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一空间的形式处理 (一) 空间的体量与尺度 在一般情况下室内空间的体量大小主要是根据房间的功能使用要求确定的。 但是 有一些建筑,如哥特式或伊斯兰建筑的教堂——其异乎寻常高大的室内空间体量,主要不是由于功能使用要求,而是由精神方面的要求所决定的。
1.室内空间的高度,可以从两方面看:
有时因高爽、宏伟而使人产生兴奋、激昂的情绪
有时因低矮而使人感到亲切、宁静
有时甚至会因为过低而使人感到压抑、沉闷,巧妙地利用这些变化而使之与各部分空间的功能特点相一致,则可以获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1)中央高四周低、穹窿形状的空间:一般可以给人以向心、内聚和收敛的感觉;反之,四周高中央低的空间则具有离心、扩散和向外延伸的感觉。
(2)当中高两侧低的空间(或筒形拱空间),往往具有沿纵轴方向内聚的感觉;反之,当中低两侧高的空间则具有沿纵轴向外扩散的感觉。
(3)弯曲、弧形或环状的空间,可以产生种导向感诱导人们沿着空间轴线的方向前进。
在进行空间形状的设计时,除考虑功能要求外,还要结合一定的艺术意图来选择。这
样才能既保证功能的合理性,又能给人以某种精神感受。
(三) 空间围、透关系的处理
在建筑空间中,围与透是相辅相成的。只围而不透的空间诚然会使人感到闭塞,但只透而不围的空间尽管开敞,但处在这样的空间中犹如置身室外,这也是违反建筑的初衷的。
因而对于大多数建筑来讲,总是把围与透这两种互相对立的因素统一 起来考虑,使之既有围,又有透:该围的围,该透的透。
一个房间究竟以围为主还是以透为主的影响因素
1.房间的功能性质和结构形式影响
西方古典建筑,由于采用砖石结构,开窗的面积受到严格的限制,室内空间一般都比较封闭。特别是某些宗教建筑,为了造成封闭、神秘乃至阴森恐怖的气氛,多采用一种皆诸四壁、极其封闭的空间形式。
我国的传统建筑,由于采用木架构,开窗比较自由,这就为灵活处理围、透关系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特别是园林建筑,为了开扩视野,几乎可以取四面透空的形式。
2.朝向影响
凡是对着朝向好的一面,应当争取透,而对着朝向不好的面则应当使之围。
3.周围的环境影响
凡是面对着环境好的一面应当争取透,凡是对着环境不好的一面则应当使之围。
例如我国古典园林建筑中常用的借景手法,就是通过围、透关系的处理而获得的效果。凡是实的墙面,都因遮挡视线而产生阻塞感;凡是透空的部分都因视线可以穿透而吸引人的注意力。利用这一特点, 通过围、透关系的处理,可以有意识地把人的注意力吸引到某个确定的方向。
住宅建筑内部空间组合设计的精细化研究
知识点:建筑内部空间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