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米”这个非常简单、平常的长度,在电气专业其实并不简单,也不平常!在IEC标准中,它是伸臂范围的限值,涉及到安全问题,因此,需要高度重视! IEC61140:2016 “Protection against electric shock Common aspects for installation and equipment”(电击防护 装置和设备的通用部分)定义的
“2.5米”这个非常简单、平常的长度,在电气专业其实并不简单,也不平常!在IEC标准中,它是伸臂范围的限值,涉及到安全问题,因此,需要高度重视!
IEC61140:2016 “Protection against electric shock Common aspects for installation and equipment”(电击防护 装置和设备的通用部分)定义的 伸臂范围(arm’s reach)为人从通常站立或活动的表面上的任一点延伸到人不借助任何手段,从任何方向能用手够到的最大范围 。第5.2.5.1又规定,对于低压装置,通常认为距离大于 2.5m 的部分不会同时触及可能存在危险电压的可导电部分。由此可知 2.5米 的重要性!
2.5米是什么概念? 举例说明一下,笔者身高1.83米,大学时候打排球,伸出双臂与男子排球网高度相当,男子排球网高2.43米。因此, 2.5米 这个距离对绝大部分人伸出双臂都难以达到。
通过相关保护措施,如果带电导体大于 2.5米 ,那么称之为 置于伸臂范围之外 ,这是电击防护中基本防护的措施之一。意思是说,伸出手臂无法触碰到这些带电导体或可导电部分,对人身能起到保护作用。
如果在伸臂范围之内,是不容许设置裸露导体 ,需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例如采用遮拦让人不能靠近带电导体。 如果是人员可触及的外露可导电部分,要设置相应的电击防护措施。
表1 通用规范有关2.5m的条款
条款号 |
要求 |
3.2.3-1 |
变电所设有裸露带电导体时,除应满足本规范第3.2.1条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低压裸露带电导体距地面的高度不应低于 2.5m 。 |
4.5.4 |
当正常照明灯具安装在 2.5m 及以下,且灯具采用交流低压供电时,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作为附加防护。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灯安装在 2.5m 及以下,应采用安全特低电压供电。 |
6.2.7-2 |
除民用建筑和变电所外,其他建筑内低压裸露带电导体距地面的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2采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2X的网孔遮拦时,裸露带电导体至地面的距离不应小 2.5m。 |
8.5.3-7 |
灯具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7在人行道等人员来往密集场所安装的落地式景观照明灯,当采用表面温度大于60℃的灯具且无围栏防护时,灯具距地面高度应大于 2.5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