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汽车库通风设计: 平时通风设计要求: 地下汽车库宜设置独立的送风、排风系统。 车库内排风与排烟可共用一套系统,但应确保消防规范要求。 车库通风系统的送排风量宜采用稀释浓度法计算,对于单层停放的汽车库可采用换气次数法计算,最终结果应取两者大值。送风量应按排风量的80%~90%选用。 车流量随时间变化较大的车库,宜设置CO浓度传感器,风机宜采用多台并联方式或设置风机调速装置。 平时通风量计算:
地下室汽车库通风设计:
平时通风设计要求:
地下汽车库宜设置独立的送风、排风系统。
车库内排风与排烟可共用一套系统,但应确保消防规范要求。
车库通风系统的送排风量宜采用稀释浓度法计算,对于单层停放的汽车库可采用换气次数法计算,最终结果应取两者大值。送风量应按排风量的80%~90%选用。
车流量随时间变化较大的车库,宜设置CO浓度传感器,风机宜采用多台并联方式或设置风机调速装置。
平时通风量计算:
采用换气次数法计算车库通风量时,相关数值按以下选取:
风量=面积×层高×换气次数
排风量按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计算,送风量按换气次数小于5次/h计算。
当层高<3m时,按实际高度计算换气体积;当层高≥3m时,按3m高度计算换气体积。
地下汽车库什么时候需考虑消防排烟设计:
面积超过2000㎡ 的地下汽车库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机械排烟系统可与人防卫生等排气通风系统合用。
消防排烟通风量计算:
风量=面积×层高×换气次数
排风量:排烟风机的排烟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小于 6次计算确定。
送风量:汽车库内无直接通向室外的汽车疏散出口的防火分区,当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应同时设置进风系统且送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的50%。
计算时层高按实际高度计算换气体积。
消防排烟风口设计要求:
设有机械排烟系统的汽车库其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2000㎡,且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每个防烟分区应设置排烟口。
排烟口宜设在顶棚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
排烟口距该防烟分区内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
采用钢制风口。采用钢制风阀。
消防排烟风管设计要求:
机械排烟管道风速采用金属管道时不应大于 20米。采用内表面光滑的非金属材料风道时不应大于15米。
排烟口的风速不宜超过7米。
车库通风机的选择:
可选用轴流风机、柜式离心风机,通常选用柜式离心风机。
排烟系统所用的柜式离心风机需采用电机外置型式。
车库通风机的选择:
排烟风机可采用离心风机或排烟轴流风机,并应在排烟支管上设有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能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排烟风机应保证 280℃时能连续工作30分钟。
消音设计原则:
消音器可采用ZP型片式消声器、ZW型消声弯管。
消音器可采用阻抗复合消音器。
消音器应设于通风机房出口处,紧贴机房墙面。避免噪音通过风管穿越至机房外。
设备用房通风设计:
通风目的:建筑物存在大量余热余湿及有害物质,应优先使用通风措施加以消除。
为了使住宅、办公室、餐厅等民用建筑的房间能够达到室内空气质量的要求。无论是采暖房间还是分散式空气调节房间,都应具备通风条件。
设备机房通风应满足以下规定:
设备机房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有条件时可采用自然通风或机械排风自然补风,无条件时应设置机械通风系统。设备有特殊要求时,其通风应满足设备工艺要求。
制房的机器设备间通风系统应独立设置且应直接排向室外,不得与其它通风系统联合。制冷机房设备间的室内温度冬季不宜低于10℃,夏季不宜高于35℃。冷机
氨冷冻站应设置每小时不小于3次换气的机械排风和每小时不低于7次的事故通风。
氟利昂制冷机房的机械通风量应按连续通风和事故通风分别计算。事故通风量大于连续通风量时,宜设置双风机或变速风机。
吸收式制冷机房通风换气次数在工作期间宜按10~15次/h 计算,非工作期间宜按3次/h 计算。
设备机房通风应满足以下要求:
泵房、热力机房、中水处理机房、电梯机房等应有良好的通风,地上建筑可利用外窗自然通风或机械排风自然补风,地下建筑应设机械排风。采用机械通风时每小时换气次数宜采用下表中所列规定值:
设在地下的变配电室应设机械通风措施,气流宜从高低压配电室流向变压器室,从变压器室排至室外。排风温度不宜高于45℃,室内温度不宜高于28℃ 。当通风无法保障变配电室设备工作要求时,宜设置空调降温系统。
气流组织:
避免存在通风死角;
对于空调系统,送风口应布置均匀,排风口可集中布置;
对于通风系统,排风口应布置均匀,送风口可集中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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