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防控污染地块环境风险,《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2016]42 号)同年出台。2018 年,《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2018]8 号)颁布,首次从法的层面指出,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或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保证郾城区康养产业园智慧养老项目(郾城区平疫结合集中隔离点项目)所占用地块的安全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
为进一步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防控污染地块环境风险,《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2016]42 号)同年出台。2018 年,《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2018]8 号)颁布,首次从法的层面指出,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或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保证郾城区康养产业园智慧养老项目(郾城区平疫结合集中隔离点项目)所占用地块的安全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 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漯河市金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漯河市金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郾城区康养产业园智慧养老项目(郾城区平疫结合集中隔离点项目)地块开展土壤环境质量初步调查工作。现公示调查相关内容。
郾城区康养产业园智慧养老项目(郾城区平疫结合集中隔离点项目)地块位于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五台山路与嫩江路交叉口西南,项目用地面积为31341.18平方米(47.01亩),项目地块呈四边形。
地块责任人:
漯河市金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块环境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漯河市金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39533307
公示信息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