轴测图上的表示
(3) 对于泵、换热器、除污器、集气罐等设备的上述图例主要应用于原理图的绘制,而在平面图和剖面图时,一般要依据设备的外形按比例进行绘制。
(4) 对于阀门、接头等管道附件,这些图例可以应用于原理图的绘制,而在平面图和剖面图中,则应视投影方向确定是否使用上述图例,并应结合该图例以及物体的实际形状确定应绘成什么样子。
2.2 调节控制装置图形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