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一个自己亲历的案例,算是我工作中的一个教训。 某项目,招标期间没有施工图纸,采用模拟清单招标,合同模式为单价合同。2017年底中标后不久,施工蓝图到位,按照招标期间合约工作整体进度安排,2018年5月双方完成重计量工作,在重计量工作的基础上,调整合同清单及暂定合同总价(仍为单价合同,暂定总价用于过程支付,变更和现场签证费用过程中要累积超过合同总额5%签订补充协议方可支付)。 在重计量过程中,土建工程量模拟清单相对还好,基本都能覆盖图纸中的项目,但到了机电工程,发现一个问题,就是模拟清单中的规格,并不能覆盖图纸中的全部内容,因为机电很多项目的主材品种规格繁多,也不可能完全覆盖;举个例子,模拟清单中的风口的规格有500*400,有500*600的,但可能没有500*500的。
说一个自己亲历的案例,算是我工作中的一个教训。
某项目,招标期间没有施工图纸,采用模拟清单招标,合同模式为单价合同。2017年底中标后不久,施工蓝图到位,按照招标期间合约工作整体进度安排,2018年5月双方完成重计量工作,在重计量工作的基础上,调整合同清单及暂定合同总价(仍为单价合同,暂定总价用于过程支付,变更和现场签证费用过程中要累积超过合同总额5%签订补充协议方可支付)。
在重计量过程中,土建工程量模拟清单相对还好,基本都能覆盖图纸中的项目,但到了机电工程,发现一个问题,就是模拟清单中的规格,并不能覆盖图纸中的全部内容,因为机电很多项目的主材品种规格繁多,也不可能完全覆盖;举个例子,模拟清单中的风口的规格有500*400,有500*600的,但可能没有500*500的。
因为这个项目投标清单单价整体下浮比较多,双方争议点:发包人要求500*500风口的价格按照模拟清单已有的500*400/500*600插值法计取,承包人要求500*500的按照市场价格询价核定价格。类似的问题还涉及到电线电缆、灯具、线槽桥架、水箱等等众多的清单项目。
当然,重计量的争议问题总共有10+条,双方经过多轮商谈,互有妥协,针对这一条双方领导在会议上达成一致,先按插值法作为暂估价计入,履约中清单中没有的规格按照市场价格询价后重新核定新增综合单价。
会议纪要我不放心其他人整理,我自己整理的,双方确认无误后,作为编制说明,放到了重计量清单的前面,双方签字盖章。
我把双方会场上关于这一条真实意思的表达,整理成:本预算中新增规格的***材料价格作为暂估价计入, 可按实调整 。我理解的 按实调整 就是按市场价格进行调整。
现实往往狠狠的打脸。
履约过程中,我方按照市场价报送了这部分新增综合单价的核价请求,咨询方拒绝按 市场价核价 ,理由:按实核价,就是按照合同价格已有规格进行 插值法核价 。我们当然不服,找到参会的发包人成本部经理,他态度不可置否。一直到了结算阶段,这一条作为争议放到20+条争议之中,涉及金额在200+W。更为搞笑的是,发包人总部成本总(或者我认为相当于这个职位吧,职位名称叫法不同),参与合同洽谈的拍板人,在2021年双方组织的一次结算争议洽谈中,谈到这条时,我还提示他,他也参与了前期重计量争议的会议,他直接回复说,他们认为就是按照插值法进行核价,确实很无语。这个项目本周三刚刚初步谈完了结算,结算核对过程中,我们提出了近30条争议,我主导谈了多轮后,削掉了一多半,剩余12个留给领导,其中这项一直坚守其中,上周双方领导出面谈判时一揽子解决了这个问题。虽然谈完了,双方对结算也达成了一致,但 是争议就会有妥协 ,如果起草编制说明时我稍微改几个字眼,就坐实了这件事情,不会存在这条争议。
虽然我在这个项目的商务活动中立下了汗马功劳,但这个事情,至今仍给我深刻的反省。很长一段时间,我脑海里面都飘着“按实”这两个字, 写在纸上的按实,不一定就是你以为的“按实” 。
现在来回想,“按实”这两个字,在我们的合同中,不论是总包合同、专业分包还是劳务分包合同中,使用频率非常之高。就拿我上面提到的这个项目,280页的主合同,有7处不同的场合用到了“按实”,所表达的范围和意思均有所不同。
我们对“按实”的含义形成了一种 定势思维 ,对它的理解和认知总是固执的 以为偏向有利于自己方向的理解 。举个例子,劳务分包合同中写上了“按实结算”,请问:是按实际图纸结算?还是按照实际现场收方结算?你可能理所当然认为是按图纸计量,待到劳务分包结算时,你的噩梦可能就来了,大量的工人围到你办公室,要求现场收方计量,如何应对?这种事情在我们的项目也出现过,但好在合同写的清清楚楚按图纸计量,因此,对不起,我们商务工作者只能跟你们老板按图纸计量,无法参与你们的现场计量工作。试想,那么多的班组,要求商务人员现场量方,量的过来吗?同样的道理,“按实计价”,是按信息价计价?还是按市场价核价?还是如同本文案例按插值法计价?比如本文开头的案例,如果我当时稍微修改几个词语为“按市场价询价核定”,并且对市场价核价的方式做一个简单的定义,如按慧聪网或者信息价等,这样就能确保准确表达,履约合同结算中也不会存在争议了。
综上,“按实”用在合同中,是一个极其不严谨的词汇,非常容易引起歧义。语言文字作为载体,除了记录双方当事人签约时真实的“意思”表达,还得考虑到履约时能真实的还原双方的“意思”,避免失真,才能保证合同顺利地按照双方当事人事先确定的真实“意思”履行。考虑到中文的博大精深,以及合同语言的严谨性,我们尽量的使用 专业的词汇 ,避开如“按实”这种通俗的说法。