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8.3.1条: 8.3.1 柱下条形基础的构造,除应符合本规范第8.2.1条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注:第8.2.1条的构造要求,请参看本公众号2018年11月27日的《墙下条形基础的构造》。 1 柱下条形基础梁的高度宜为柱距的1/4~1/8。 此条相信大家都可以理解,即如果基础梁的跨度为8000mm,那么基础梁高度则可以做到1000-2000mm之间,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计算确定。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8.3.1条:
8.3.1 柱下条形基础的构造,除应符合本规范第8.2.1条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注:第8.2.1条的构造要求,请参看本公众号2018年11月27日的《墙下条形基础的构造》。
1 柱下条形基础梁的高度宜为柱距的1/4~1/8。
此条相信大家都可以理解,即如果基础梁的跨度为8000mm,那么基础梁高度则可以做到1000-2000mm之间,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计算确定。
翼板厚度不应小于200mm。当翼板厚度大于250mm时,宜采用变厚度翼板,其顶面坡度宜小于或等于1:3。
如第一张图,翼板的厚度为200mm等厚,可以不放坡,而第二张图中,翼板的厚度为250mm,挑出长度为1000mm,根部高度为450mm,那么放坡比就是(450-250)/1000=1:5<1:3,是符合要求的。注:翼板即地基梁两侧的外挑板。
2 条形基础的端部宜向外伸出,其长度宜为第一跨距的0.25倍。
即上图左侧ln/应为0.25倍右侧净跨的长度。如果两柱间的净距离是6000mm,那么外挑长度就是1500mm。
3 现浇柱与条形基础梁的交接处,基础梁的平面尺寸应大于柱的平面尺寸,且柱的边缘至基础梁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上图中,柱截面为400mm,而从左边的标注可知,地基梁的宽度为500mm,即保证梁两侧超出柱边缘不小于50mm,此为一字梁处,而在十字、T字、拐角等交接处,其构造要求如下:
以上所说的几种情况,都是柱相对梁中,即无偏心要求,而多数时候,特别是对于最外排地基梁与柱交接处,柱的外边缘是与地基梁的外边缘对齐的,地基梁相对柱存在偏心,此种情况可按下图构造要求设置钢筋:
而有时候,柱的截面尺寸不一定就比地基梁小,很有可能比地基梁还要大,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单独把柱对应的部位地基梁加腋,即局部加宽,其构造要求如下:
知识点:柱下条形基础构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