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通报了2020年度全国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2020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共计6.3亿㎡,较2019年增长50%,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约为20.5% ,完成了《“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确定的到2020年达到15%以上的工作目标。 2020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推进地区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全国的比例为54.6%,积极推进地区和鼓励推进地区占45.4%,重点推进地区所占比重较2019年进一步提高。其中,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通报了2020年度全国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2020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共计6.3亿㎡,较2019年增长50%,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约为20.5% ,完成了《“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确定的到2020年达到15%以上的工作目标。
2020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推进地区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全国的比例为54.6%,积极推进地区和鼓励推进地区占45.4%,重点推进地区所占比重较2019年进一步提高。其中, 上海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为91.7%,北京市40.2%,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湖南省和海南省均超过30%。
从结构形式看,新开工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4.3亿㎡,较2019年增长59.3%,占新开工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为68.3%;装配式钢结构建筑1.9亿㎡,较2019年增长46%,占新开工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为30.2%。其中,新开工装配式钢结构住宅1206万㎡,较2019年增长33%。装配式钢结构集成模块建筑得到快速推广,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政策驱动和市场内生动力的增强,装配式建筑相关产业发展迅速。截至2020年,全国共创建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328个,省级产业基地908个。在装配式建筑产业链中,构件生产、装配化装修成为新的亮点。其中,构件生产产能和产能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全年装配化装修面积较2019年增长58.7%。
图2: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
与主体结构相比,装配式装修的发展相对滞后,对内装的支持政策实际上是从 2018 年才开始的,标志性的文件为住 建部发布的《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 GB/T51129,该标准取代了原工业化建筑评价标准中的 “ 设计 + 建造+管理效益” 的评价方式,采用 “ 主体 + 围护墙和内隔墙 +装修和设备管线” 的评分组合,并明确指出“装配式建筑应采用全装修” 以及“装配式建筑宜采用装配化装修”。 根据该标准,在满分 100 分的评分体系中, 50 分以上才可评为装配式建筑, 其中与装修有关的部分占比 40% 。 在这 40 分中,全装修为必选项,分值 6 分,其余的干式干法楼面地面、集成厨房、 集成卫生间、管线分离等为非必选项,开发商可自由选择。
除了硬性的评价标准,各地还分别针对装配式建筑出台 了相关的优惠政策,旨在通过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来弥补装配式建筑相对传统建筑的增量成本,主要有四大类:
1) 财 政奖励或补贴 ,对于预制率或者装配化率达到一定水平的建筑,给予一定补贴;
2) 税收优惠 :增值税即征即退或减 按 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容积率奖励 : 容积率差别核算或给予一定水平的容积率奖励,一般不超过 3%;
4) 用地和金融政策支持 。
然而,不论是评价标准还是扶持政策,均是针对装配式建筑整体的,并不区分主体结构还是内装部分,对于装配化 率要求较低的地区,主体结构的推动力度可能会大于装修部分。 我们认为, 装配式装修是建筑工业化进程中的又一重要探索,装修与主体的发展尽管短期存在时间差,但长期看,二者大概率会走向一体化发展,建筑业的变革也是必然趋势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目前,针对各地普遍反映的标准化程度不高制约了装配式建筑发展的突出问题,正组织编制 《装配式住宅设计选型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住宅主要构件尺寸指南》《住宅装配化装修主要部品部件尺寸指南》 ,结合2020年发布的《钢结构住宅主要构件尺寸指南》,构建“1+3”标准化设计和生产体系,引导生产企业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就构件和部品部件的常用尺寸进行协调统一,发挥标准化引领作用,提高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效率,进一步推动全产链协同发展。
同时,以装配式建筑为载体,协同推进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