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于2021年6月28日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通知明确自2021年7月1日起,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停止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由于新的管理办法还未出台,在除旧布新的特殊时期,许多企业对现阶段业务开展及执业方面存有颇多疑惑。针对近期企业反映的高频问题,我站组织业内专家,结合所了解的相关情况,现提供如下信息供参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于2021年6月28日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通知明确自2021年7月1日起,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停止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由于新的管理办法还未出台,在除旧布新的特殊时期,许多企业对现阶段业务开展及执业方面存有颇多疑惑。针对近期企业反映的高频问题,我站组织业内专家,结合所了解的相关情况,现提供如下信息供参考:
1.问:资质取消审批后,之前未取得资质的企业如何承接造价咨询业务?
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要求,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即可开展业务。
2.问:资质取消审批后,企业承揽业务是否还对专职专业人员数量和承接规模有要求?
答:人员数量和企业承接规模均为之前资质审批条件所要求的,2021年7月1日资质取消审批后,企业按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展业务,未对专职专业人员数量和承接规模明确要求。
3.问:资质取消审批后,还需在成果文件上加盖企业资质章吗?
答:资质取消审批后,相关的《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清单计价规范》尚在抓紧修订中。目前,《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办法》(送审稿)对造价成果文件签章的描述是使用企业公章,使用企业公章替代应是发展方向。
4.问:资质取消审批后,造价成果文件还需要注册造价师签章吗?
答:资质取消审批后,人员职业资格没有取消,《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仍需执行,故造价成果文件需注册造价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5.问:资质取消审批后,对曾经具有资质的企业如何查询?
答:曾经取得资质的企业可通过“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查询相关信息。
6.问:资质取消审批后,下一步的监管方向?
答:资质取消审批后,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要求,落实部署下一步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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