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份职责和权力。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份职责和权力。
2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应符合 附录A1表的格式;工程暂停令应符合附录B2表的格式;工程款支付证书应符合附录B3表的格式;工程竣工报验单应符合附录A10表的格式。
4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5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