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南京市建委发布《2023年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专项巡查通报》,对以下 5个工程项目予以全市通报 ,由对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 予以查处 。 其中2个项目存在“ 检查时项目经理不在岗 ”情形、还有项目存在“ 围挡高度不足、公益广告数量不足 ”情形。 要求:
5月12日,南京市建委发布《2023年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专项巡查通报》,对以下 5个工程项目予以全市通报 ,由对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 予以查处 。
其中2个项目存在“ 检查时项目经理不在岗 ”情形、还有项目存在“ 围挡高度不足、公益广告数量不足 ”情形。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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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跟踪督促整改,情形严重的,责令 停工整改 ,整改不到位 不予复工 ,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 严肃查处 。
下一步:
按照市攻坚办 《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通知》(宁污防攻坚指办[2023]39号) 要求, 严格落实“十达标”措施 , 不符合要求的, 5月底前 要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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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围绕 围挡公益广告展示面积不低于50% 、工地封闭管理、现场卫生整洁等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加强日常维护,确保动态达标。
近日,南京市攻坚办发布 《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通知》 。本通知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新开工的建设工程不符合 “十达标”要求的 不得开工 ;
已开工项目的建设工程,除围挡高度外 ,应于 2023年5月底前按要求整改完 毕 。
重点区域房建工程 在确保安全前提下 使用5米及以上的硬质围挡;
施工现场所有涉及 土方开挖、爆破、拆除、运输等 易扬尘作业时 应采取雾炮、洒水、喷淋、高杆喷雾、多层喷淋等降尘措施 。
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须全部使用 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土方运输车辆全部使用 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新型渣土车 。
对 扬尘污染防治不到位、不符合“十达标”要求 的建设工程责令限期整改或 停工整改 ;
情形严重的不得确认为差别化管理工程,并 暂停 渣土外运和 夜间施工许可审批 ,对扬尘污染防治不力、不履行主体责任的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查看“十达标”全部内容: 南京:即日起,新开工的重点区域房建工程,使用5米及以上硬质围挡!政府工程须全部使用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文件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