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监理注册单位“保管”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问题
zqsdlijun
zqsdlijun Lv.7
2008年03月29日 17:41:14
来自于闲聊茶吧
只看楼主

我认识的几乎全部的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证书被注册单位“保管”,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监理人员资格(岗位)证书应当由本人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出借、倒卖、转让监理人员资格(岗位)证书,不得非法扣压、没收监理人员资格(岗位)证书。”既然都在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注册,为何还要“扣”证书,监理单位究竟怕什么?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希各位同仁发表看法!!

我认识的几乎全部的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证书被注册单位“保管”,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监理人员资格(岗位)证书应当由本人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出借、倒卖、转让监理人员资格(岗位)证书,不得非法扣压、没收监理人员资格(岗位)证书。”既然都在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注册,为何还要“扣”证书,监理单位究竟怕什么?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
希各位同仁发表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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