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 交通组织 9.1.1 公园交通系统组织应考虑与城市交通的衔接,原则上禁止非园务机动车穿越交通,除特殊园林养护需求与紧急情况外,园内一律使用绿色环保交通工具。 9.1.2 根据上位规划及公园功能、布局等,合理安排主次出入口及专用出入口的位置与大小,选择适宜场地布置社会车辆停车场。应推广林荫停车场建设,在公园出入口及停车场宜采用种植乡土的遮荫效果好的乔木及立体绿化方式增加遮荫面积。 9.2
9.1 交通组织
9.1.1 公园交通系统组织应考虑与城市交通的衔接,原则上禁止非园务机动车穿越交通,除特殊园林养护需求与紧急情况外,园内一律使用绿色环保交通工具。
9.1.2 根据上位规划及公园功能、布局等,合理安排主次出入口及专用出入口的位置与大小,选择适宜场地布置社会车辆停车场。应推广林荫停车场建设,在公园出入口及停车场宜采用种植乡土的遮荫效果好的乔木及立体绿化方式增加遮荫面积。
9.2 道路设计
9.2.1 应按照总体定位和功能分区,在生态环境敏感性评价基础上,进行合理的交通组织和系统设计,避免对环境的影响,同时满足游人体验需求。道路可采用分级设计,一级园路应便捷连接各景区,考虑管理及应急车辆通行要求,宽度宜在4~7m;二级园路应能连接不同景点,考虑人行与自行车交通和适当的应急机动车交通,宽度宜在2~4m;三级园路主要考虑步行交通,宽度宜在0.9~2m。不同区域的道路密度及宽度应符合表9-1要求。
9-1 城市湿地公园道路设计要求一览表
分区 |
生态保育区 |
生态缓冲区 |
综合管理与服务区 |
|
路网密度 |
除科研用途外不设道路 |
100m/hm2~200m/hm2 |
150m/hm2~380m/h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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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宽度 |
小型 |
<1m |
0.9m~3m |
1.2~5m |
中型 |
<1m |
0.9m~3m |
1.2~6m |
|
大型 |
<1m |
0.9m~4m |
1.2~7m |
|
铺装材料 |
土、砂石 |
可透水性铺装面积不小于80% |
可透水性铺装面积不小于60% |
注:表9-1中对不同分区道路宽度的规定根据公园面积大小分为小型、中型、大型三个等级,公园面积指标参见表4-1。
9.2.2 道路可考虑成环或平行设置,减少网状交织,避免穿越栖息地等生态敏感区;通往生态保育区、滩涂、孤岛等的卡口,可设复线;必须原路返回的,宜适当加宽路面并在路口设立标识牌。
9.2.3 栈道、码头、平台等选址应避开生态敏感区及地质情况复杂、承载力弱的区域,并采取必要的安全加固措施。
9.2.4 可考虑与周边绿道的衔接,其衔接线与园内其它自行车道的设计可参照《绿道规划设计导则》(2016年)。
9.2.5 道路的纵横坡设计应满足安全、排水等相关要求,无障碍设计可参照《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9.3 铺装及场地设计
9.3.1 铺装场地面积、形式应根据总体设计的功能和布局确定。按照集散、休憩、赏景、小型活动等不同需求,设计适宜的坡度、排水、铺装形式。儿童及老年人活动场地宜做柔性铺装设计,并注意无障碍设施。透水铺装面积应不低于铺装场地面积的50%,其结构应符合《透水砖路面技术规程》(CJJ/T188)、《透水沥青路面技术规程》(CJJ/T190)和《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CJJ/T135)的规定。用于休憩、赏景等的场地遮荫面积应不小于40%。
9.3.2建构筑物周边场地的高程、坡度、坡向可结合雨洪管理要求进行综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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