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 《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不再以过程为导向进行评价,转变为以结果为导向的评价模式,整个框架缩减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评价指标和分值计算、评价等级划分五部分内容,评价范围涵盖了混凝土、钢结构和木结构及其组合结构形式的装配式建筑,并且采用相近的评价指标和装配率计算方法,按照不同结构形式进行评价、全面提升了装配式建筑评价的科学性和便捷性。 二、装配式建筑的评价方法
一、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
《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不再以过程为导向进行评价,转变为以结果为导向的评价模式,整个框架缩减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评价指标和分值计算、评价等级划分五部分内容,评价范围涵盖了混凝土、钢结构和木结构及其组合结构形式的装配式建筑,并且采用相近的评价指标和装配率计算方法,按照不同结构形式进行评价、全面提升了装配式建筑评价的科学性和便捷性。
二、装配式建筑的评价方法
根据《工业化建筑评价标准》,主要的评价方法有:
(1)关于评价阶段,装配式建筑可进行设计评价和工程项目评价,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参评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可进行设计评价;
②参评项目满足设计评价要求且通过竣工验收后,可进行工程项目评价。
(2)关于评价指标体系,装配式建筑的评价指标体系应包括设计阶段、建造过程、管理与效益等三部分指标,且每部分指标均应包括基础项、评分项指标。
(3)关于评价分值,设计阶段,建造过程、管理与效益等三部分的评分项总分均为100分,后三部分评分项的实际得分值应按照权重计算得分后,再汇总成总分值。而不同分值会对应不同评分结果。
三、修订中的《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评价方法:
(1)关于评价对象,装配式建筑评价以单体建筑作为评价对象,单体建筑可按下列规定进行认定: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认;对于主楼带有裙房的建筑项目,当裙房规模较大时,主楼和裙房可分别按不同的单体建筑进行评价,主楼与裙房可按主楼标准层正投影范围确认分界;对于多层独栋式建筑项目,当单栋建筑层数小于等于三层,且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时,可将项目建筑组团视为单体建筑单元。
(2)关于申请评价单位,装配式建筑评价申请单位可为工程的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或项目主要参建方委托的独立机构,同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申请单位。
(3)关于评价阶段,装配式建筑评价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后进行,项目评价过程和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项目评价包括基础项评价和评分项评价两个阶段;基础项是装配式建筑项目评价的基本要求、参评项目应符合标准中关于第4.1节基础项的全部规定。
(4)关于评价资料内容,参评项目应提交《项目(预)评价申请书》和《项目自评价报告》,以及与项目评价相关的证明文件和材料等,所提交的资料和文件应符合下列规定;所有资料应真实、有效、清晰、完整;项目的设计文件、实施过程中的验收文件和影像资料、工程竣工资料等可不作为项目评价资料提交,但应整理齐全,待现场评价时备查。
(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推荐:
GB 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2017
知识点: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