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汽车库内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区域时,根据规范有关规定,需要进行划分防火单元,而防火单元之间一般会采用防火卷帘进行防火分隔,对于此类场所防火卷帘的消防联动控制方式,广东地方标准有着特殊的要求。 广东省地方标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 4.9.4 汽车库内设置充电基础设施的区域应 划分防火单元 。防火单元应符合以下规 定: 1 地下、高层汽车库的每个防火单元内停车数量应≤20辆;半地下、单层、多层
在汽车库内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区域时,根据规范有关规定,需要进行划分防火单元,而防火单元之间一般会采用防火卷帘进行防火分隔,对于此类场所防火卷帘的消防联动控制方式,广东地方标准有着特殊的要求。
▼条文说明
为了避免电动汽车充电时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安全隐患,汽车库内设置充电基础设施的区域应在防火分区内再划分防火单元,通过建筑的防火分隔措施成组进行分隔。本条文规定了设置充电基础设施的汽车库内防火单元中的停车数量, 防火单元之外的停车位如未布置充电基础设施,可不进行防火分隔 。防火单元内可以是全部停车位配建充电基础设施,也可以是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停车位与普通汽车停车位混合建设。 行车通道上采用具有停滞功能的防火卷帘有利于人员疏散及有效防止烟气扩散,同时可兼做人员疏散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