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分区需要靠防火墙等建筑构造实现分隔,如不知防火墙等防火分隔相关知识点的话,可能会有点费解,因此未来几篇重点介绍建规中涉及到的几种建筑构造,如防火墙、防火卷帘、防火分隔水幕、疏散楼梯间等。 按《建规》术语,防火墙是指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建筑或相邻水平防火分区且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性墙体。防火墙要满足两个技术条件,一是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二是燃烧性能为不燃性。 当防火墙是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建筑时,可将其视为
防火分区需要靠防火墙等建筑构造实现分隔,如不知防火墙等防火分隔相关知识点的话,可能会有点费解,因此未来几篇重点介绍建规中涉及到的几种建筑构造,如防火墙、防火卷帘、防火分隔水幕、疏散楼梯间等。
按《建规》术语,防火墙是指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建筑或相邻水平防火分区且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性墙体。防火墙要满足两个技术条件,一是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二是燃烧性能为不燃性。
当防火墙是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建筑时,可将其视为特殊做法的非承重外墙,而当防火墙是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水平防火分区时,可将其视为特殊做法的非承重室内隔墙。
很多人会问着一堵墙问,这是普通墙还是防火墙啊。防火墙要按什么标准要求做呢?我认为要回答这个问题,要分两部分回答。
一是从定义上进行回答。按定义参考《建规》附录中的附表1,即《各类非木机构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透过其中常见墙类构件数据来估摸眼前的墙是否胜任防火墙的技术要求。
如附表1中,由加气混凝土砌块堆砌的非承重墙当做隔墙时,当厚度为100mm时,耐火极限为6.00h,满足防火墙的性能要求;又如普通黏土砖墙,在不包括双面抹灰的情况下,厚度大于120mm时,耐火极限为3.0h,也是可以满足防火墙性能要求的(下图)。
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建筑的基础或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框架、梁等承重结构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防火墙的耐火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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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或屋面板的底面基层(“顶天立地”防火墙)
当高层厂房(仓库)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1.00h,其他建筑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0.50h时,防火墙应高出屋面0.5m以上。
防火墙横截面中心线水平距离天窗端面小于4.0m,且天窗端面为可燃性墙体时,应采取防止火势蔓延的措施。防止措施可包括加高防火墙体,使其高出屋面0.5m以上,或者设置不可开启的窗扇的乙级防火窗或火灾时可自动关闭的乙级防火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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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外墙为难燃性或可燃性墙体时,防火墙应凸出墙的外表面0.4m以上,且防火墙两侧的外墙均应为宽度均不小于2.0m的不燃性墙体,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外墙的耐火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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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外墙为不燃性墙体时,防火墙可不凸出墙的外表面。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该距离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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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内的防火墙不宜设置在转角处,确需设置时,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m;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设置不可开启窗扇的乙级防火窗,火灾时可自动关闭的乙级防火窗、防火卷帘或防火分隔水幕等,均可视为能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该距离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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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确需开设时,应设置不可开启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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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防火墙内不应设置排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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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外的其他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确需穿过时,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将墙与管道之间的空隙紧密填实,穿过防火墙处的管道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当管道为难燃及可燃材料时,应在防火墙两侧的管道上采取防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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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墙的构造应能在防火墙任意一侧的屋架、梁、楼板等受到火灾的影响而破坏时,不会导致防火墙倒塌 。
知识点: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